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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8号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6层、27层
成交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玖拾伍元伍角陆分整
详见附件
| 服务分项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元) | 是否中标 |
|---|---|---|---|---|---|
| 工程造价服务(招标控制价编制) | 1.向委托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资格)、咨询工作计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内的业务。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科学技能,为委托方提供与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客观公正地维护各方面地合法权益。 3.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委托方应负责与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间的协调,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外部条件。 5.委托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单位提供与本工程咨询业务有关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6.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答复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答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要求第三方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方应尽快转达,并负责资料转送。 7.委托方应当授权熟悉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代表,负责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联系。 8.委托方有权要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更换不称职的咨询专业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9.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10.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因委托方或第三方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所提供的问题,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单位不承担责任。 11.工程造价单位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响应,安排专业审计人员至现场,一般在资料齐全后一周内完成工程造价工程,并于十日内出具报告2份。 | 1 | 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是 |
采购单位: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郭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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