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拟审批涿州市佳利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30
发布于
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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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对涿州市佳利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公示,根据审查结论,参考受理公示意见反馈,现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须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建设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环评专线:0312—3628996

通讯地址:涿州市范阳东路5号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072750

一、涿州市佳利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涿州市薪亮建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东城坊镇贾村

环评机构

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11.43亩,租赁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购置并安装给料机、破碎机、筛分机、脱水筛等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

(二)生产规模

项目实施后年回收建筑垃圾60万吨,年产出56万吨再生骨料。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及管理要求

(一)施工期

项目租用车间进行生产,不进行土建施工,无施工扬尘,主要环境污染为设备安装及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少量设备安装产生的建筑垃圾。

1.噪声

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及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厂界噪声须达标排放。

2.废水

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水量较少,泼洒厂区抑尘。

3.固体废物

主要为设备安装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统一收集、装运,运送至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统一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上料、破碎、皮带落料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给料机料口采用钢结构(三面围挡+顶部收集),呈半封闭型结构,留一侧用于铲车给料,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上方产尘点、皮带落料产尘点均设置集气罩+软帘,同时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废气经收集后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经同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包含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原料运输废气、原料堆存、装卸废气。装卸过程在封闭生产车间内进行;生产车间原料堆场上方顶部设置喷淋装置;物料传送采取封闭通廊(湿料传送带除外);局部采用雾炮喷淋抑尘;运输车辆经洗车平台冲洗;运输过程物料用苫布遮盖,厂区主要运输道路经常洒水,清扫路面。

2.废水

项目筛分废水进入洗砂工序,洗砂废水、脱水废水经沉淀罐沉淀、压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压滤余水经清水罐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实施后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和风机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软连接”等措施降噪,项目边界噪声须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渣、泥饼、除尘灰、废布袋、废塑料、废木材、废铁等其他废物,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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