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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
邮 编:26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烟台市牟平区西直格庄金矿有限公司金矿(扩能)项目 |
牟平区 |
烟台市牟平区西直格庄金矿有限公司 |
山东培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烟台市牟平区西直格庄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直格庄金矿”)为地下开采黄金矿山,隶属牟平区水道镇。其中采矿工程矿区位于牟平区水道镇西直格庄村南,选矿和尾矿工程位于牟平区水道镇罗家屯村西南。极值地理坐标为:东经121°34′16″~120°34′45″,北纬37°11′42″~37°12′40″。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面积0.9967km2,开采深度由+147至-820m标高,生产规模4.5万t/a。 西直格庄金矿为已生产矿山,-500m以上已建成较为完善的地下开采系统,矿山生产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因政策性原因停产至今。建设内容主要为采矿扩能,新建1个充填站,新建尾矿分级系统,最终产品为金精矿。其中采矿规模由4.5万t/a(150t/d)扩大为9.9万t/a(300t/d),矿区面积、矿区范围、开采深度不变,服务年限为10.6年;采矿方法由无底柱浅孔留矿嗣后废石充填法和削壁式充填采矿法变更为采用上向水平分层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法(比例为40%)、削壁充填采矿法(比例为60%),在SJ3工业场地内新建1座充填站,采用分级尾砂胶结充填;选矿工程选矿规模(300t/d)不变,选矿工艺(浮选选矿工艺)不变,仅在选矿厂内新增尾砂分级系统;尾矿库无新增工程。 |
1.大气环境影响 1.1有组织废气 项目新增有组织废气为充填站搅拌粉尘,搅拌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据报告计算,颗粒物排放速率0.05kg/h、排放浓度10mg/m3,排放量0.132t/a,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10mg/m3)。 本次评价内容为采矿工程扩能,选矿厂不涉及改建内容,目前选矿厂的规模和工艺均不变,选矿厂可以匹配采矿工程扩能后300t/d的要求,验收报告中选矿厂按照260t/d(生产负荷86.7%)进行验收工作。根据停产前现有选矿厂的例行监测结果分析可知,选矿厂有组织粉尘可以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依据《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水膜除尘器属于限制类低效湿式除尘技术中的水膜单一除尘净化技术(排除范围外),水膜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较低,受水质、水量、气流速度影响大,运行不稳定时效率波动明显。经综合考虑,将现有工程选矿厂粗碎、细碎、筛分的水膜除尘器整改为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效率稳定性高,可长期保持高效。 现有工程原环评文件中选矿厂有组织排放量为1.864t/a,水膜除尘设备变更为布袋除尘器后,选矿厂有组织排放量为1.291t/a,整改后有组织排放量减少0.573t/a。 1.2无组织废气 (1)采矿过程 采矿废气主要井下开采粉尘、井下爆破废气等相关废气。 ①井下开采粉尘 扩能工程坑内凿岩采用湿式凿岩捕尘;采矿和掘进作业爆破后,向爆堆喷雾洒水;在溜井卸矿处,安装喷雾器降尘。采矿和掘进作业爆破后,向爆堆喷雾洒水。采取上述措施后,能有效降低粉尘的产生,少量通过机械排风排出的炮烟、粉尘和井下换气排出的废气经矿井回风井低空排出。 报告书估算,井下开采相关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量约0.317t/a。 ②井下爆破废气 爆破废气一般是爆炸瞬时产生,每次爆破时间不足1min,有害气体爆炸时瞬时产生,爆破废气为间歇性排放。爆破以后立即采取局扇强制通风,最终由通风井抽出地表,风井口四周开阔,有害气体迅速扩散。 报告书估算,项目掘进和采矿过程CO产生量0.882t/a、NOx 1.993t/a。 (2)井上废气 ①SJ4矿废石堆场及装卸扬尘(静态) 采矿矿区保留1个堆场,为现有工程SJ4工业场地内东部SJ4矿废石场,用于运营期金矿石和废石的分区堆存。SJ4矿废石临时堆场依托现有墙体和轨道,设置全封闭堆棚遮盖(长30m×宽20m)。 报告书计算,封闭堆棚粉尘排放量为3.095t/a,排放速率为0.391kg/h。 ②SJ3尾砂半封闭堆场粉尘 项目拟在SJ3工业场地内新建1座充填站,汽车运入充填站的尾砂全部集中堆存于充填站拟建的尾砂暂存池内,尾砂暂存池设置半封闭堆棚。 报告书核算,尾砂堆棚年粉尘排放量为0.008t/a,0.003kg/h。 充填站在生产时,所有物料都在密封的管路里运行,且都为浆液状,因此在生产时不会产生无组织粉尘。 ③尾砂分级车间粗砂堆存区域粉尘(静态) 本次环评在选矿厂内建设尾砂分级车间,内设分级后的粗砂堆存区域,因分级后粗尾砂含水,故无堆存粉尘产生。 ④选矿厂矿石堆棚粉尘(静态) 采矿扩能后,选矿厂可以满负荷运行,达到300t/d的选矿规模,选矿矿石堆棚中矿石临时堆存量共计9.9万t/a,300t/d。 经现场调查,现有选矿厂的矿石和废石堆场均为露天堆场,本次通过以新带老措施,对现有选矿厂露天堆场进行整改,设置封闭堆棚,用于运营期金矿石和废石的分区堆存。 报告书核算,矿石堆棚粉尘产生量为6.793t/a,产生速率为0.858kg/h,同时通过适量的洒水抑尘后,除尘效率为80%,则封闭堆棚粉尘排放量为1.359t/a,排放速率为0.172kg/h。 ⑤交通运输废气 报告书计算,每年运输过程中产尘量约29.882t/a,通过对运输车辆采取洒水、蓬盖、限制车速、严禁超载,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冲洗、施工便道硬化,减少撒漏等措施,可减少约80%的粉尘,排放量为5.976t/a。 ⑥尾矿库干滩粉尘 拟建项目建成后,选矿厂规模达到满负荷生产,因尾矿库干滩起尘主要与干滩面积有关,拟建后,干滩面积基本不变。故拟建后尾矿库干滩粉尘考虑与现有一致。 ⑦充填站无组织粉尘 本项目充填站水泥仓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圆筒型仓顶振动袋式除尘器处理,并通过仓顶排放口无组织排放。充填站年工作时长为 2640h,胶固粉耗量为1287t/a,则水泥仓上部放空口粉尘产生量为2.574t/a,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5%,搅拌工序集气罩收集效率按照95%计,则5%搅拌废气无组织之排放,排放量为0.007t/a,0.003kg/h。 经“三本账”核算分析,现有工程无组织排粉尘放量为32.808t/a,本次扩能工程通过以新带老措施,对现有废石及矿石露天堆场进行整改,设置全封闭堆棚,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0.891t/a。扩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减少21.917t/a。 2.水环境影响 项目矿井涌水(正常涌水量为192.52m3/d,最大涌水量为385.04m3/d),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400m3/d,处理工艺为“曝气氧化+中和+混凝沉淀+锰砂过滤”工艺)处理后,除用作采矿用水及充填用水外,处理后的矿井涌水剩余123.52m3/d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及排放口,外排至水道西河。处置后的矿井涌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5 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18)一级标准。 本次环评在选矿厂内设置尾砂分级系统,原料尾矿分离出的粗粒尾矿经脱水筛(高频振动筛)脱水后得到脱水后的粗粒尾矿和筛分液(细砂及水),筛分液(细砂及水)排至尾矿库堆存。粗砂堆存产生的少量水:粗砂间堆存粗砂流出的水返回选矿厂循环使用。 因SJ1工业场地及SJ3工业场地为三班制,人员不集中,且人员较少,废水量产生较少,故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回用于周围林地,作为矿区林地的灌溉和施肥。 拟在SJ4工业场地、生活办公区分别新建一座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拟将选矿厂现有化粪池整改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水用作洒水降尘、绿化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项目不新增工业场地,主要共计现有3个工业场地、1个生活办公区、1个选矿厂及1个尾矿库,项目运营后,地面噪声主要包括提升机、空压机、通风机;充填站的搅拌机,尾砂分级系统的水力旋流器、振动筛等,空压机配备消声器。噪声级一般在80-95dB(A)左右。经预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1)危险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和废矿物油桶,共计约1.594t/a,危废类别HW08,900-249-08。废旧铅蓄电池产生量按照2.5t/3a计,危废类别HW31含铅废物,900-052-31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矿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危险废物。 现有工程环评及验收期间未识别危险废物,经现场调查,选矿厂内已建成1座危废暂存间,但矿山生产期间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危废间内无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台账记录等情况,扩能后于SJ4工业场地内新建1座危废暂存间,暂存采矿工程危险废物,选矿厂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 (2)一般固废 矿山基建期间产生的废石(43857m3折合13.16万t)提升至地表,少部分用作平整场地、修路,剩余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石(115t/d,37950t/a),全部提升至地表,优先综合利用,剩余部分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充填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8.96t/a),回用于充填;现有选矿厂粗碎、细碎及筛分水膜除尘器变更为布袋除尘器后,收集的粉尘量(113.836t/a),回用于选矿工艺,废弃的布袋产生量(0.36t/2a)外售,综合利用;矿井涌水沉淀污泥(15t/a)定期清理后排放至尾矿库;化粪池污泥(0.315t/a)及一体化污泥(1.386t/a)用作周围农田肥料;充填站除尘器废布袋(0.12t/2a)外售,综合利用;原料尾矿分级分离出的粗粒尾矿(1.637万t/a,49.6t/d)、细砂(含水)(5.205万t/a,157.72t/d)排至尾矿库;含油抹布(0.2t/a)与生活垃圾(0.02t/a)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三本账”分析可知,现有工程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30.21t/a,扩能后一般固废产生量为38107.527t/a,扩能后增加36577.317t/a,经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之后,固体废物排放量为0t/a。 5.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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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1×25MW机组背压改造项目 |
招远市 |
招远玲珑热电有限公司 |
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
项目将现有的2×130t/h中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厂内编号4#、6#)+1×2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升级改造为3×8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及外输电系统,依托现有的运煤系统、化水系统、水工系统和蒸汽供应系统。 项目主体工程为新建锅炉房。拆除2×130t/a中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厂内编号4#、6#),在原址新建2×8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房(锅炉编号仍为4#和6#),在现有1×260t/h锅炉房东侧新建1台8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房(锅炉编号8#)。依托现有1×25MW抽凝机组汽机房,将现有1×25MW抽凝机组改造成1×25MW背压机组。 技改完成后,机组装机容量不变。拟建项目年发电量15754.24万kW·h、自用电量3938.56万kW·h、外供电量11815.68万kW·h,外供热力3642158.08GJ。技改后煤炭消耗量减少17634.12t/a。 |
1.大气环境影响 (1)有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为锅炉烟气。 2×8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6#)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1炉1套)、电袋除尘/布袋除尘(1炉1套,其中4#锅炉采用电袋除尘,6#锅炉采用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与现有1×130t/h锅炉(5#),3炉共用1套)、湿式电除尘装置(与现有1×130t/h锅炉(5#),3炉共用1套)处理后,烟气经现有1根120m高、内径为4.0m的烟囱排放(DA002)。脱硝设施为新建,除尘设施、脱硫设施以及烟囱均为依托现有。 1×8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8#)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湿式电除尘装置处理后,烟气与现有1×260t/h锅炉(7#)共用1根150m高、内径为5.0m的烟囱排放(DA003)。1×8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8#)脱硝、除尘设施及脱硫设施均为新建,现有1×260t/h锅炉(7#)单独设置脱硝、除尘设施及脱硫设施,烟囱(DA003)为现有。 报告书叠加现有工程源强后核算,拟建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NH3逃逸浓度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中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的氨逃逸浓度≤3.8mg/m3。 技改后,本次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8.44t/a、SO2 59.10t/a、NOx 84.43t/a,较技改前均减少,其中颗粒物排放量减少0.61t/a、SO2排放量减少4.27t/a、NOx排放量减少6.10t/a。 (2)无组织废气 拟建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煤库及输煤系统、碎煤机室、灰库、渣库、石灰石粉仓产生的粉尘、氨水储罐挥发的氨以及柴油罐区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项目煤库及输煤栈桥封闭并设置水喷淋装置,碎煤室、灰库、渣库、石灰石粉仓均安装有布袋除尘器,氨水罐呼吸阀连接一个氨吸收水罐,柴油罐地下布置。 营运中加强物料输送、物料转移等环节的管理,规范操作,降低跑冒滴漏的现象,运行中确保废气收集及治理设施同步运行,加强日常巡检,完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 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油罐周边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氨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厂内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拟建项目废水包括回水车间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 技改项目劳动定员从现有职工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总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招远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化水车间废水全部回用于脱硫、湿电除尘工序,不外排。锅炉排污水返回化水车间,不外排。脱硫废水经厂区脱水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脱硫废水水质符合《燃煤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要求,全部回用于输煤系统用水、煤场洒水降尘,不外排。循环冷却排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招远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纳管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招远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技改后全厂循环冷却排污水排放量为145800m3/a,其中采暖期排放量为3240m3/a(1m3/h),非采暖期排放量为142560m3/a(36m3/h),技改后循环冷却排污水排放量减少158400m3/a。 3.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锅炉炉渣、飞灰、脱硫石膏、脱硫废水处理污泥、废布袋。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火电》(HJ888-2018)中规定,脱硫废水污泥和废布袋需要进行危险废物鉴定。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脱硫废水处理污泥、废布袋进行了危废鉴定,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废管理。 锅炉炉渣产生量为20146.98t/a,锅炉飞灰产生量为30214.43t/a,脱硫石膏产生量为6608.37t/a,脱硫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为326.98t/a,均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废布袋产生量为800条/3年,返回厂家。 危险废物: 拟建项目设备维护产生废油,废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产生量为0.12t/a。设备保温层维护产生废石棉,废石棉属于HW36石棉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2-36,产生量为0.2t/a。SCR脱硝设施会产生废脱硝催化剂,废脱硝催化剂属于HW50废催化剂,废物代码为772-007-50,5~8年更换一次,每次产生量为15t。 拟建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 技改前、后固体废物产生种类一致,无变化。技改后锅炉炉渣、飞灰、脱硫石膏、脱硫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较技改前均减少,其中锅炉炉渣减少1456.14t/a、飞灰减少2183.77t/a、脱硫石膏减少477.62t/a、脱硫废水处理污泥减少23.64t/a;废布袋、废油、废石棉、废催化剂技改前后产生量不变。 4.声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新增噪声设备主要包括锅炉本体、一次引风机、二次引风机、引风机、流化风机、氧化风机、给煤机、泵类等。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基础减振、消声设施;运行中加强运行管理,减少锅炉排汽次数,避免夜间排汽;改变吹管方向,避开敏感目标方向。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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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1×150MW机组背压改造项目 |
龙口市 |
山东怡力电业有限公司 |
山东鲁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将1台150MW的C150-13.24/0.981/535/535 型抽凝式汽轮机(编号#4机组)改造为1台75MW的B75-13.24/535/535/1.35型背压式汽轮机。汽轮机本体改造、通流部分改造、背压排汽外供系统建设、拆除凝汽器等。锅炉及本体附属系统、上料系统、环保设施、化水设施等均利旧。 |
1.大气环境影响 (1)有组织废气 ①锅炉废气:技改后锅炉废气治理措施不变,仍为“低氮燃烧+SCR 脱硝工艺(2+1层催化剂)+电袋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5层喷淋层)+湿式电除尘”工艺,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80m高、4.5m内径的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DA002中的颗粒物、 SO2、NOX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即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烟尘≤5mg/m3、汞及其化合物≤0.03mg/m3。氨排放浓度满足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表13(2.5 mg/m3)要求。 ②煤仓间粉尘、煤仓层头部粉尘、碎煤机室粉尘、灰库粉尘、石灰石仓粉尘:主要包括颗粒物,经各自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区控制标准(颗粒物:10mg/m3)。 (2)无组织废气 煤场全封闭及卸煤粉尘采用洒水抑尘,1#转运站粉尘、2#转运站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中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SCR脱硝尿素热解挥发的逃逸氨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的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NH3:1.5mg/m3); 盐酸储罐挥发的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中的氯化氢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20mg/m3)。 由于燃煤量减少,技改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氨有组织排放量分别减少0.386t/a、3.129t/a、5.510t/a、0.003t/a、0.287t/a。 2.水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世纪花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世纪花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技改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危险废物为废催化剂、废油、废油桶、废弃包装物、废铅蓄电池、空压机废冷却剂、废实验试剂与试剂瓶、废EH油(三芳基磷酸酯抗燃油)、废变压器油;疑似危废为脱硫废水污泥和废除尘布袋;一般固废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石子煤以及生活垃圾。 企业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炉渣、粉煤灰暂存于渣仓、灰库,脱硫石膏暂存于石膏库。粉煤灰、炉渣、硫石膏;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石子煤外售处置;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脱硫废水污泥和废除尘布袋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进行危废鉴定,若为危废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项目依托现有3间危废间,总建筑面积230平方米,设置专人负责运行,实行危险废物联单制度。固体废物暂存设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 4.声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噪声主要变化为来自汽轮机、循环水泵和冷却塔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为80~120dB(A)。企业在设备选型上均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音处理等降噪措施。 根据预测数据,项目厂界昼、夜噪声预测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近距离敏感目标新和小区、南山新和幼儿园、世纪花园和庄园华庭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不超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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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101#泊位增加1-辛烯货种工程 |
黄渤海新区 |
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 |
烟台拉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为满足后方万华工业园的需求,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拟在现有101#泊位水工主体规模及泊位等级不变的基础上,通过在现有泊位上增加1-辛烯输送管道至万华工业园,新增1-辛烯货种装卸。 拟建工程所在101#泊位1#装卸作业点和2#装卸作业点现状设施主要为现有及在建工程已建物料输送管道及装卸臂/装卸软管、消防设施等,且设置有氮气供应管路快速接口,可通过氮气管路连接提供氮气。本次1-辛烯卸船采取新建管道专管专用,无需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1)101#泊位1#和2#作业点新增1-辛烯卸船设施,包括卸船软管、电动切断阀、压力/温度就地和远传测量仪表等; (2)101泊位1#作业点新建1-辛烯卸船支管道,管径DN250,自码头前沿区域至后方管廊1-辛烯卸船主管道,长约33.75m;101#泊位2#作业点新建1-辛烯卸船支管道,管径DN250,自码头前沿区域至后方管廊1-辛烯卸船主管道,长约33.75m,其中新建支管长度约11.9m,利旧现有闲置支管长度约21.85m; (3)依托现有管廊新建1根DN300的1-辛烯主管道,起自码头区域101泊位1#作业点和2#作业点后方管廊至万华工业园设计分界处,总长约2.2km,设计输送能力400m3/h,其中码头后方管廊至路南管廊S97-S98轴之间利旧现有闲置DN300管道,长度约1449m,路南管廊S97- S98轴至万华工业园设计分界之间新建一段DN300管道,长度约739m; (4)设计吞吐量及货种:设计代表船型10000吨级及以下船型,本项目建成后1-辛烯卸船量为2万吨/年; 后方罐区:本工程不涉及货种储存,罐区依托后方万华工业园罐区,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 码头泊位吨级:水工主体规模及泊位等级不变,101#泊位等级为50000DWT液体化工泊位。 拟建工程1-辛烯吞吐量为2万吨/年,101#泊位现有及在建项目设计吞吐量为190万吨/年,拟建项目建成后,将需求量小的正构烷烃吞吐量由5万吨/年降至3万吨/年,101#泊位吞吐量为190万吨/年保持不变。 |
1.施工期 1.1废气 项目新建管线依托现有管廊架设,不涉及地面开挖,产生的扬尘极少,本次评价不进行定量分析。施工期间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陆域物料运输产生的粉尘;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管道喷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等。这些污染物将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这种污染是短期的,工程结束后,将消失。 施工选用检验合格的施工车辆,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清扫、覆盖;运输道路硬化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按时进行冲洗,减少扬尘。拟建工程管道施工焊接焊材用量小,施工防腐漆料符合《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相关要求,施工持续时间短,加之项目所在区域为大季家东北部海域,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较好。因此,施工期间产生的焊接烟尘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陆域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机修油污水和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西港区现有生活水系统处理;工程不涉及基础开挖土建施工,主要是机械安装施工且施工期短,生产废水收集后再进入西港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管线清管废水污染物浓度(少量SS)较低,连同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水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烟台新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烟台新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标准要求。 1.3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管线喷漆作业的漆渣、漆桶,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的废机油和机修油棉纱以及一般性施工固废、生活垃圾。 (1)漆渣、漆桶: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渣、漆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12,先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2)废机油: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保养期间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08,先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3)机修油棉纱:施工期间使用机械设备和车辆,维修时不可避免要产生机修油棉纱,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HW49,先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储存间,定期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4)拟建工程一般固体废弃物经综合利用、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厂家回收利用后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4噪声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项目周边居民区均距离项目大于1km,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随着施工程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 2.运营期 2.1废水 (1)码头废水 本工程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码头初期雨水主要是码头装卸区围坎内的初期雨污水,通过装卸围坎汇集后排入集污池,再由自吸泵提升后,通过DN200污水管道输送到后方西港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烟台新水源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本次是依托现有装卸区增加货种装卸点,不新增初期雨水排放。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需要清洗,项目依托现有装卸区正常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冲洗废水。 本工程新建输送管道均为专管专用,不进行物料转换,运营期正常情况下不清管清洗,不产生清管废水。 (2)船舶废水 工程的船舶生活污水不得在港区内排放,由船方在船舶内收集、暂存,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海域,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表3排放。到港船舶机舱油污水由船方委托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集中处置,不外排至海水。压载水主要由运输出口货物的船舶产生,本项目1-辛烯均为卸船,因此不产生船舶压载水。码头区域不进行洗舱作业,不产生船舶洗舱水。 2.2废气 本工程卸船管道均密闭操作,物料经密闭管道直接输送至后方万华工业园储罐,装载过程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控制要求,卸船废气排放已在后方储罐区产排污环节考虑,因此正常情况下,拟建项目装卸过程中不产生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装卸完成后进行氮气扫线,将装卸软管与船舶之间管道内的物料扫向船舶回收。按照液体化工品装卸船作业技术规程,装卸作业前首先对输送管线进行氮气试压,确认管线通畅、无泄漏,设备及管线密封点处可能存在少量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管道阀门等采用紧固密封设计、开口管线安装盲板等,定期开展LDAR检测,降低密封点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厂界VOCs(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2.3噪声 主要来自于卸船期间的卸船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减少车辆、船舶鸣号次数等措施,预测工程边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2.4固体废物 运营期到港船舶产生固体废物由船方外委相关单位处置;项目陆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装卸设备产生设备保养、维修等使用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危废代码900-214-08,废油桶产生量约0.02t/a,危废代码900-249-08,机修油棉纱产生量约0.025t/a,危废代码900-041-49,废软管产生量约0.2t/3a,危废代码900-041-49,项目管道检修期间会产生少量清管阀废液,产生量约0.015t/a,危废代码900-404-06。拟建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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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MDI扩能项目 |
黄渤海新区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拟对现有HMDI装置改造,HMDI(4,4'-二环己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产能由2万t/a扩能至4万t/a,同时实现柔性切换生产HDI(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产品3万t/a;原尾气分解与吸收装置新增HCl精制系统,处理HMDI装置粗氯化氢气体(拟建项目),IPDI装置粗氯化氢气体,HDI装置反应尾气,SDI装置成盐系统排气、光气吸收塔排气,多功能涂料单体装置尾气系统排气,多功能弹性体单体装置光气吸收系统排气,产174600t/aHCI用于园区氯循环。项目根据系统模拟核算及能力测试对瓶颈设备进行扩能更换,优化工艺操作参数,拟建项目涉及8台泵能力提升更换、2台泵改造,1台反应设备核心内件改造,4台换热器能力提升/可靠性提升更换。 拟建项目所用光气由MDI装置、TDI装置提供,其中万华烟台产业园150万吨/年MDI扩能改造项目正在办理发改委备案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正在编制,该项目预计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拟建项目在该项目投产后实现HMDI产能40000t/a或HDI产能30000t/a,光气不外购。 HMDI装置扩能前后工艺路线不变。公用工程如供氮、供热、供风、循环水等,储运工程、事故水池、雨水收集池、固废暂存等设施均依托万华化学现有工程。废水、废气设施均依托万华环保科技公司。拟建项目HMDI最大设计产量为40000t/a、HDI最大设计产量为30000t/a、二环己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多聚体最大设计产量为1111.2t/a、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多聚体最大设计产量为1081.9t/a、副产氯化氢气体最大设计产量为174600t/a(折纯)。 |
1.大气环境影响 改扩建后,HMDI装置废气包括HCl吸收尾气(主要污染物为HCl、CO、氯苯和微量光气)、氯苯卸车及罐区氮封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苯)。 近期(在HCl精制系统建成前,约6个月),当HMDI装置粗氯化氢气体小时产量≤1.63t/h(折纯)时,去向为HDI尾气分解与吸收装置盐酸吸收及反应排气分解系统生产盐酸后,尾气送万华环保科技TDI能量回收焚烧炉焚烧处理;当氯化氢小时产量>1.63t/h(折纯)时,切换至MDI尾气分解与吸收装置盐酸吸收及反应排气分解系统生产盐酸后,尾气送万华环保科技TDI能量回收焚烧炉焚烧处理。 远期HCl精制系统建成后,HMDI装置粗氯化氢气体(拟建项目),IPDI装置粗氯化氢气体,HDI装置反应尾气,SDI装置成盐系统排气、光气吸收塔排气,功能涂料单体装置尾气系统排气,多功能弹性体单体装置光气吸收系统排气,送氯化氢精制单元回收氯化氢后,尾气经HDI尾气分解与吸收装置盐酸吸收及反应排气分解系统处理后,送万华环保科技TDI能量回收焚烧炉焚烧处理。升级改造后,进入万华环保科技TDI能量回收焚烧炉处理的废气中氯化氢减少3619.8t/a;由于HMDI装置产能扩大,进入万华环保科技TDI能量回收焚烧炉处理的废气中一氧化碳增加181.0t/a、氯苯增加2.1t/a。 万华环保科技TDI能量回收焚烧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DA009排放口(50m)排放。 万华环保科技TDI能量回收焚烧炉烟气排放口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 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和一氧化碳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表3标准限值要求;VOCs和二噁英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标准限值要求。 拟建项目依托现有储运工程,氯苯卸车及储罐氮封废气经现有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现有氯苯储罐尾气排气筒DA318有组织排放。VOCs、氯苯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和表2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于装置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企业建立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系统,加强装置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的监测和监管,对泄漏率超过标准的进行维修或更换,对项目运行全周期进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较扩能前,有组织NOx排放量减少0.101t/a、颗粒物排放量减少0.008t/a、VOCs排放量减少0.021t/a,无组织VOCs排放量减少0.798t/a。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无工艺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排污水、地面冲洗及维检修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地面冲洗及维检修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经管道收集后先进入万华环保科技西区综合废水处理装置单元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一起进入回用水处理装置单元处理。 万华环保科技西区污水处理站外排水质从严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 37/3416.5-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达标废水依托新城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深海排放。 拟建项目废水排放量增加7087m³/a。项目经新城污水处理厂排海管线排入外环境的废水污染物新增:COD 0.354t/a、氨氮0.036t/a。 3.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装置产生的轻组分废液(HW11,900-013-11,HMDI工况1053.0t/a,HDI工况540.9t/a)、废氯苯溶剂(HW06,900-404-06,HMDI工况105.7t/a,HDI工况56.9t/a)、废活性炭(HW49,900-039-49,1.3t/a)、废矿物油(HW08,900-249-08,0.4t/a)、废含油抹布(HW49,900-041-49,1.2t/a)、残渣(HW11,900-013-11,5t/a)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工业园固废站暂存。危险废物产生量合计1166.6t/a,相较于扩能前增加581.2t/a。 项目危险废物依托万华工业园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该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300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设置专人负责运行,实行危险废物联单制度,制定了《固废站管理规定》《固废车辆管理规定》《固废管理程序》、厂内转移联单,规范日常管理。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的要求进行。 4.声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缩机组、机泵等。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设施;合理平面布置,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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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超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高强度高耐磨性硬质合金辊环技术改造项目 |
蓬莱区 |
蓬莱市超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山冶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建成后年产高强度高耐磨性硬质合金复合辊环1500吨。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①产品改造;项目现有产品为硬质合金辊环,辊环材料主要为WC/Co硬质合金,拟建项目建成后产品为硬质合金复合辊环,辊环外圈为硬质合金,内圈为复合碳钢材料。②原料改造;现有工程直接购买碳化钨粉、钴粉生产辊环,拟建项目将外购的废旧硬质合金件(废旧硬质合金辊环)经加热、破碎等工序后生产成合金粉,运至现有厂区同外购的碳化钨粉、钴粉、镍粉用于生产辊环外圈。 |
1.大气环境影响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拟建厂区生产车间1内产生的制砂废气、熔炼废气、复合浇注废气及清砂废气经车间1外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生产车间2内产生的粉碎废气、筛分废气及混合废气经车间2外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 现有厂区烧结工序中的脱脂采用氢气微正压脱脂,烧结炉内为氢气环境,为保证安全氢气由烧结炉自带的点火装置进行燃烧处理。烧结脱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石蜡蒸汽)由氢气载流通过真空泵抽入真空烧结炉自带冷凝回收装置内大部分冷凝回收,未冷凝的石蜡废气和氢气在管道末端通过设备自带的点火装置(石墨电阻棒)进行燃烧处理 ,燃烧处理后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通过1#车间、7#车间外15m高的排气筒排放(P3、P4)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废气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拟建厂区生产车间各工序未收集的废气及老厂区各车间废气。 项目建成后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工业纯水机产生的浓水及生活污水。 现有厂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工业纯水机产生的废水同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市政管网,经烟台碧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拟建厂区劳动定员协调现有人员,拟建厂区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工业纯水机产生的浓水一起进入市政管网,经烟台碧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外排废水水质可满足烟台碧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管水质要求。 3.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总量6.03t/a,其中3.03t/a全部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单位处置,金属渣产生量3t/a,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总量72.888t/a,其中0.5t/a外售综合利用、6.5t/a由厂家回收、65.888t/a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39.6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机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液、金属渣,烧结产生的废石蜡,设备维护、检修等产生的含油污水、废矿物油。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木屑、废耐火材料、废包装、废砂轮、炉渣、废砂、废布袋、除尘灰、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RO膜、废滤芯。 4.声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各种泵类设备、风机等。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有:满足工艺条件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则采用加设隔声罩、消音器等措施。 拟建项目建成后现有厂区内布置及设备情况无变化,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现有厂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根据报告预测,项目拟建厂区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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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生产线技能技术改造项目 |
龙口市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以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对现有16.9万吨/年熔铸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将原有2台中频炉改为1台90T双室炉,同时配套建设上料装置、电磁泵、除尘器等设施,原有中频炉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份拆除完成。技改完成后,双室炉年产铝水3.3万吨,进入现有熔铸生产线,熔铸生产线产能保持16.9万吨/年不变。 |
1.大气环境影响 (1)有组织废气 技改项目双室炉烟气(熔炼废气、扒渣废气)通过炉内集气系统收集,与经炉门环保集烟系统收集的烟气一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2)外排。报告书核算,外排的颗粒物、SO2、NOx浓度均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外排的VOCs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要求;铬及其化合物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要求。 技改后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铬及其化合物、VOCs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69t/a、0.66t/a、3.53t/a、6.64×10-6t/a、0.32t/a。 (2)无组织废气 通过建设环境集烟系统,减少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量。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铬及其化合物、VOCs排放量分别为0.277t/a、0.003t/a、0.014t/a、2.656×10-6t/a、0.028t/a。 2.水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0.42m3/d)和净循环废水(1.38m3/d),混合废水水质能够满足依托的龙口南山铝压延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的进水水质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2三级标准,经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及泳汶河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泳汶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因中频炉产生的净循环废水不再产生,技改后全厂废水排放量减少6121.5m3/a,经治理后排入外环境的COD减少0.3t/a、氨氮减少0.007t/a。 3.固体废物影响 技改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总计1570.41t/a。 一般固体废物为废耐火材料,产生量为45t/a,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铝灰渣、除下尘、废硅酸棉、生产检修废油、废布袋、废油桶,依托现有危废间暂存,设置专人负责运行,其中铝灰渣(危险废物HW48,321-026-48)年产生量为1448t/a,送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铝渣综合利用东海厂区)处置;除下尘(危险废物HW48,321-034-48)年产生量为68.31t/a,废硅酸棉(危险废物HW36,900-030-36)产生量为55t/10a,生产检修废油(危险废物HW08,900-249-08)年产生量为2.1t/a,废油桶(危险废物HW08,900-249-08)年产生量为0.5t/a,废布袋(危险废物HW49,900-041-49)产生量为2t/2a,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声环境影响 在采取基础减振、车间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建成后对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近距离敏感目标怡德小区、怡志小区、怡新小区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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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液体火箭核心系统研制及其产业化 |
海阳市 |
九天行歌(山东)航天科技有限公司 |
烟台环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包括6座标准化工业厂房、4座库房、1座动力站房、1栋科研办公楼、1栋活动中心、1栋研发中心、1栋实验楼及配套食堂、宿舍、门卫房等辅助设施;项目劳动定员为211人,年工作250天;项目总投资898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运载火箭推进剂贮箱322台,火箭整流罩100台,液体火箭动力系统子级10套。 |
1.大气环境影响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箱底制造化铣及表面处理过程的氮氧化物、硫酸雾、铬酸雾废气、化铣工序涂胶及固化有机废气、阳极氧化生产线蒸汽发生器燃气废气、喷涂喷漆车间的喷胶及固化烘干废气、喷涂发泡及烘干废气、聚脲喷涂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贮箱擦拭废气、喷枪及搅拌桶清洗废气以及燃气热水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化铣及表面处理生产线化学除油槽、出光槽1、碱蚀槽的碱雾、氮氧化物废气收集后经1#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28m排气筒(P1)排放;出光槽2、氧化槽1的氮氧化物、硫酸雾废气收集后经2#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28m排气筒(P2)排放;氧化槽2、化铣槽的碱雾、硫酸雾废气收集后经3#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28m排气筒(P3)排放;铬酸封闭槽铬酸雾废气收集后经4#铬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28m排气筒(P4)排放;化铣工序涂胶及固化的VOCs、二甲苯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箱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5)排放;阳极氧化生产线蒸汽发生器燃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燃气蒸汽发生器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由26m排气筒(P6)排放;喷涂喷漆车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二甲苯、颗粒物,3个喷涂喷漆操作室废气收集后经各自干式过滤+沸石固定床吸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分别由15m排气筒(P7、P8、P9)排放;3个喷涂喷漆操作室配套3套燃气加热系统,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收集后由15m排气筒(P7、P8、P9)排放;热水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由26m排气筒(P10)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食堂屋顶1.5m的排气筒(P11)排放。 排气筒P1及P2排放的氮氧化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排气筒P2、P3排放的硫酸雾、排气筒P4排放的铬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排放限值;涂胶及固化废气排气筒P5以及喷涂喷漆车间排气筒P7、P8、P9 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排放限值,喷涂喷漆车间排气筒P7、P8、P9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蒸汽发生器燃气废气排气筒P6、燃气热水锅炉废气排气筒P10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型规模油烟排放浓度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下料、焊接烟尘及各工序未收集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甲苯、VOCs、硫酸雾、铬酸雾等,各车间机加工过程下料及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均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报告书”分析,颗粒物、氮氧化物、硫酸雾、铬酸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甲苯、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内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报告书”核算,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404t/a、SO2 0.103t/a、NOx 1.387t/a、二甲苯0.428t/a、VOCs0.773t/a、硫酸雾0.08236t/a、铬酸雾 7.521×10-6t/a。2.水环境影响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化铣及表面处理工序含油废水产生量为1920m3/a,酸碱废水产生量为7896m3/a,含铬废水产生量为552m3/a;其他环节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产生量为4372.5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220m3/a,废水排放总量为13500.5m3/a(酸碱废水处理后排放50%,含铬废水不排放),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氨氮、悬浮物、总氮、石油类、总铝、总铜、全盐量、六价铬、总铬、溶解性总固体、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含油废水经含油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酸碱废水一起经反应沉淀、固液分离后,进入一套中水回用系统,经多级过滤+碳滤+精密过滤+RO反渗透+树脂吸附处理后,透过液回用于生产,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海阳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含铬废水经反应沉淀、固液分离后,进入另一套中水回用系统,经多级过滤+碳滤+精密过滤+RO反渗透处理,透过液回用于生产,浓水进入双效蒸发器中进行蒸发浓缩,蒸发冷凝水回用于生产;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海阳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处理。 含铬废水水质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水质标准值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含油废水、酸碱废水经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水质标准值后回用于生产,部分排放废水与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的全盐量排放浓度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16.5-2025)表2标准,总铜、总铝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海阳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报告书”核算,拟建项目新增排入外环境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675t/a、氨氮0.0675t/a。 3.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341.242t/a,其中危险废物240t/a、一般固废48.492t/a,生活垃圾52.75t/a。 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空压机油,废含油棉纱,废槽渣,废滤芯,废槽液,污水处理站污泥,蒸发浓缩废液,中水回用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树脂、废RO膜,废胶,废活性炭,废显影液,擦拭废纱布,涂料废渣、漆渣,地面保护废布及纸,清洗废液,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干式过滤材料、废催化剂、废沸石以及原料废包装桶等,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及发泡边角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机加工金属边角料、烟尘净化器收集粉尘、废贮箱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包装袋、盒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 各车间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分类分区暂存固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并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一般固废在此区域暂存,定期外售。厂区西南设置1座120m2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设置专人负责运行,实行危险废物联单制度,制定了《危险废物处置流程图》、《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止责任制度》等,规范日常管理。 4.声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加工设备、水泵、废气处理风机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并合理平面布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 5.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各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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