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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094719/2025-00666
发布单位:
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荆发改审批〔2025〕147号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48
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报来《关于太和气体(荆州)有限公司半导体特种气体技改项目配套氢气管线跨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荆开经文〔2025〕9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企业降低废气排放量,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同意建设太和气体(荆州)有限公司半导体特种气体技改项目配套氢气管线跨路工程(项目代码:2512-42*开通会员可解锁*-576955)。
项目法人为太和气体(荆州)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300吨/年溴化氢废气处理技改新增300吨/年氢溴酸,改建3000吨/年氯化氢生产线富余800吨/年氯气设备及装置,氯化氢废气处理新增1700吨/年盐酸装置,新建连接新、旧厂区345米DN40氢气管线一条、纯化设备一套及配套充装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由太和气体(荆州)有限公司全额出资。
五、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同时要按照安全监管的要求,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安全措施,做好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营的安全等工作。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投标法》规定执行。(见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太和气体(荆州)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的《关于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说明》。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项目开工建设前,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环评、能评等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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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太和气体(荆州)有限公司半导体特种气体技改项目配套氢气管线跨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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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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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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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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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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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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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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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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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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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请业主按照招标核准意见表严格组织招标工作,并注意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以备检查。 审批部门盖章 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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