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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龙桥社区股份合作社锅炉房及配套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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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龙桥社区股份合作社锅炉房及配套设备项目 |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迎春路38号希尔顿欢朋酒店(东吴水韵) |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龙桥社区股份合作社 |
博埃纳环境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拆除2台燃油锅炉,在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迎春路38号希尔顿欢朋酒店(东吴水韵)负一层400平方米建设锅炉房并安装3台2t/h的燃气蒸汽锅炉为希尔顿欢朋酒店(东吴水韵)供应热水。 |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水(降温后)、软水制备弃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吴中城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废气:本项目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8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对噪声的治理措施如下:合理布局锅炉房,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音、振动小的设备;采取隔音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主要产噪设备做好减振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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