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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十梓街院区整体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gusuhuanbao@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十梓街院区整体提升项目 |
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188号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世科生态环境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急诊楼、门诊大楼、肿瘤病房楼等使用年限较长、安全性差的建筑,拆除面积约10.4万平方米;新建医疗综合楼和附属站房,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改造血液研究所、胸外普外病房楼等既有建筑,建筑面积约0.3万平方米。改建后,医院设置住院床位500张,门诊量3000人次/天。 |
施工期:项目建设施工期切实做好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污染控制及治理。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我局夜间作业证明。施工现场落实建筑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标准。拆除工程产生的废水按《报告表》要求妥善处理。重建、改善工程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送政府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运营期: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门诊住院废水、医护生活污水、洗衣房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同经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合理设置油烟排放口,食堂产生的油烟须经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标准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燃气热水器尾气收集后,汇总至2根15米高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 噪声:合理布局各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 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不得排放。须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落实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