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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大河水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大河水厂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秀山发改审【2025】3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兰桥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一座2000m3/d 水厂,包括原水工程、厂区净水工程、配水管网工程。原水工程:新建一座取水泵房,原水输送管道采用涂塑钢管,管径为 DN250,长度约 1.76km。厂区净水工程:净水厂主要生产构(建)筑物包括:一体化净水装置、清水池、合建式废水回收水池及排泥水池、泥沙浓缩池、生产管理用房、综合用房。配水管网工程:新建配水管网总长47.78km,管径为 DN32~DN250,管径大于 DN80 的管材为涂塑钢管,压力等级为 1.0Mpa,DN32~DN50 的管道采用 PE 管;新增一组恒压变频供水装置。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4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6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含:配合审计工作)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安全管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 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乾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秀山县中和街道馨园二期 | 地 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欧瑞蓝爵公馆11-4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段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刘老师 |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5*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cqzf 图纸.zip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