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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验收项目概况
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牛古田村大围,中心地理坐标为北
纬
22°31'54.275",东经 113°9'42.048",其地理位置见图 3.1-1。本项目占地面积 38800
平方米,主要从事高性能铁氧体磁瓦的生产。
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委托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
完成了《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磁瓦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 年 7
月
9 日获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磁瓦新建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
2021〕68 号),环评批复规模:生产规模为年产高
性能铁氧体磁瓦
1 万吨;生产设备主要为球磨机 32 台、离心脱水机 12 台、压机 135 台、
烧结炉(电)
8 台、研磨机 67 台、清洗机 67 台、30t 储料罐 4 个、自动分选机 32 台、
充磁机
24 台,以及分布仪、测试仪、磁强计、试验机等检测设备等。
项目于
2021 年 9 月开工建设,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完成年产 1 万吨磁瓦新建项目
项目一期工程(年产
3500 吨磁瓦)的生产设备和环保治理设施的工程建设,公司随之
进行生产调试,并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进行公开说明,调试起止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1
日
~2025 年 2 月 28 日。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
9*开通会员可解锁*487010002X,有效期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至 2029 年 7 月 28 日;因验收过
程中废气处理设施发生调整变化,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完成排污许可变更登记,有效期
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至 2030 年 1 月 23 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
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
-10 日委托江门市溯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生产设
施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根据表
9.1-1 生产监测期间,测定生产工况规模占年设计
规模的
90%,满足验收工况要求。
在项目实施污染物排放监测、核查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和落实环境管理制度的基
础上,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编制了《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磁瓦新建项目
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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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收监测的依据
2.1 验收技术规范和标准
(
1)《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
2)《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技术导则》(HJ2034-2013);
(
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
(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6)《声环境质量标准》(GB3906-2008);
(
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8)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
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
10)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
11)《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报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
2007);
(
12)《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
(
1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
1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
15)《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2.2 编制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自2015.1.1起施行);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12.24修订,2022.6.5施行);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7修订,自2016.1.1起施行);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自2018.1.1起施行);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020.4.29修正,2020.9.1实施);
(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自2017.10.1起施行);
(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
[2017]4号,2017.11.20);
(
8)《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22.11.30修正,2015.07.01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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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2.11.30修正,2019.3.1实施);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正,2003.9.1施行);
(
11)《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9.29修正,2021.1.1实施);
(
12)《关于同意实施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粤府函 [2011]29号);
(
13)《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修订),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
2010.7.23;
(
1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2.11.30修正,2019.3.1实施);
(
15)《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20.11.27修正,2016.1.1起施行)
(
16)《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 48 号,2018 年 1 月 10 日实施);
(
17)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
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9号)
(
18)《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环函〔
2018〕146号)
2.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文件
(
1)《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磁瓦新建项目》,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
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2)
《关于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产
1万吨磁瓦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新环审
〔2021〕68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
3)《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开通会员可解锁*),编
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48701000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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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3.1 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 地理位置
本 项 目 位 于 江 门 市 新 会 区 睦 洲 镇 牛 古 田 村 大 围 ,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为 北 纬
22°31'54.275",东经 113°9'42.048",其地理位置见图 3.1-1。
3.1.2 项目四至图
项目北面为空地,东面为工业厂房,南面为鱼塘,西面为古石田村大围工业区,周
边敏感点数量、距离未发生变化。项目四至示意图见图
3.1-2。
3.1.3 平面布置
项目仅建设了一期工程(仅建设
2#厂房),1#厂房、3#厂房、4#厂房及综合办公楼
暂未建设,目前为空地。废水处理设施位置改变;投料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变化,减少
1
条排气筒;其余实际平面布置与环评批复情况一致,详见图
3.1-3,。
3.1.4 项目的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周围
500 米敏感点名单见表 3.1-1,项目周边敏感点情况与原环评一致,没有
发生变化。
表
3.1-1 项目周围的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序号
敏感点名称
相对厂址方位
距离(
m) 敏感点属性
保护级别
1
牛古田村
南
130
自然村
大气二级、声环境
2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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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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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1-2 项目四至示意图
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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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1-3a 环评的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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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1-3b 项目厂区实际平面布置图
注:标蓝部分为本次一期工程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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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关于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磁瓦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新环审〔
2021〕68 号),环评批复规模:生产规模为年产高性能铁氧体磁瓦 1 万吨;
生产设备主要为球磨机
32 台、离心脱水机 12 台、压机 135 台、烧结炉(电)8 台、研
磨机
67 台、清洗机 67 台、30t 储料罐 4 个、自动分选机 32 台、充磁机 24 台,以及分
布仪、测试仪、磁强计、试验机等检测设备等。
现有实际已建成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年产
3500 吨高性能铁氧体磁瓦,因此本次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设施、工艺、产能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一期
工程实际总投资
11000 万元,环保投资约 386 万元,一期项目实际劳动定员为 100 人,
项目年生产
300 天,每天 24 小时(两班制),厂内不设食宿。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情况见下表
3.2-1。
表
3.2-1 原环评审批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期)一览表
项目组成
环评申报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
变化情况
总投资
33000 万元
11000 万元
仅建设一期工程,投资
数额较环评申报少
总体情况
占地面积
38800m2,建筑面积
49603.75m2
占地面积
38800m2,建筑面积
19383.75m2
仅建设
2#厂房,总建筑
面积较环评申报少
主体工程
2#厂房
共
3 层,1F 为球磨与压制工
序,
2F 为研磨与分包工序,3F
为烧结和仓库
共
3 层,1F 为球磨与压制工序,
2F 为研磨与分包工序,3F 为烧结
和仓库
与环评一致
3#厂房
共
3 层,1F 为仓库,2F 为品
质保证以及分包工序,
3F 轻便
物资仓库
暂未建设,目前为空地
3#厂房暂未建设,目前
为空地
4#厂房
共
3 层,1F 为压制工序,2F
为研磨与分包工序,
3F 为烧结
和仓库
暂未建设,目前为空地
4#厂房暂未建设,目前
为空地
辅助工程
综合办
公楼
共
7 层,包括产品展览室、会
议室、产品研发室、办公室,主要用于员工办公
暂未建设,目前为空地
综合办公楼暂未建设,
目前为空地
1#厂房
共
1 层,为压制工序
暂未建设,目前为空地
1#厂房暂未建设,目前
为空地
给排水
系统
供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内河涌,然后汇入马鬃沙河;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部分外委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供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内河涌,然后汇入马鬃沙河;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抽取部分水外委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与环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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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
环评申报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
变化情况
环保工程
污水处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内河涌,然后汇入马鬃沙河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内河涌,然后汇入马鬃沙河
与环评一致
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部分外委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抽取部分水外委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与环评一致
废气处理设施
袋装粉状原料(预烧料、添加剂)投料至
3#厂房储料罐过程
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粉状原料从
3#储料罐输
送至球磨机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直接经管道收集;投料粉尘经
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
通过
1条22m排气筒DA001排
放
袋装预烧料、添加剂投料至投料机,通过密封袋采用密闭投料方式投加(具体见设备图),投料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管道直接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仅建设
2#厂房,3#厂房
暂未建设;原料投料方式变化:不使用储料罐暂存原料、不使用管道输送粉状原料,以人工投料方式投料;投料粉尘收集排放方式变化:
经管道直接收集后通过
1 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
无组织排放,减少
1 条
排气筒
规格相同的烧结炉合并成
1 条
排气筒排放水蒸气,共
2 条约
22m 高的排气筒(DA002、
DA003,分别位于 2#厂房、4#厂房)
于
2#厂房 3F 设置 1 条 40m 烧结
炉(电)、
1 条 48m 烧结炉(电),
这两条烧结炉产生的水蒸气合并1 条 22m 排气筒 DA001 排放
仅于
2#厂房设置 1 条排
气筒排放烧结炉产生的
水蒸气,排气筒编号从
DA002 改为 DA001
球磨机密闭式生产,物料加水混合形成料浆,基本不产生球磨粉尘;研磨方式为(水)湿磨,研磨粉尘产生量极少
球磨机密闭式生产,物料加水混合形成料浆,基本不产生球磨粉尘;研磨方式为(水)湿磨,研磨粉尘产生量极少
与环评一致
设备噪
声
降噪、减振、隔声等处理措施
加强设备维护,车间合理布局
与环评一致
固废处理设施
本项目设置生活垃圾暂存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本项目设置生活垃圾暂存场所,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与环评一致
本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沉淀渣回用于生产中;残次品、废包装料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由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沉淀渣回用于生产中;残次品、废包装料、废滤布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
污水处理污泥交由有相关处理能
力的单位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增加“废滤布”:在“压制”工序的实际生产过程中,需使用滤布间隔开压制机模具及经脱水处理后的浆料,过程中会产生废滤布;其余情况与环
评一致
机油桶、切削液桶交由供应商
回收处理
机油桶、切削液桶交由供应商回收
处理
与环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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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2 项目相关照片
投料机
投料机投料粉尘收集措施、处理设施
球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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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料桶
混合机
压机
烧结炉
研磨
-清洗一体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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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淀池(球磨料浆水沉淀)
沉淀池(二级,研磨
-清洗沉淀)
生产废水自建废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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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
生活污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排气筒
DA001 规范化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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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渗固废仓
污泥暂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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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项目生产设备情况
项目实际生产设备与审批量变化情况见表
3.3-1。
表
3.3-1 项目实际生产设备与审批量变化情况
序号
生产工序
生产设备
型号
设置参数(每台)
单位
环评审批数量
一期实际数量
已批未建
合计
变化情况
1
投料
投料机
4000L
/
台
0
2
0
2
增加
2 台投料机,用于
投料工序,为辅助生产设备,不增加生产能力
2
30t 储料罐
15m3
30t
个
4
0
4
4
与环评审批一致
3
球磨
球磨机
QMZ1800×2200
1.5T-2T/time
台
32
14
18
32
与环评审批一致
4
离心脱水机
CF-1500L
1.5t/h
台
12
3
9
12
5
搅拌
储料桶
/
3t
台
0
9
0
9
增加
9 台储料桶、5 台
混合机,用于搅拌工
序,为辅助生产设备,
不增加生产能力
6
混合机
7000L
/
台
0
5
0
5
7
压制
大压机
TJ-180-S-A
0.6t/d
台
50
22
28
50
与环评审批一致
8
小压机
YDC05C-63A
0.2t/d
台
85
0
85
85
9
烧结
48m 烧结炉(电)
/
12t/d
台
4
1
3
4
10
40m 烧结炉(电)
/
8t/d
台
4
1
3
4
11
研磨
-清
洗
大研磨
-清洗一体机
/
1.5t/d
套
32
17
15
32
包括
研磨机
(金刚石砂轮)
105KW
/
台
32
17
15
32
清洗机
GS2023-1 3KW
/
台
32
17
15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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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生产工序
生产设备
型号
设置参数(每台)
单位
环评审批数量
一期实际数量
已批未建
合计
变化情况
12
小研磨
-清洗一体机
/
/
套
35
0
35
35
包括
研磨机
(金刚石砂轮)
/
/
台
35
0
35
35
清洗机
/
/
台
35
0
35
35
13
检验
自动分选机
MTP300
1.5t/d
台
32
5
27
32
14
充磁机
2000μm/1500V
/
台
24
2
22
24
15
粒度激光分布仪
/
/
台
2
0
2
2
16
B-H 测试仪
AMT-4
/
台
2
0
2
2
17
振动样品磁强计
8600 系列
/
台
2
0
2
2
18
压溃强度试验机
/
/
台
2
1
1
2
注:①实际生产中,研磨、清洗工序使用“研磨
-清洗一体机”;每套“大研磨-清洗一体机”配套 1 台金刚石砂轮、1 台清洗机,每套“小研磨-清洗一
体机”配套
1 台金刚石砂轮、1 台清洗机;②实际生产中增加的投料机、储料桶、混合机均为辅助生产的设备,其中投料机用于袋装预烧料的投料,储
料桶、混合机用于储存、搅拌经球磨处理后的料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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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项目生产规模、原辅材料及燃料
现有实际已建成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年产
3500 吨磁瓦,。项目实际建设中主要产
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与环评审批对比情况如下:
表
3.4-1 项目实际生产规模与环评审批量变化情况
产品名称
年产量(单位:吨
/年)
环评审批情况
一期实际建设
情况
已批未建
合计
变化情况
高性能铁氧体磁瓦
10000
3500
6500
10000
与环评审批
一致
表
3.4-2 项目实际原辅材料用量与审批量变化情况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单位
环评审批情况
一期实际建设情况
已批未建
合计
变化情况
生产调试期间用量
(吨)
验收监测期间用量
(吨)
1
预烧料
吨
/年 11100
3885
7215 11100
与环评审批一
致
526
18.8
2
添加剂(碳酸
钙、二氧化硅)
吨
/年
15
5.25
9.75
15
0.7
0.025
3
脱模剂
吨
/年
2.5
0.875
1.625
2.5
0.2
0.006
4
钢珠(球磨)
吨
/年
162
56.7
105.3
162
7.7
0.27
5
金刚石砂轮
(研磨)
个
30000 10500 19500 30000
360
11
6
机油
吨
/年
17
5.95
11.05
17
0
0
注:生产调试期使用量指
2024 年 12 月 1 日~1 月 31 日的使用量,验收监测期间使用量指
2024 年 12 月 9 日-10 日的使用量。
3.5 项目用排水情况
项目实际用水工序包括办公生活和生产用水,其中生产用水为投料用水、球磨用水、
压制用水、研磨
-清洗用水、球磨机及压机冷却补充用水。项目实际产生的废水主要为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内河涌,然后汇入马
鬃沙河;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抽取部分水外委第三方零散废
水处理单位处理。项目实际生产与环评申报用排水环节对比见下表
3.5-1。
(注:本次验收生产调试、监测期间,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的水水质优于
回用标准,且已全回用于生产,暂没有零散废水委外处理)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19
图
3.5-1 项目生产调试期 2024 年 12 月~2025 年 1 月水平衡图(单位:t)
表
3.5-1 项目实际生产与环评申报用排水环节对比一览表
环评申报情况
现状建设情况
变化情况
用水环节包括投料用水、球磨用水、压制用水、研磨
-清洗用
水、球磨机冷却补充用水
用水环节包括投料用水、球
磨用水、压制用水、研磨
-
清洗用水、球磨机冷却补充
用水、压机冷却补充用水
实际生产中,用水环节新增压机冷却补充用水,因此用水量较环评申报增加。球磨机、压机冷却水循环利用,不与产品接触,给机器表面降温过程中蒸发损耗,需定期补充新鲜水
,,不
会造成项目污染物增加排放
3.6 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实际工艺流程图如下: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20
图
3.6-1 项目实际生产工艺流程图(注:图中标红部分为实际建设变化内容)
备注:实际生产中增加的投料机、储料桶、混合机均为辅助生产的设备,均不增加
生产能力,其中投料机用于袋装预烧料、添加剂的投料,储料桶、混合机用于储存、搅
拌经球磨处理后的料浆。
工艺流程说明:
(
1)投料:将已称量好的、外购的粉状袋装预烧料、添加剂人工投放入投料机中,
通过管道加水使预烧料、添加剂与水
1:1 混合,混合好的料浆通过密闭管道从投料机输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21
送至球磨机中。
(
2)球磨、搅拌:将已称量好的、外购的钢珠人工投放入球磨机中,再进行球磨。
球磨机为密闭式生产,经过球磨达到粒径要求的料浆通过输送泵进入离心脱水机中进行
脱水。
30%的水分跟随料浆进入下一步工序,料浆中 70%的水分被脱水排进沉淀池中。
料浆的球磨时间为
13-15h。
由于压制工序工作时间较长,且并非所有经球磨处理后的料浆都一次性加入压机模
具中进行压制,而是通过管道持续输送一定量的料浆进入压机中进行压制,因此在项目
实际生产中,需添加储料桶、混合机用于储存、搅拌经球磨处理后的料浆,以保证料浆
的最合适工作状态。
(
3)压制:一定量的、经球磨处理后的、含有 30%水分料浆在压机模具中压制成型,
压制过程中需要喷洒一定量的脱模剂,脱模剂的成分清单,常温下脱模剂基本不产生挥
发性有机物。压制过程会通过吸真空抽水的方式排出一定量的水分,该部分的水因含有
少量脱模剂,因此需经过相关废水处理后才能回用。球磨被脱水、经沉淀处理后的水与
压制废水一并于自建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球磨工序。料浆的压制时间时长
为
8h。
(注: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抽取部分水外委第三方
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
4)烧结:经过压制成型的毛坯件仍含 20%的水分。毛坯件在烧结炉内烧结,温度
约为
1230℃,烧结时间约 14 小时。烧结过程毛坯件残留的少量脱模剂的有机成分经高
温分解成二氧化碳、水,烧结是将成型好的胚件在高温中加热,使得颗粒之间相互结合
(粘接),从而提高成型胚件的强度,排除颗粒之间的气孔,提高材料的强度,使之充
分铁氧化,因此电加热烧结磁瓦是基本不产生粉尘的。烧结废气主要排放毛坯件的水分
以及
CO2。
(
5)研磨、清洗:烧结后的半成品根据不同尺寸公差要求进行磨外弧、内弧、倒角
等加工,磨加工后的成品磁瓦需经过清洗。研磨、清洗工序于研磨
-清洗一体机(包含研
磨机
(金刚石砂轮)、清洗机)内进行,研磨方式为(水)湿磨、使用研磨机的金刚石砂轮
研磨,清洗方式为超声波清洗(不添加清洗剂)、清洗机自带吹风风干系统。研磨、清
洗过程中会产生研磨废水、清洗废水,两者均经过二级沉淀、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循环利用(实际生产中用水环节较环评申报增加压机冷却补充用水)。
(
6)分包:将成品磁瓦进行检验分选,分选出来的残次品外委回收商进行处理。符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22
合要求的成品则进行包装入库。产品生产过程也会进行各性能的抽样检验,不涉及化学
类性能检验,无需用到试剂用品。
◆本项目产污环节分析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废气: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烧结炉仅排放水蒸气;球磨及研磨粉尘产生
量极少)。
噪声:项目内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转,源强大约在
70~120dB(A)之间。
固体废物:沉淀渣、残次品、废包装料、废滤布、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
理污泥、机油桶、切削液桶、员工生活垃圾。
3.7 项目变动情况
(
1)现有实际已建成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年产 3500 吨磁瓦,本次分期验收项目的
投产设备数量未达到环评设计规模。实际生产中增加
2 台投料机、9 台储料桶、5 台混
合机为辅助生产设备。
(
2)原料投料方式变化,以人工投料方式投料,不使用储料罐暂存原料、不使用
管道输送粉状原料;投料粉尘收集排放方式变化,经管道直接收集后通过
1 套滤筒除尘
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减少
1 条排气筒。
(
3)现有实际仅于 2#厂房设置 1 条 40m 的烧结炉、1 条 48m 的烧结炉,这两条烧
结炉产生的水蒸气合并
1 条 22m 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从 DA002 改为 DA001。
(
4)一般固体废物增加“废滤布”:在“压制”工序的实际生产过程中,需使用
滤布间隔开压制机模具及经脱水处理后的浆料,过程中会产生废滤布。
(
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废止,替代为《城
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24),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
设施处理后回用水标准日后按新标准执行。
项目变动情况分析见下表
3.7-2。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23
表
3.7-2 项目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比一览表
清单内容
环评申报情况
现状建设情况
变化情况
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新建,从事高性能铁氧体磁瓦
的生产
新建,从事高性能铁氧体磁瓦的生产
与环评一致
否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
的。
年产高性能铁氧体磁瓦
1 万吨 一期工程年产 3500 吨高性能铁氧体磁瓦
本次一期工程的生产规模
未达到环评设计规模
否
设球磨机
32 台、离心脱水机 12
台、压机
135 台、烧结炉(电)
8 台、研磨机 67 台、清洗机 67台、
30t 储料罐 4 个、自动分选
机
32 台、充磁机 24 台,以及
分布仪、测试仪、磁强计、试
验机等检测设备等。储存能力:环评申报
4 个 30t 储料罐,总储
存能力
120t
一期工程设投料机
2 台、球磨机 14 台、
离心脱水机
3 台、储料桶 9 台、混合机 5
台、压机
22 台、烧结炉(电)2 台、研
磨
-清洗一体机 17 套(含研磨机 17 台、
清洗机
17 台、)、自动分选机 5 台、充
磁机
2 台、压溃强度试验机 1 台。储存能
力:实际生产中增加
9 台储料桶,每台储
料桶最大储存能力为
3t
①实际生产中增加的投料
机、储料桶、混合机均为辅助生产的设备,均不增加生
产能力;
②实际生产中增加的
9 台
储料桶最大储存能力为
3t,
总增加储存能力
27t,储存
能力较环评申报未增大
30%及以上;
③一期工程年产
3500 吨磁
瓦,本次分期验收项目的投
产设备数量未达到环评设
计规模;
④一期工程生产、处置或储
存能力未增大
否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
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项目废水不含第一类污染物
项目废水不含第一类污染物
项目储存能力增大,但不涉及废水排放增加,没有废水
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否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
根据环评报告表: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包括袋装粉状原料卸料和粉状原料储料罐输送的投料粉尘,颗粒物排放总量为
0.236 吨/年(其中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14 吨/年,
项目一期工程不设储料罐,建成后,采用袋装粉状原料密闭卸料,粉尘全部收集后处理达标排放;一期工程满负荷生产颗粒物排放总量为
0.004 吨/年(无组
织排放量),没有超过原环评无组织排
一期工程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增大,一期工程
满负荷生产颗粒物排放
量未超过环评申报量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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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内容
环评申报情况
现状建设情况
变化情况
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
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无组织排放量为
0.222 吨/年)
放量
地点
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
且新增敏感点的。
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
牛古田村大围
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牛古田村
大围,地址不变,项目厂区布局略有调整
厂区布局略有调整,没有环
境防护距离且周边没有新
增敏感点
否
生产工艺
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
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
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
发性降低的除外);
(
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
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
的。
项目主要从事高性能铁氧体磁瓦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球
磨、压制、烧结、研磨、清洗,
主要原辅材料为预烧料、添加剂(碳酸钙、二氧化硅)、脱模剂、钢珠、金刚石砂轮。根据环评报告表:项目建成后主
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包括袋装粉
状原料卸料和粉状原料储料罐输
送的投料粉尘,颗粒物排放总量
为
0.236 吨/年(其中有组织排
放量为
0.014 吨/年,无组织排
放量为
0.222 吨/年)
项目主要从事高性能铁氧体磁瓦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实际为投料、球磨、搅拌、压制、烧结、研磨、清洗。主要原辅材料为预烧料、添加剂(碳酸钙、二氧化硅)、脱模剂、钢珠、金刚石砂轮。项目一期工程不设储料罐,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为袋装粉状原料卸料的投料粉尘,一期工程
满负荷生产颗粒物排放总量为
0.004 吨/年
(无组织排放量)
实际生产中较环评审批增加
“投料、搅拌”生产工序,均属于辅助生产的工序,均不增加生产能力,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种类新增,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一期工程满负
荷生产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
未超过环评申报量
否
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
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
的。
预烧料、添加剂等袋装粉状原料进厂后通过人工投料方式卸料至储料罐进行暂存,生产进行时粉状原料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球磨机中密闭作业;人工投料至储料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设集气罩收集、粉状原料从储料罐输送至球磨机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直接经管道收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
0.222 吨/
年
预烧料、添加剂等袋装粉状原料进厂后于2#厂房 1F 原料区堆放暂存,预烧料、添
加剂袋装粉状原料通过人工投料方式放
入投料机中,预烧料、添加剂投料至投料
机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管道直接收集后通过
1 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
排放;一期工程满负荷生产颗粒物排放总
量为
0.004 吨/年(无组织排放量)
仅建设
2#厂房,3#厂房暂
未建设;原料投料方式变化:不使用储料罐暂存原
料、不使用管道输送粉状原料,以人工投料方式投料;
投料粉尘收集排放方式变
化:经管道直接收集后通过
1 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
组织排放;一期工程满负荷
生产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
未超过环评申报量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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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内容
环评申报情况
现状建设情况
变化情况
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预烧料、添加剂(碳酸钙、二氧化硅)、脱模剂、钢珠、金
刚石砂轮等原料于
3#厂房 1F
仓库分区分类、堆放暂存,仓库做好堆场围挡和地面硬底化
等防雨、防尘、防渗措施
项目仅建设了一期工程(仅建设
2#厂
房),
3#厂房暂未建设,目前为空地,预
烧料、添加剂(碳酸钙、二氧化硅)、脱
模剂、钢珠、金刚石砂轮等原料于
2#厂
房
1F 原料区分区分类、堆放暂存,原料
区做好堆场围挡和地面硬底化等防雨、防
尘、防渗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
6
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
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10%及以上的。
袋装粉状原料(预烧料、添加剂)投料至
3#厂房储料罐过程
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粉状原料从
3#储料罐输送
至球磨机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直
接经管道收集;投料粉尘经
1套
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
1条
22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总量为
0.236吨/年(其中有
组织排放量为
0.014吨/年,无组
织排放量为
0.222吨/年)
袋装预烧料、添加剂投料至投料机过程中
产生的投料粉尘经管道直接收集后经滤
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一期工程满
负荷生产颗粒物排放总量为
0.004 吨/年
(无组织排放量)
仅建设
2#厂房,3#厂房暂
未建设;原料投料方式变化:不使用储料罐暂存原
料、不使用管道输送粉状原料,以人工投料方式投料;
投料粉尘收集排放方式变
化:经管道直接收集后通过
1 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
组织排放,减少
1 条排气
筒;一期工程满负荷生产颗
粒物无组织排放量未超过
环评申报量
否
规格相同的烧结炉合并成
1 条
排气筒排放水蒸气,共
2 条约
22m 高的排气筒(DA002、
DA003,分别位于 2#厂房、4#
厂房)
于
2#厂房 3F 设置 1 条 40m 烧结炉(电)、
1 条 48m 烧结炉(电),这两条烧结炉产生的水蒸气合并
1 条 22m 排气筒 DA001
排放
仅于
2#厂房设置 1 条排气
筒排放烧结炉产生的水蒸
气,排气筒编号从
DA002
改为
DA001
否
球磨机密闭式生产,物料加水混合形成料浆,基本不产生球磨粉尘;研磨方式为(水)湿
磨,研磨粉尘产生量极少
球磨机密闭式生产,物料加水混合形成料
浆,基本不产生球磨粉尘;研磨方式为
(水)湿磨,研磨粉尘产生量极少
与环评一致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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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内容
环评申报情况
现状建设情况
变化情况
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
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内河涌,然后汇
入马鬃沙河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
排入内河涌,然后汇入马鬃沙河
与环评一致
否
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部分外委第
三方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
后回用,抽取部分水外委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注:本次验收生产调试、监测期间,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的水水质优于回用标准,且已全回用于生
产,暂没有零散废水委外处理)
与环评一致
否
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
筒高度降低
10%及以上的。
项目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
口,不属于主要排放口
项目废气排放口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主
要排放口
与环评一致
否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
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厂房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厂
区内地面进行硬底化
厂房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厂区内地面进
行硬底化
与环评一致
否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
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
境影响加重的。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
理;②沉淀渣回用于生产中;残次品、废包装料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污泥、
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由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③机油
桶、切削液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
理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②沉淀渣回用于生产中;残次品、废包装料、废滤布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由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③机油桶、切削液
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一本固体废物种类增加“废滤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
方式与环评一致
否
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
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
厂区内地面硬底化,及设置截
留沟收集
厂区内地面硬底化,及设置截留沟收集
与环评一致
否
根据上表可知,项目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内容,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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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
4.1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 废水治理设施
(
1)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内河涌,然后汇入马鬃沙河;
(
2)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抽取部分水外委第三方零散
废水处理单位处理。(注:本次验收生产调试、监测期间,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
用的水水质优于回用标准,且已全回用于生产,暂没有零散废水委外处理)
4.1.2 废气治理设施
(
1)袋装预烧料、添加剂投料至投料机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管道直接收集后
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2)于2#厂房3F设置1条40m烧结炉(电)、1条48m烧结炉(电),这两条烧结炉
产生的水蒸气合并
1条22m排气筒DA001排放。
4.1.3 噪声治理设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球磨机、混合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
厂房墙体的隔声作用,厂界噪声达标。
4.1.4 固体废物处置设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机油桶、切削液桶、沉淀渣、残
次品、废包装料、废滤布、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机油桶、切削液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沉淀渣回
用于生产中。残次品、废包装料、废滤布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污泥、
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由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项目已在生产车间内设置防渗固废仓(
40m2)、污泥暂存区(5m2),贮存场所地
面已进行硬底化,贮存场所满足防雨、防渗要求。
表
4.1-1 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调试期间 2024 年 12 月~2025 年 1 月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序号
种
类
实际产生量(
t)
利用处置方式及去向
1
生活垃圾
9.0
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
机油桶
0.0
供应商回收
3
切削液桶
1.4
供应商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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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种
类
实际产生量(
t)
利用处置方式及去向
4
一般固体废物
沉淀渣
54.0
回用生产中
5
残次品
0.0
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
6
废包装料
0.9
7
废滤布
1.8
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
处理
8
生产废水处理污泥
0.0
9
生活污水处理污泥
0.0
4.1.5 其他措施
(
1)项目处理设施排放口已经规范化,排放口均进行了规范化排污口的申报工作,
设置了规范的监测平台及标志牌;
(
2)贮存场所地面已进行硬底化,贮存场所满足防雨、防渗要求,已设专岗进行
废物管理和转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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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2.1 环保设施投资
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
11000 万元,环保投资约 386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3.51%,项
目建设环保投资情况见表
4.2-1。
表
4.2-1 项目建设环保投资情况表
序号
工程类别
环保建设内容
投资(万元)
1
废水处理设施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35
2
废气处理设施
废气处理设施
2
3
噪声防治工程
设备隔声、减振等
39
4
一般固废仓建设
防渗固废仓
10
小
计
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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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的环保设施应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入使用。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见下表。
表
4.2-2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内容
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情况
废气污染
落实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输送、仓储的密闭措
施,预烧料等粉状原料应在密闭储罐储存,并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球磨和研磨等生产工序采用湿法工艺进行加工,减少粉尘污染物产生;同时强化生产加工中粉尘的收集治理,配套高效收集治理设施将卸料、储料罐泄压等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处理达标后
排放,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生产、输送、仓储设备的密闭措施,预烧料、添加剂等粉
状原料在密封袋中储存,料浆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预烧料、
添加剂(碳酸钙、二氧化硅)、脱模剂、钢珠、金刚石砂
轮等原料于
2#厂房 1F 原料区分区分类、堆放暂存,原料
区做好堆场围挡和地面硬底化等防雨、防尘、防渗措施。球磨、搅拌等生产工序应采用密闭设备进行加工。袋装预烧料、添加剂投料至投料机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管道
直接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
2#厂房 3F
设置
1 条 40m 烧结炉(电)、1 条 48m 烧结炉(电),这
两条烧结炉产生的水蒸气合并
1 条 22m 排气筒 DA001 排
放;球磨机密闭式生产,物料加水混合形成料浆,基本不产生球磨粉尘;研磨方式为(水)湿磨,研磨粉尘产生量
极少。根据验收检测报告(
SY-24-1209-LJ29),项目粉尘
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已落实
水污染
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设置厂区给排水系统,合理设置收集渠和沉淀池等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其中球磨设备冷却用水收集后全部循环使用;备料球磨、压制、研磨、清洗等工序的生产用水分类收集经沉淀等有效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应采用明管明渠等方式明识生产用水收集处理及回用的管线路由,并落实回用计量措施。定期更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内河涌,然后汇
入马鬃沙河;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
用,抽取部分水外委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注:本次验收生产调试、监测期间,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的水水质优于回用标准,且已全回用于生产,暂没有零散废水委外处理)。根据验收检测报告(
SY-24-1209-LJ29),项
已落实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31
内容
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情况
换的部分生产废水可交零散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企业进行深度达标处理,并按《江门市区零散工业废水第三方治理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做好废水的收集存储,以及落实转移联单填报、
台账记录等管理工作。
目生活污水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标准;项目生产废
水回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24)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和“洗涤用水”标准
较严值。
噪声污染
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等
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
SY-24-1209-LJ29),厂界噪声符合《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区
标准。
已落实
固废污染
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
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沉淀渣回用于生产中;残次品、废包装料、废滤布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由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机油桶、切削液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见附件
3)。固体物贮存场所地面已进行硬底
化,贮存场所满足防雨、防渗要求。
已落实
其他
落实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体系
,落实有效的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有效防止突发
环境事件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不属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
性意见)》的建设项目,暂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不涉及
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使
用。
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
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已落实
总量控制
指标
项目建成后颗粒物排放总量
0.236 吨/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 0.014
吨
/年,无组织排放量 0.222 吨/年)
一期工程满负荷生产颗粒物排放总量为
0.004 吨/年(无组
织排放量)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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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与建议及审批决定
5.1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内河涌,然后汇入马鬃沙河,执行广东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标准,对周围环境影
响不大,其对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的。
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部分水外委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单
位处理。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表 1 再
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洗涤用水”
标准较严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其对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的。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袋装粉状原料(预烧料、添加剂)投料至
3#厂房储料罐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集
气罩收集;粉状原料从
3#储料罐输送至球磨机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直接经管道收集;投料
粉尘经
1 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条 22m 排气筒 DA001 排放。
规格相同的烧结炉合并成
1 条排气筒排放水蒸气,共 2 条约 22m 高的排气筒
(
DA002、DA003,分别位于 2#厂房、4#厂房)。
袋装预烧料、添加剂投料至投料机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管道直接收集后经滤筒
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球磨机密闭式生产,物料加水混合形成料浆,基本不产生球磨粉尘;研磨方式为(水)
湿磨,研磨粉尘产生量极少。
排放的粉尘(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全厂各废气污染源经治理达
标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其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源强大约在
70~120dB(A)之间。厂房墙
壁的阻挡消减及距离的衰减对附近的影响不大,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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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
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昼间等效声级≤60dB(A)、夜间等效声级≤50dB(A))。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防渗固废仓,沉淀渣回用于生产中;残次品、
废包装料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由有相关
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机油桶、切削液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防渗固废仓、污泥暂存区),贮存场所地面已进行硬底
化,贮存场所满足防雨、防渗要求。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储存、妥善处置,对
区域环境和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
4、地下水及土壤分析结论
原料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内的原料、固废分区、分类储存,做好防腐、防渗措
施,涉水设施、污水管道定期检查检修、加强日常维护保养,通过加强对厂内各项防渗
措施的管理,及时排查事故污染源,控制事故风险,同时通过加强后期检查和监控,避
免生产过程中泄漏的现象的发生,发现污染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可有效控制项目生产对
土壤、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对区域环境和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包括设施损坏失效和泄漏。建设单位按照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和
设备的维护,并设立完善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救护设备设施,制定严
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二、结论及建议
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磁瓦新建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牛古田村
大围。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要求。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生
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建设单位应根据本评价提出的
环境保护对策建议,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关于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磁瓦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新环审〔
2021〕68 号,2021 年 7 月 9 日。见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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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6.1 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环评和批文无对周边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要求,因此不列环境质量标准,具
体标准值参考原环评文件。
6.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经 一 体 化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到 广 东 省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排入内河涌,再汇入马鬃沙河。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
GB/T 19923-2005)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
系统补充水”和“洗涤用水”标准较严值后,回用于球磨机冷却,研磨和超声波清洗工
序中。详见下表
6.1-1 所示:
表
6.1-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
mg/L,pH 除外
污染物
执行标准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总氮
磷酸盐
LAS
石油
类
动植
物油
DB44/26-2001第二
时段一级标准
6-9
≤90
≤20
≤60
≤10
--
≤0.5
≤5.0
≤5.0
≤10
GB/T19923-2005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洗涤
用水较严值
6.5-8.5
≤60
≤10
≤30 ≤10①
--
≤1
(总磷) ≤0.5
≤1.0
--
注:①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表 1 ,当敞开式循环冷却
水系统换热器为铜制时,循环冷却系统中循环水的氨氮指标应小于
1mg/L;②《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废止,替代为《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水标准日后按新标准执行。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厂界粉尘(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表
6.1-2 颗粒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无组织监控
位置
执行标准
投料粉尘、球磨、
研磨粉尘(无组织)
颗粒物
1.0
厂界
DB44/2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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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9-2020)、《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的
标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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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内容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监测工作委托江门市溯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在“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
磁瓦新建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调试期间进行污染物采样及分析工作。通过对各类污染物
达标排放监测,来说明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7.1.1 废气
设置
4 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1#、○2#、○3#、○4#,监测因子为颗粒物,设置○
1#为项目上风向监测点,○2#、○3#、○4#为项目下风向监测点,监测频次为 3 次/天,
监测
2 天。
7.1.2 废水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经 一 体 化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达 到 广 东 省 《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排入内河涌,再汇入马鬃沙河。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
GB/T 19923-2005)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
系统补充水”和“洗涤用水”标准较严值后,回用于球磨机冷却,研磨和超声波清洗工
序中。
设置
2 个监测点★1、★2,监测频次为处理后 4 次/天,监测 2 天。
其中★
1 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前、处理后)监测因子为 pH 值、五日生
化需氧量、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磷酸盐(以
P 计)、石油类、动植物油、
LAS;
★
2 工业废水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前、处理后)监测因子为 pH 值、五日生化
需氧量、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LAS、石油类、LAS。
7.1.3 厂界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来自生产设备,于厂区周界设噪声监测点▲
N1~▲N4,监测昼夜
间
Leq、夜间Lmax,监测2天,昼夜间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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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1-1 项目监测内容一览表
采样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析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样人员
黄凯、陈锦源、谢武、李洋
分析人员
黄凯、陈锦源、谢武、李洋、陈凯静、黄文杰、余淑银、李锦娴、黄笑清
样品名称
采样位置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样品状态
废水
★
1 生活污水处理前
pH 值、五日生化需氧量、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
氮、总氮、磷酸盐(以
P
计)、石油类、动植物油、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一天四次连续两天
淡黄色、弱气
味、无浮油
★
1 生活污水处理后
无色、无气味、
无浮油
★
2 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前
pH 值、悬浮物、五日生化
需氧量、化学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
石油类、总磷
淡黄色、弱气
味、无浮油
★
2 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无色、无气味、
无浮油
无组织废气
上风向○
1#
颗粒物
一天三次连续两天
完好
下风向○
2#
完好
下风向○
3#
完好
下风向○
4#
完好
噪声
厂界东北侧靠西外
1 米处▲N1
厂界噪声
昼夜各一
次
连续两天
/
厂界东北侧靠东外
1 米处▲N2
厂界西北侧外
1 米处▲N3
厂界西南侧外
1 米处▲N4
图
7.1-1 监测布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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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为保证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的环境监测
技术规范相关章节要求进行。
监测分析方法原则上首选国家和环境保护行业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国际上先进的监
测方法并通过计量认证的,也可选用各实验室开展新的分析方法时,应对分析方法进行
适用性检验。
排污单位应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方案,以自证自行监测数据的质量。
8.1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方法和使用仪器见表
8.1-1,采样方法见表 8.1-2。
表
8.1-1 监测方法、使用仪器及检出限一览表
样品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使用仪器
检出限
废水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
SX711 型 pH/mV 计
/S011-6
/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
盐法》
HJ 828—2017
50mL
滴定管
4mg/L
五日生化需氧
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的
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JPB-607A 溶解氧测
定仪
/A116-1
0.5mg/L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ATY124 电子天平
/A112-1
4mg/L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
光度法》
HJ 535-2009
UV1901PCS 双光束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
/A104-2
0.025mg/L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JC-OIL-6 红外分光
测油仪
/A101-2
0.06mg/L
磷酸盐(以
P 计)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
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2 年
钼锑抗分光光度法(
A) 3.3.7(3)
UV-1780 紫外可见
分光光度计
/A104-1
0.01mg/L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
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UV1901PCS 双光束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
计
/A104-2
0.05mg/L
阴离子表面活
性剂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 7494-1987
UV-1780 紫外可见
分光光度计
/A104-1
0.05mg/L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
度法》
GB/T 11893-1989
UV-1780 紫外可见
分光光度计
/A104-1
0.01mg/L
动植物油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 637-2018
JC-OIL-6 红外分光
测油仪
/A101-2
0.06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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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类别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使用仪器
检出限
无组织
废气
颗粒物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1263-2022
AUW120D 电子天
平
/A112-2
0.167mg/m
3
噪声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AWA5688 型多功能
声级计
/S004-4
/
表
8.1-2 采样方法一览表
序号
采样方法
采样仪器
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91.1-2019)
/
2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
HJ/T 55-2000)
KB-6120 型综合大气采样器
/S001-11/S001-12/S001-13/S001-14
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 12348-2008)
AWA5688 型多功能声级计/S004-4
8.2 人员资质
监测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监测人员经专业培训,并按照《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
岗考核制度》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污染源监测实行计量认证制度,监测单位
依法通过计量认证,计量认证范围应包含本次验收监测项目。各监测因子采样监测分析
方法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参加验收监测人员资质情况如下表。
表
8.2-1 参加验收监测人员资质情况表
检测人员
人员证件编号
发证单位
黄凯
粤质检
13651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陈锦源
粤质检
12277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谢武
SY051
江门市溯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李洋
SY031
江门市溯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陈凯静
粤质检
13646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黄笑清
粤质检
11672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黄文杰
粤质检
12274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余淑银
粤质检
12273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李锦娴
粤质检
11674
广东省质量检验协会
8.3 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一、水质质控数据分析结果
水样采集不少于
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
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在分析的同时做
10%质控样品分析;对无标准样品
或质控样品的项目,且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在分析的同时做
10%加标回收样品分析。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40
表
8.3-1 标准物质分析结果一览表
分析项目
标准物质
评价
测定值
标准值
浓度单位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pH 值
6.86
6.86
6.864±0.010
无量纲
合格
化学需氧量
74.7
72.1
71.6±4.4
mg/L
合格
15.8
16.4
15.6±1.2
mg/L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量
212
183
180-230
mg/L
合格
氨氮
1.50
1.46
1.50±0.12
mg/L
合格
石油类
48.5
46.6
50.0±10%
mg/L
合格
总氮
1.45
1.46
1.41±0.11
mg/L
合格
总磷
0.894
0.854
0.871±0.060
mg/L
合格
磷酸盐(以
P 计)
1.16
1.20
1.16±0.08
mg/L
合格
结论:以上项目标准物质均在不确定度范围内,符合质控要求。
表
8.3-2 空白试验分析结果一览表
分析项目
实验室空白试验
浓度单位
评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化学需氧量
ND
ND
mg/L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量
ND
ND
mg/L
合格
悬浮物
ND
ND
mg/L
合格
氨氮
ND
ND
mg/L
合格
总磷
ND
ND
mg/L
合格
总氮
ND
ND
mg/L
合格
动植物油
ND
ND
mg/L
合格
石油类
ND
ND
mg/L
合格
磷酸盐(以
P 计)
ND
ND
mg/L
合格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ND
ND
mg/L
合格
结论:以上项目空白试验结果小于检出限,符合质控要求。
表
8.3-3 平行双样分析结果一览表
分析项目
平行双样测定(浓度单位:
mg/L)
评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对偏差
(%)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对偏差
(%)
样品
1
样品
2
样品
1
样品
2
化学需氧量
183
188
1.35
182
208
6.67
合格
五日生化需氧量
72.3
80.3
5.2
90.2
95.2
2.7
合格
氨氮
13.8
14.2
1.43
12.9
12.7
0.78
合格
总氮
19.9
21.2
3.16
16.8
16.9
0.30
合格
总磷
0.54
0.53
0.93
0.56
0.56
0
合格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856
2.938
1.42
2.358
2.333
0.53
合格
磷酸盐(以
P 计)
0.42
0.42
0
0.43
0.43
0
合格
结论:以上项目室内平行样品相对标准偏差
≤10%,符合质控要求。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41
二、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气体监测分析过程中,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监测
分析仪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
证其前后校准值相对误差在
5%以内。
表
8.3-4 标准物质分析结果一览表
分析项目
标准滤膜(浓度单位:
g)
评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测定值
原始值
偏差
测定值
原始值
偏差
标准滤膜
A1
0.34310
0.34313
-0.00003
0.34317
0.34313
0.00004
合格
A2
0.34161
0.34156
0.00005
0.34158
0.34156
0.00002
合格
结论:以上项目标准滤膜质量偏差均在
±0.005不确定度范围内,符合质控要求。
三、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测量前、后在测量现场用标准声源对噪声仪进行校准,测量前、后校准示值偏差
不得大于
0.5dB(A)。
表
8.3-5 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
基本信息
仪器名称
/型
号
仪器编号
标准声压
级
dB(A)
校准值
dB(A)
允许示值偏差
合格与否
监测前
监测后
示值偏差
*开通会员可解锁* AWA5688 型
多功能声级计
S004-4
94.0
93.8
93.8
0
0.5
合格
*开通会员可解锁*
93.8
93.8
0
合格
结论:使用前后用声校准器进行校准,声校准器读数差
≤0.5 dB(A)。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42
9.验收监测结果
9.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监测(试运行)期间,项目各种设备运转正常,生产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满足验收监测规范要求。监测(试运行)期间各产品生产能力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75%以上。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工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9.1-1 项目生产工况一览表
产品名称
验收日期
一期工程验收设计产能
(吨
/年)
验收期间统计产能
(吨
/天)
年生产
天数
(天)
验收工况推
算量(吨
/年)
验收推算产能负荷(
%)
高性能铁氧体磁瓦
*开通会员可解锁*
3500
10.5
300
3150
90
*开通会员可解锁*
3500
10.5
300
3150
90
9.1.1 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9.1.1.1 废水监测结果
表
9.1-3 生活污水监测结果一览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参考限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pH 值
生活污水
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7.8
7.8
7.7
7.8
-
*开通会员可解锁*
8.0
8.2
8.1
8.2
生活污水
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7.4
7.6
7.6
7.5
6-9
*开通会员可解锁*
7.8
7.9
7.8
7.9
悬浮物
生活污水
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30
37
42
36
-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
44
35
35
生活污水
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
9
10
17
6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22
17
17
化学需氧量
生活污水
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292
273
320
315
-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6
295
272
280
生活污水
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76
74
70
80
90
*开通会员可解锁*
77
85
76
82
五日生化需
氧量
生活污水
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76.3
73.3
82.0
80.6
-
*开通会员可解锁*
92.7
87.0
78.2
81.7
生活污水
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8
17.8
17.6
18.0
2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7
17.2
17.4
16.4
总氮
生活污水
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6
20.1
19.0
20.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8
16.2
15.3
16.8
生活污水
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3.19
3.29
3.49
3.52
-
*开通会员可解锁*
3.29
3.34
3.35
3.30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43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参考限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氨氮
生活污水
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0
14.5
14.2
14.7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8
12.3
12.0
12.5
生活污水
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6
1.39
1.23
1.32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5
1.47
1.64
1.68
磷酸盐
(以
P 计)
生活污水
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2
0.43
0.41
0.4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3
0.44
0.43
0.43
生活污水
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8
0.09
0.09
0.08
0.5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0
0.10
0.09
0.09
石油类
生活污水
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8
1.23
1.11
0.86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1
1.20
1.14
0.95
生活污水
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8
0.28
0.14
0.16
5.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9
0.14
0.16
0.20
动植物油
生活污水
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6
1.94
1.74
1.36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5
1.09
1.80
1.19
生活污水
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8
0.36
0.30
0.43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2
0.29
0.45
0.38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生活污水
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2.897
2.701
2.739
2.797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46
2.408
2.462
2.377
生活污水
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55
0.399
0.432
0.396
5.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431
0.415
0.425
0.448
备注:①本次检测结果只对当次采集样品负责;②浓度单位:
pH 值无量纲,其余为 mg/L;
③
“-”表示不作评价;
④参考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表
9.1-4 工业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参考限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pH 值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8.5
8.4
8.4
8.4
-
*开通会员可解锁*
8.3
8.2
8.2
8.1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7.3
7.4
7.3
7.3
6.0-8.5
*开通会员可解锁*
7.7
7.5
7.3
7.6
悬浮物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7
116
107
106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
103
108
107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
14
16
17
3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
17
22
15
化学需氧量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6
201
193
207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5
200
214
193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44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参考限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39
39
38
40
60
*开通会员可解锁*
43
42
39
40
五日生化需
氧量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43.8
50.6
48.8
54.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53.2
55.0
58.2
52.4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8.4
6.9
6.8
7.5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7.8
7.4
6.4
6.6
氨氮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4.05
4.15
4.23
4.0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4.56
4.66
4.89
4.52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5
1.17
1.20
1.16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
1.52
1.51
1.46
总磷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0.54
0.55
0.52
0.53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56
0.56
0.58
0.58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6
0.05
0.05
0.06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5
0.05
0.04
0.04
石油类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8
0.50
0.66
0.44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76
0.57
0.60
0.80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8
0.14
0.07
0.13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10
0.13
0.17
0.15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前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65
1.251
1.328
1.274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06
0.838
0.882
0.926
废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后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ND
0.5
*开通会员可解锁*
ND
ND
ND
ND
备注:①本次检测结果只对当次采集样品负责;②浓度单位:
pH 值无量纲,其余为 mg/L;
③“
ND”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检出限,“-”表示不作评价;
④参考《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表 1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
水质标准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洗涤用水”标准较严值。
由监测结果可见,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能满足广东省《水污染
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标准;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
理设施处理后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表 1 再
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
“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洗涤用水”标
准较严值。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45
9.1.1.2 废气监测结果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表
9.1-5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参考限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颗粒物
上风向
1#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78
0.355
0.388
1.0
*开通会员可解锁*
0.337
0.383
0.352
下风向
2#
*开通会员可解锁*
0.565
0.562
0.597
*开通会员可解锁*
0.578
0.560
0.585
下风向
3#
*开通会员可解锁*
0.565
0.528
0.545
*开通会员可解锁*
0.543
0.517
0.528
下风向
4#
*开通会员可解锁*
0.585
0.567
0.608
*开通会员可解锁*
0.618
0.587
0.570
备注:①本次检测结果只对当次采集样品负责;②浓度单位:
mg/m3;
③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由监测结果可见,厂界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9.1.1.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表
9.1-6 噪声监测结果
环境检测条件:
*开通会员可解锁*,天气状况:晴天,风速:1.2-3.0m/s;
*开通会员可解锁*,天气状况:晴天,风速:1.7-3.5m/s。
测点编号
检测位置
采样日期
主要声源
检测结果
dB(A)
参考限值
dB(A)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N1
厂界东北侧靠西外
1
米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生产噪声
57
45
60
50
*开通会员可解锁*
56
45
N2
厂界东北侧靠东外
1
米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生产噪声
56
47
*开通会员可解锁*
54
44
N3
厂界西北侧外
1 米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生产噪声
57
47
*开通会员可解锁*
56
45
N4
厂界西南侧外
1 米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生产噪声
55
45
*开通会员可解锁*
54
46
备注:①因厂界东南侧与农庄共用墙,故不进行监测;②参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2 类标准。
由上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 12348-2008)2 类区标准要求。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46
9.1.1.4 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
根据《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磁瓦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新
环审〔
2021〕68 号),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包括袋装粉状原料卸料和粉
状原料储料罐输送的投料粉尘,其中人工投料至储料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设集气罩收
集、粉状原料从储料罐输送至球磨机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直接经管道收集,投料粉尘经
1
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条 22m 排气筒 DA001 排放;颗粒物排放总量为 0.236
吨
/年(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 0.014 吨/年,无组织排放量为 0.222 吨/年)。
项目一期工程不设储料罐,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为袋装粉状原料卸料的
投料粉尘,预烧料、添加剂投料至投料机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管道直接收集后通
过
1 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一期工程满负荷生产颗粒物产生、排放总量参考《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
产
1 万吨磁瓦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新环审〔2021〕68 号)中算法推算:颗
粒物产污系数按
0.1kg/t 原料(预烧料)计算,投料粉尘经管道直接收集后通过 1 套滤
筒除尘器处理,收集效率为
100%,处理效率为 99%。
一期工程满负荷生产(设计产能)为年产高性能铁氧体磁瓦
3500 吨/年,预烧料使
用量为
3885 吨/年,则颗粒物产生量为 0.389 吨/年,颗粒物排放量(无组织)为 0.004
吨
/年。
表
9.1-7 颗粒物排放总量核算表
污染物
满负荷一期工程实际排放量(
t/a)
环评排放总量(
t/a)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排放总量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排放总量
颗粒物
0
0.004
0.004
0.014
0.222
0.236
经核算,项目颗粒物年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报告表要求。
./tmp/927f8f13-6aa9-494f-9e76-d280ca546639-html.html47
10.验收监测结论
10.1 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磁瓦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复》(江新环审〔
2021〕68 号),环评批复规模:生产规模为年产高性能铁氧体磁瓦
1 万吨。
现有实际已建成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年产
3500 吨高性能铁氧体磁瓦,因此本次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工程生产设施、工艺、产能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一
期项目年产
3500 吨磁瓦,实际总投资 11000 万元,环保投资约 386 万元,一期项目实
际劳动定员为
100 人,项目年生产 300 天,每天 24 小时(两班制),厂内不设食宿。
现有实际建设变动情况如下:
(
1)现有实际已建成一期工程,一期工程年产 3500 吨磁瓦,本次分期验收项目
的投产设备数量未达到环评设计规模,本次验收项目设备数量变动情况见表
3.7-1。
(
2)项目仅建设了一期工程(仅建设 2#厂房),1#厂房、3#厂房、4#厂房及综合
办公楼暂未建设,目前为空地。
(
3)原料投料方式变化,以人工投料方式投料,不使用储料罐暂存原料、不使用
管道输送粉状原料;投料粉尘收集排放方式变化,经管道直接收集后通过
1 套滤筒除
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减少
1 条排气筒。
(
4)现有实际仅于 2#厂房设置 1 条 40m 的烧结炉、1 条 48m 的烧结炉,这两条
烧结炉产生的水蒸气合并
1 条 22m 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从 DA002 改为 DA001。
(
5)一般固体废物增加“废滤布”:在“压制”工序的实际生产过程中,需使用
滤布间隔开压制机模具及经脱水处理后的浆料,过程中会产生废滤布。
(
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废止,替代为《城
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24),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
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水标准日后按新标准执行。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
变动。
10.2 验收监测工况
监测(试运行)期间,项目各种设备运转良好,生产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项目验收监测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12 月 10 日进行,监测期间工况达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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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各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
SY-24-1209-LJ29),检测结果表明:
◇废水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备处理后,检测结果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限值标准。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
理后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9923-2005)表 1 再生水用
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洗涤用水”标准
较严值。
◇废气
厂界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
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2 类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置防渗固废仓,沉淀渣回用于生产中;残次
品、废包装料、废滤布定期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生活污水处理
污泥交由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机油桶、切削液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防渗固废仓),贮存场所地面已进行硬底化,贮存场
所满足防雨、防渗要求。
10.4 污染物总量控制
根据核算结果,项目颗粒物年排放总量为
0.004 吨/年(无组织排放量),污染物
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0.5 综合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过程落实了环评
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污染物验
收检测结果达标,总量控制指标符合要求。
综上所述,江门旭弘磁材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磁瓦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具备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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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环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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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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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机油桶、切削液桶供应商回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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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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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生产调试期间水费单据(2024.12~2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