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张家港市)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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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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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塑料制品生产新建项目

张家港市凤凰镇双龙路128号

张家港市洺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苏州市名恒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双龙路128号,利用自有厂房面积4500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该项目建成后,年产PE手套2.6亿支、PE围裙1.7亿条、PE塑料盒100万件。

1.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 本项目吹膜、流延、挤塑、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 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张家港市洺宸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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