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海关消除安全隐患综合维修改造项目(长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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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3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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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海关消除安全隐患综合维修改造项目(长安)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13 文章来源:黄埔海关 【字体: 】 分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黄埔海关消除安全隐患综合维修改造项目(长安),项目业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长安海关,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长安海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黄埔海关消除安全隐患综合维修改造项目(长安)

2.1.2 项目概况:16号宿舍楼加装无机房电梯1包含钢结构井道、玻璃幕墙围护结构及1台电梯(8)2)办公楼综合业务及技术用房安全修缮,办公楼屋面维修、洗手间维修,大院地面及围墙翻新工程等;3)电线电路安全改造,部分楼栋实施层间电箱至入户电表段入户线路更换、强电照明及插座开关线路更换以及路灯更换等;4)干部交流用房配套设施民生维修,包括部分楼栋给水系统修复,部分楼栋外墙、楼顶以及室内墙面地面维修,部分房间洗手间蹲厕改造共计80间,排水沟盖板、围网修缮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 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东路48号。

2.2招标范围

2.2.1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需求书及有关资料为准

2.2.2 投标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业绩、证书和人员设备等配置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10)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1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担任此项目负责人期间,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9 4 日至20269 10 日,每日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中盈大厦2701、2710房)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开具电子发票。

4.3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代理委托书原件(如为授权人时提供);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924 9 00分至2026924930分,地点为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中盈大厦27012710房)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海关(http://huangpu.customs.gov.cn/)、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zb.gd.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长安海关

地 址:东莞市长安镇德政东路46

联 系 人: 张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27012710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长安海关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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