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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 来源: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14 访问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szskssthjjhpk@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联德精密材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 |
阳光西路486号 |
联德精密材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汉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拟投资2500万元,新购置清洗设备、纯水制取设备、电解水设备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对现有产品生产线进行技改,主要针对冲压加工后的部分材质为钢带的电子元器件、汽车零部件增加清洗工段,需要清洗的工件占比约40%,清洗掉工件表面附着的油污等杂质,同时增加1套模具清洗设备对模具进行清洗(需要清洗的模具为100%),以提高产品清洁度,满足客户需求。本项目已取得备案证,备案号昆张备〔2024〕142号。 |
1.该项目实施后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14160t/a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pH、COD、SS执行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石油类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三级标准。 2.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3.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4.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 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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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张浦镇2024年堤防加高加固工程 |
昆山市张浦镇小丰河北防洪闸、杨树溇防洪闸、河家双浜防洪闸、南吉山南农场、长江南路泗安泾、振苏社区、红星河(张浦水利站) |
昆山市张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昆山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堤防加高加固总长约 3190 米,圆木桩护岸约 120 米,河道清理、灌木种植等,同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
1.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扬尘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 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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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张浦镇益闵浜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昆山市张浦镇 |
昆山创城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苏州坤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对张浦镇益闵浜河道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包括河道清淤、护岸新建、绿化提升等,同时建设配套附属设施。 |
1.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设备、器械在指定区域进行清洗,并设置清洗水收集沟,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淤泥渗滤液经沉淀池沉淀后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扬尘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 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河道淤泥外运至淤泥堆场,堆放淤泥前须做好防渗措施。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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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溪镇2024年度生态河道建设项目 |
昆山市锦溪镇小娄港河道、大娄港河道、东小娄港河道、后港河道、西浜新开河道、百来村港河道、小加泾河道、蒋泾港河道、蒋泾南港河道、锦溪高级中学周边河道(大六里江)、锦溪中学周边河道(大东南港-北栅港) |
昆山市锦溪锦澄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苏州博宏环保有限公司 |
对锦溪镇小娄港河道、大娄港河道、东小娄港河道、后港河道、西浜新开河道、百来村港河道、小加泾河道、蒋泾港河道、蒋泾南港河道、锦溪高级中学周边河道(大六里江)、锦溪中学周边河道(大东南港-北栅港)等11条河道进行幸福河湖建设,河道长约10588米,同时进行河道清淤、岸坡修整、景观绿化、生态护岸、生态修复等相应配套设施建设。 |
1. 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设备、器械在指定区域进行清洗,并设置清洗水收集沟,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淤泥渗滤液经沉淀池沉淀后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扬尘执行江苏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标准。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 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河道淤泥外运至淤泥堆场,堆放淤泥前须做好防渗措施。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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