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转运调配场项目施工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30
发布于
黑龙江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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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401G25122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江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转运调配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改【2025】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国券和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项目名称:同江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及转运调配场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同江市城区东部,同江生活垃圾填埋场东侧地块。

2.3建设规模:

生产工作区:预处理车间建设450㎡;地磅秤一座;采暖及设备存放间257.25㎡;污水处理车间145㎡;渗滤液调节池1200m³;消防泵房、消防水池1座。

填埋库区及渗滤液调节池:填埋库区及渗滤液调节池场地平整总挖方量5971.46m³,总填方量64870.41m³,总净填方量58898.95m³。分区垃圾坝黏土量1200m³;填埋库区渗滤液导排系统建设(配套渗滤液收集盲沟、收集管道、导排层、调节池、集液井等建设内容);库区防渗系统建设19697㎡(包含库区底部及侧壁防渗系统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眼;调节池1座,有效容积1200m³(配套浮盖、斜管井等)。

调配场:本项目调配场用地面积4483.99㎡。包括:场地平整;场地及道路硬化;4m高围挡防灰网等。

厂区工程:厂区道路及砂石路12333.43㎡;厂区绿化13298.88㎡;建设地表水导排系统,500*500mm 混凝土预制截洪沟建设388m,600*600mm混凝土预制截洪沟建设386m;填埋库区防灰网建设840m;场区电动大门1座,厂区抬杆式大门1座,厂区围栏1045m;场区配套工程一套(厂区电气、自控、照明、监控、管线工程等)。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总工期:27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9,767,360.7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的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保(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的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3.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3掌握、发现在同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4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5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gzyjyw.hlj.gov.cn/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同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同江市同秀路7公里处路南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转4051

电子邮箱:yw18@zzgj.net.cn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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