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元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0立方米纳米气凝胶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12
发布于
江苏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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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项目名称: 年产10000立方米纳米气凝胶复合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扬州环保科技产业园新业路2号

3、建设单位:江苏元凝新材料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江苏元凝新材料有限公司拟租赁扬州万福环保机械钢构营造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厂区总面积约15亩,其中生产厂房约7200平方米,购置主要设备包括原料存储设备、配胶浸胶凝胶设备、改性设备、超临界二氧化碳和乙醇干燥设备、产线配套的酒精蒸馏设备等,投产后可年产10000立方米纳米气凝胶复合材料。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配胶废气、凝胶废气、改性老化废气、乙醇回收废气、储罐废气、设备清洗废气和危废库暂存废气,所有废气通过密闭管道、密闭空间负压收集后经“酸喷淋+碱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0m高1#排气筒排放,风量为10000m3/h。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废水、冷却水、生产加热用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维扬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水、生产加热用水、纯水制备浓水、蒸汽冷凝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维扬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溶胶搅拌罐、收放卷设备、超临界干燥设备、制氮机、空压机、乙醇回收设备、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等,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加以治理,通过上述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 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分子筛、废维修材料、废CO2分子筛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有:废凝胶颗粒、废溶剂、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滤材、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新建一座18m2危废库和一座13.5m2一般固废库,用于固废暂存。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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