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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北京昌平区支行新址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名称)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 邮储银行北京昌平区支行新址装修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资金来源),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文智路15号院7号楼 1层103、2层201、3层301、4层401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3490.93平方米、合同估算价 647.21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邮储银行北京昌平区支行新址装修改造工程,包含开工审批、项目施工及配合开展各项工程验收工作。施工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局部拆除)、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等改造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5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__/_(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_无_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___否决性____(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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