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9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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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 吨改件工程塑料审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1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 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生态环 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江门市《关 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 等相关规定,自主召开《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会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江门市特 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江新环审〔2025〕87号)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 由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代表 组成。与会人员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单位关 于验收监测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查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材料,验收工作组对 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了现场查验,经充分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白庙梅平岗、旧总林、长合门口狗门岗 (土名),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1849.37平方米,主要从事改性工程塑料生产,生产规模为年 产改性工程塑料180吨,生产设备主要为:拌料机 3台、均化塔 6 台、吸料机 3 台、螺杆挤出 机 3 台、切粒机 3 台、震动筛 3 台、破碎机 2 台,以及空压机、冷却塔、冷却水槽等配套设备 和溶脂机、拉伸机等实验室设备。项目计划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计划生产改 性工程塑料180吨。项目上班时间为8h/d,年工作天数为250天,厂内不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庆华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 《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80 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获得《关于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吨改件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2025)87号),环评批复规模为年产改性工程塑料18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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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80 吨 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关于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吨改 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2025)87号)并结合项目实际建 设情况,办理了排污登记备案,备案回执号为91440705MADP44K38X002X。

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建设, 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完成。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调试,调试期间 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准备进行试生产。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目前已建成的生产设施:包括拌料机 3 台、均化塔 6 台、吸料机 3 台、螺杆挤出机3台、切粒机3台、震动筛3台、破碎机2台、冷却塔2台、冷却水池2个、 冷却水槽 3个、空压机2台、实验设备一批(包括拉伸机1台、冲击机1台、烘干机1台、密 度仪1台),尚有1台实验用的挤出机和1台溶脂机未建(暂不纳入本次验收),其余生产设 施基本按照环评建设。本次竣工验收的范围是已建成的生产设施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关 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 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 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 告。为此,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项目 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2月2日、12月3日 进行现场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试生产监测期间,项目的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运行正常,因此本次对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 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的废水、废 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治理和处置设施落实情况进行进行验收。在对项目实施污染物排放监测、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核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 吨改性工程 塑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 1500万元,环保总投资 30万元。 项目实际总投资 1000万元,环保总投资 30万元。

(四)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

(1)项目实际建成的主体工程

(2)项目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

1、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真空泵水箱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 不外排。废气治理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废气治理喷淋废水交由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 机构转运。项目已与江门市华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零散废水处置协议。项目主要外排废水 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新会智 造产业园风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目前实验室设备暂未建设挤出机和溶脂机,因此暂无实验工序废气产生。项目生产线 (挤出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集中至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 经 15 米排气筒 DA001 排放。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采用密闭破碎、出料口设 备挡板遮挡,并加强通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项目生产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4、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给专业物资 回收部门回收,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多次回用不再重复使用的,外售给专业物资回收部 门回收。废机油及机油包装桶(废物代码为900-249-08)、废过滤棉(废物代码为900-041-49)、 废活性炭(废物代码为900-039-49)、含油废抹布手套(废物代码为900-041-49)属于危险废 物,定期交由具备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项目已与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对废物堆放点应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 滋生蚊蝇,影响工厂周围环境。本项目于厂区内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库房),并采用 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防 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于厂区内设置1个具备防雨、防风、防渗、防 漏、防盗措施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转 运处置。项目在做好上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固废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环境治理设施基本按照《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80 吨改性 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 司年产 180 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2025〕87号) 的要求落实,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真空泵水箱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 不外排。废气治理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废气治理喷淋废水交由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 机构转运。项目已与江门市华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零散废水处置协议。项目主要外排废水 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新会智 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

(2) 废气

项目目前实验室设备暂未建设挤出机和溶脂机,因此暂无实验工序废气产生。项目生产线 (挤出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集中至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 经 15 米排气筒 DA001 排放。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少,呈无组织排放,采用密闭破碎、出料口设 备挡板遮挡,并加强通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 噪声

项目生产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4) 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给专业物资回收部门回 收,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多次回用不再重复使用的,外售给专业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 机油及机油包装桶〈废物代码为900-249-08〉、废过滤棉〈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废活性 炭(废物代码为 900-039-49)、含油废抹布手套(废物代码为 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定 期交由具备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项目已与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 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对废物堆放点应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 蚊蝇,影响工厂周围环境。本项目于厂区内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库房),并采用库房、 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 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于厂区内设置1个具备防雨、防风、防渗、防漏、防 盗措施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转运处置。 项目在做好上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固废对周围的环境影响不大。

(5) 其他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

1、项目废气排放口已规范化设置,安装了监测采样承台,并设置了对应的标识牌。

2、项目已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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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GDSZ【2025.12】第 1455号)可知,项目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一)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本次验收项目生产工况正常,平均工况达91%,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正常。 (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验收结论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真空泵水箱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 不外排。废气治理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废气治理喷淋废水交由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 机构转运。项目已与江门市华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零散废水处置协议。项目无生产废水排 放。项目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根据检测结果,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可达到广东省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新会智造产业园凤山湖园区污水 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风山湖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验收结论

有组织废气:根据监测结果,DA00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经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根据监测结果,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 区内VOCs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验收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各噪声检测点位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验收结论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料 等一般固废外售给专业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多次回用不再重复使用 的,外售给专业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机油及机油包装桶(废物代码为900-249-08)、废过滤 棉(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废活性炭(废物代码为900-039-49)、含油废抹布手套(废物 代码为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备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项 目已与恩平市华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对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废物、生

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临时储存。加强对工业废物的管理,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区,地面设置 防漏裙脚或储漏盘,远离人员活动区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等。通过采取上述处理处置 措施,项目固体废物可达到相应的卫生和环保要求。

5、总量控制指标情况:

根据《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80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以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80 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2025)87号),项目需要申请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VOCs_0.094 吨/年。根据检测结果核算,本项目 VOCs 排放量为 0.085吨/年,低于 0.094吨/ 年,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及现场调查情况,项目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 固废均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基本符合环评批复要 求。项目从建设至调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其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 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六、验收总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关于转发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 号)、《关于明 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等 相关规定,项目基本按照《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报告表》以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80 吨改性工程塑 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新环审〔2025〕87号)要求建设,其性质、规模、 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经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验收工作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及建议

1)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做好运行记录,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安全生产;加强环境管理;加强应急演练;杜绝事故排放;

3)严格按照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等;

4)加强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建立健全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5)规范建设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及时更新完善环保设施设备及场所的标识、标牌;

6)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台账管理工作

附: 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吨改性工程塑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时间: 2025年 12月 19 日

序号 类别 <<<<<<<<<<<<<<<<<<<<<<<<>>>>>>>>>>>>>>>>>>>>>>>>>>>>>>>>>>>>>>>>>>>>>>>>>>>>>>>>>>>>>>>>>>>>>>>>>>>>>>>>>>>>>>>>>>>>>>>>>>>>>>>>>>>>>>>>>>>>>>>>>>>>>>>>>>>>>>>>>>>>>>>>>>> 单位名称 职务/职称 签名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 息站 the *开通会员可解锁*1
2 建设单位 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 用主候 1353610801A
3 建设单位 江门市特创科技有限公司 43.72 ASSEP 1382 203 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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