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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22:26 访问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szskssthjjhpk@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江苏合和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石墨散热片加工项目 |
昆山市张浦镇建德路568号 |
江苏合和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绿之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400万元,租赁昆山市张浦镇建德路568号厂房建筑面积1060平方米,迁建后年生产石墨散热片1000吨。 |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张浦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张浦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投料、烘干、热压成型、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 2 |
日月新先进技术研究(昆山)有限公司先进晶圆级(WLP)封装测试产品生产项目 |
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南路497号A02号楼一楼 |
日月新先进技术研究(昆山)有限公司 |
苏州金棕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新购置Sigma-Fxp溅镀机、SSB500-40B光刻机、UFO-3000A蚀刻机等设备共60余台(套),年产铜柱凸块晶圆9万片(12寸) |
1.电镀废水、车间地面清洗水经电镀废水处理系统(低温蒸发+二级RO+混床)处理后制备成纯水回用,不外排;洗涤塔废水、一般清洗废水、有机回流焊废水、蚀刻废水进入厂内综合废水系统(废水调节池+混凝沉淀+砂滤+生化+MBR+UF+活性炭塔+一级RO+二级RO)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15385t/a接管至昆山市千灯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总铜接管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1间接排放限值;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市千灯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执行昆山市千灯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2. 涂胶、曝光显影、固化、去胶、助焊剂印、回流焊、危废仓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异丙醇、锡及其化合物全部收集至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经2套(1用1备)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一级喷淋塔+回温箱(干燥)+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25m排气筒(DA001)排放;电镀机、蚀刻机等产生的酸性废气经一级碱洗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异丙醇、硫酸雾、氯化氢、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3、表4标准;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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