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年产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发布时间:
2025-08-01
发布于
江苏扬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公示稿)

项目名称:

年产

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片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4

5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片项目

项目代码

2410-32*开通会员可解锁*-459954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江苏

省(自治区)

扬州

邗江

县(区)

槐泗

乡(街道)

北山工业园

新甘泉东路北侧

(具体地址)

地理坐标

119

24

28.488

秒,

32

28

34.832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972

半导体分立器件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0

电子器件制造

397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部门(选填)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行

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填)

扬邗槐泗审批备〔

2025

71

总投资(万元)

100000

环保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占比(

%

0.5

施工工期

5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

2

租用约

30000m

2

专项评价设置情

专项评价名称:《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年产

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

芯片项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设置理由: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专项评价名称:《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年产

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

芯片项目大气环境专项评价》

设置理由:本项目排放氯气且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启动区)产业发展规划》

审批机关:无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启动区)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扬州市北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扬州市北山工业

园(启动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扬邗环函〔

2019

13

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本项目位于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启动区)新甘泉东路北侧,扬州市北山工业

园(启动区)相关规划如下:

6

1

)规划范围北至靳河路、南至规划范围(包家河)、东至扬菱路、西至工

业园大道,总面积平

3.3

平方公里。

2

)产业定位:以客车、专用车、工程机械、电力电子、日用化学品为方向,

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

本项目为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片项目,符合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启

动区)的产业定位

——

电子,本项目所在地块为规划中的工业用地,且已取

得土地证;厂区产生的生产废水拟接管维扬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

水按照现有的方案接入扬州北山污水处理厂,过渡期按照杰利现有排水方案

执行,符合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启动区)的规划。

本项目与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启动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相

符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1-1

本项目与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启动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

相符性分析

审查意见

本项目情况

1

规划范围:北至靳河路、南至规

划范围(包家河)、东至扬菱路、

西至工业园大道,总面积为

3.3km

2

本项目位于北山工业园新

甘泉东路北侧,位于北山

工业园规划范围内。

2

以客车、专用车、工程机械、电

力电子、日用化学品为方向,重

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产

业。

本项目为新能源用大功率

低功耗芯片项目,用于新

能源汽车,符合扬州市北

山工业园(启动区)的产

业定位

——

电力电子。

3

控制建设项目排污总量。在满足

区域污染减排要求的前提下,入

区新建工业项目及现有工业企

、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均实行

有偿使用。

本项目新增排污权拟实行

有偿使用。

4

加强启动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

制度。

本项目拟按要求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

收。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1

)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20

1

号),拟建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扬州蜀岗

-

瘦西湖风

7

景名胜区,位于项目南侧约

3.9km

,符合文件要求。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

发〔

2018

74

号),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划定的

区域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关要求。

2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评价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土壤

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本项目所在区域(扬州市)大气超标因子为

O

3

,补充监测的非甲烷总烃、

氟化物、氨、硫酸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环境质量现状浓度

均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3

)资源利用上线

土地资源:本项目用地为规划中的工业用地,已取得土地证。

水资源:本项目用水为城市自来水。

能源:本项目采取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稳定可行,采用的工艺技术和

设备符合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未选用国家和江苏省已公布的禁止或淘汰的

落后工艺和设备,具有较好的节能效果。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①园区负面清单

拟建项目位于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启动区),对照《扬州市北山工业园

(启动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其负面清单为:

1-2

园区总体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序号

负面清单

1

集中电镀项目

2

化工项目

3

制革项目

4

印染项目

5

酿造项目

6

无法落实平衡途径的重金属(砷、铅、铬、镉、汞)排放的

重点企业

7

废水排放量大、水质复杂,无法处理达到接管要求的项目

8

废气排放量大、工艺尾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

9

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的项目

8

10

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

1-3

园区限制项目清单

产业类别

项目清单

客车、专用

1

4

档及以下机械式车用自动变速箱(

AT

2

、涉及金属冶炼工艺

3

、涉及铸造工艺

4

、涉及重点重金属电镀

工程机械

1

、涉及金属冶炼工艺

2

、涉及铸造工艺

3

、涉及重点重金属电镀

电子信息

1

、涉及重点重金属电镀

1-4

园区禁止项目清单

产业类别

项目清单

客车专用车

1

、轮胎制造;

2

、铅酸蓄电池生产;

电子信息

1

、激光视盘机生产线(

VCD

系列整机产品)

2

、模拟

CRT

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3

、火灾探测器手工插焊电子元器件生产工艺

日用化学品

1

、精油生产项目

2

、使用蒸馏、冷榨冷磨、浸提以及其他生物技术方法制

得的单一或复合香料生产项目

3

、生物技术香料生产项目

4

、合成香料生产项目

注:未列入该负面清单的项目,由园区经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定

本项目为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属于园区产业定位中的电子行业,不在

园区的限制、禁止进区项目清单内。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建成后,废水单位产品排水量能满足《半导体

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2

“≤6

英寸芯片生产

中单

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3.2m

3

/

要求,并且各污染物经过有效处理后能够满足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1

中间接排放限值,

并可接管区域污水管网送维扬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染可控。

对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和恶臭气

体的项目名录(第一批)的通知》(苏环办

[2009]248

号),本项目排放的污

染物不在此名录中。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园区的限制、禁止进区项目清单内。

9

②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

则》(苏长江办发〔

2022

55

号),拟建项目建设不涉及上述负面清单中的

内容。

5

)与《扬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2023

年版)的相符

性分析

10

本项目位于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属于扬州市重点管控单元,其准入清单如下所示:

1-5

与《扬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2023

年版)的相符性分析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情况

是否

相符

空间布局

约束

①优先发展以客车、专用车、工程机械、电力电子、日用化学品为主的产业,

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及装备制造业。

②客车、专用车:禁止发展轮胎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项目。

③电子信息:禁止发展激光视盘机生产线(

VCD

系列整机产品)、模拟

CRT

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火灾探测器手工插焊电子元器件生产工艺。

④日用化学品:禁止发展精油生产项目;使用蒸馏、冷榨冷磨、浸提以及其

他生物技术方法制得的单一或复合香料生产项目;生物技术香料生产项目;

合成香料生产项目。

⑤禁止发展集中电镀项目、化工项目、制革项目、印染项目、酿造项目。

⑥禁止发展无法落实平衡途径的重金属(砷、铅、铬、镉、汞)排放的重点

企业。

⑦禁止发展废水排放量大、水质复杂的项目。

⑧禁止发展废气排放量大、工艺尾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

⑨禁止发展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的项目。

⑩禁止发展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

本项目为大功率低功耗芯片项目,属于优

先发展产业中的

——

电力电子。不在园区

禁止发展项目之列。

符合

污染物排

放管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

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

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

本项目废水、废气均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排放的污染物在园区内平衡。

符合

环境风险

防控

1

)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

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2

)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

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

事故。

3

)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

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

本项目建成后将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制

定风险防范措施,储备应急物资,并定期

开展演练。

符合

资源开发

1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0.5

吨标煤

/

万元。

1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0.5

吨标煤

符合

11

效率要求

2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8

立方米

/

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75%

/

万元。

2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8

立方米

/

万元,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75%

本项目为大功率低功耗芯片项目,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中的

——

电力电子,与《扬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2023

年版)的

要求相符。

6

)与《江苏省

2023

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

2024

6

13

日)的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

2023

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

2024

6

13

日),本项目所选地块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不涉及一般管

控单元,涉及重点管控单元: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启动区)(编码:

ZH32100320110

),其管控要求见表

1-4

,本项目与其管控要求相符。网

站查询结果截图如下。

12

(二)其他环境政策相符性分析

1

)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

119

号令)的

相符性

对照《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

119

号令)第二十

一条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

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

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

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

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本项目清洗过程均在封闭设备内进行,污水处理站均加盖收集;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

废气经密闭设备抽风口引出,危废库经密闭空间换气,统一送入

三级过滤

+

转轮

+TO

置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收集后经

一级碱喷淋

+

除雾

+

一级活性炭

进行处理,确

保废气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与该管理办法相符。

2

)与《省生态环境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

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

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

>

的通知》(苏环办〔

2023

144

号)的相符性分析

1-6

本项目与《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是否相符

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

(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

本项目为芯片生产,属于

C3972

符合

13

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

企业排放含重金属、难生化降解废水、

高盐废水的,不得排入城镇污水集中收

集处理设施。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行业,不

属于文件中提及的冶金、电镀、

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发

酵酒精和白酒、啤酒、味精、

制糖行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

单和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排

放浓度可协商),淀粉、酵母、

柠檬酸行业(依据行业标准修

改单征求意见稿,排放浓度可

协商),以及肉类加工(依据

行业标准,

BOD

5

浓度可放宽至

600mg/L

COD

Cr

浓度可放宽至

1000

mg/L

业。

本环评拟参照该文件中配套评

估指南评估本项目纳管的可行

性,并及时申请领取排污许可

证。

本项目依托杰利厂区现有污水

处理系统及总排口。杰利公司

现有项目已取得排水许可证。

发酵酒精和白酒、啤酒、味精、制糖行

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单和排污许可证

技术规范,排放浓度可协商),淀粉、

酵母、柠檬酸行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

单征求意见稿,排放浓度可协商),以

及肉类加工(依据行业标准,

BOD

5

度可放宽至

600mg/L

COD

Cr

浓度可放

宽至

1000

mg/L

)等制造业工业企业,

生产废水含优质碳源、可生化性较好、

不含其它高浓度或有毒有害污染物,企

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协商确定纳管间

接排放限值,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

合同,向当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领城

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

排水许可证),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备案后,可准予接入。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其它情况均需在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参照评估指南

评估纳管的可行性。企业在向生态环境

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的同时,应向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

证。

允许接入的工业企业应依法取得并更

新维护排水许可和排污许可证,并与下

游城镇污水处理厂签订接管协议;接管

企业在总排口设置检查井、控制阀门,

安装水质水量在线监控系统,与城镇排

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及依托的城

镇污水处理厂联网实现数据共享。

过渡期本项目依托杰利公司现

有排水方案。

杰利公司已取得排水许可和排

污许可证;在总排口设置检查

井、控制阀门,安装流量计,

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

境部门及依托的城镇污水处理

厂联网实现数据共享。

待维扬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建成运营后,按规划接入。

符合

加强工业企业处理设施管理。

向城镇污

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纳管

企业,应建设收集池或预处理设施,相

关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须在车间

或车间预处理设施排口检测达标,其他

污染物达到集中处理设施纳管要求后

方可接入。对于限期退出后废水直排外

环境的工业企业,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

有关规定加强排污口的规范化建设。纳

管企业应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加强处理

设施运行维护、自行监测,确保预处理

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本项目依托杰利公司现有的污

水处理系统。依规划杰利公司

为厂区污水处理站治污主体,

拟加强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并

按照要求进行自行监测,确保

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

放。

符合

14

经对照,本项目为芯片生产,属于

C3972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行业,建设单位拟按照文

件落实相关要求。

3

)与《江苏省地表水氟化物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2023-2025

年)》(苏污防攻坚指

[2023]2

号)的相符性分析

1-7

本项目与苏污防攻坚指办〔

2023

2

号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1

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序推进工业废水与

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完善含

氟废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新建企业含

氟废水不得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已接

管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评估。到

2025

年,

氟化物污染治理能力能够与地表水环境

质量要求相匹配。

本项目依托杰利公司现有污水

处理系统,本项目建成后拟实

施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

集、分质处理,工业废水排入

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北

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

监控能力现代化。积极推进氟化物污染

物排放及水环境质量的监测监控,到

2024

年,涉氟污水处理厂及重点涉氟企

业雨水污水排放口、部分重点国省考断

面安装氟化物自动监控系统,并与省、

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联网。逐步实行

氟化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双控

,完善排

污许可核发规范。

杰利公司已于

2024.04

申领排

污许可证,

2025.05

完成“三同

时”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在

污水排放口安装氟化物自动监

控系统。

杰冠公司依托杰利现有雨污系

统,拟按文件要求执行。

3

严格项目准入。强化项目环评与规划环

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

联动的

三挂钩

机制,新建涉氟企业原

则上不得设置入河入海排污口,应进入

具备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存在国省考

断面氟化物超标的区域,要针对性提出

相应的氟化物区域削减措施,新、改、

扩建项目应严格遵守

增产不增污

则。优先选择涉氟重点区域开展氟化物

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工作。

本项目为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

耗芯片项目,拟建于扬州市北

山工业园(启动区),符合园

区产业定位。本项目产生的含

氟工业废水拟经经厂内预处理

后排入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

水处理厂,不设置入河入海排

污口。

4

加强清洁审核。发展改革、工信、生态

环境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将氟化物削减和

控制作为清洁生产的重要内容,完善清

洁生产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

核,鼓励氢氟酸清洗原料替代及含氟废

本项目浓酸废水处理后用于石

灰调配,不外排,污泥作为制

砖原料,实现了资源化利用;

一般含氟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

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区域工

15

酸资源化利用等有利于氟化物削减和控

制的工艺技术和防控措施。

业污水处理厂,水处理污泥作

为制砖原料,实现了资源化利

用,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5

完善基础设施。涉氟企业应做到

雨污分

流、清污分流

,鼓励企业采用

一企一

管,明管(专管)输送

的收集方式。加

快推进含氟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

分质处理。新建企业含氟废水不得接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有企业已接管城

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须组织排查

评估,认定不能接入的限期退出,认定

可以接入的须经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接

入。

杰利厂区已实施

雨污分流、清

污分流

。本项目产生的含氟废

水拟明管接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处理后拟接入维扬经济开发区

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

接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6

强化排污许可。完善申报及核发要求,

将氟化物纳入总量许可范围。结合排污

许可管理有关要求,督促企业依法申领

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

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

的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拟按照排污许可核发技

术规范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

4

)与《

2025

年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有机废气统一送入

三级过滤

+

转轮

+TO

装置进行处理,无《

2025

年国家污染

防治技术指导目录》中提及的低效类技术。

5

)与《扬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扬大气联发〔

2021

10

号)的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其他企业。各地可根据本地产业特色,将其他行业企业涉

VOCs

工序纳入

清洁原料替代清单。

其他行业企业涉

VOCs

相关工序,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

术要求》(

GB/T

38597-2020

)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清

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

38508-2020

)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

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

33372-2020

)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剂产品。

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使用的涂料、清洗剂、胶粘剂、

油墨中

VOCs

含量的限值应符合《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38469-2019

)、《木器

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1-2020

)、《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24409-2020

)、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30981-2020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

值》(

GB

38508-2020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

33372-2020

)、《油墨

16

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

)含量的限值》(

GB38507-2020

)中的限值要求。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芯片生产,属于

C3972

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

黄光、去光阻、

NMP

清洗工序涉及使用有机溶剂作为清洗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光刻胶即

光阻剂,不是胶黏剂,它是一种感光材料,在半导体行业中主要用于制作芯片的图形化图

案,不适用《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

33372-2020

)。

根据文件要求,对于其他行业涉

VOCs

相关工序,要使用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含量限值》(

GB

38508-2020

)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

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使用的清洗剂中的

VOCs

含量的限值应符合《清洗剂挥发

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

38508-2020

)的限值要求。

查阅《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GB

38508-2020

)文件,该标准中明确其

并不适用于“航空航天、核工业、军工、

半导体(含集成电路)制造用清洗剂

”,因此,

本项目不适用于该文件中提出的要求。

(三)与《集成电路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2024

版)的相符性

分析

1-8

与《集成电路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

2024

版)的相符性分析

文件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第一条

本审批原则适用于《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中电子器件制造

397

中的集成电路制造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本项目为芯片生产,属于

C3972

半导体分立器

件,是用于该审批原则

第二条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

相关法律法规、法定规划以及相关

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污染物总量控

制等政策要求。

本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法定

规划以及相关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污染物实行

总量控制要求。

第三条项目选址应符合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要求,不得位于法律法规

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应避开生态

保护红线。鼓励新建、扩建项目选

址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的产业园

区内,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要求。

本项目位于扬州北山工业园内,符合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要求,不属于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

的区域,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

划》划定的区域内。

扬州北山工业园为依法合规设立的产业园区,

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

求。

本项目使用喷淋

+

溢流漂洗的方式,减少新鲜

17

第四条强化节水措施,鼓励再生水

使用,减少新鲜水消耗,鼓励清洗

水回用,提高水的回用率和重复利

用率。

水用量。

第五条鼓励采用转轮浓缩吸附燃

烧装置处理硅片有机洗、光刻、湿

法去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应

采用喷淋吸收等有效措施处理衬

底清洗、湿法刻蚀、湿法去胶、含

氰电镀等工序产生的氯化氢、氟化

物、氮氧化物、硫酸雾、磷酸雾、

氰化氢等酸性废气以及衬底清洗、

显影等工序产生的氨、胺类化合物

等碱性废气;化学气相沉积、干法

刻蚀、扩散、离子注入、热氧化、

干法去胶等工序产生的氟化物、氯

气、氯化氢、硅烷、磷化氢等特种

废气,以及焊接工序产生的铅及其

化合物等涉重金属焊接烟尘应配

置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应采

用干式吸附等有效措施处理离子

注入工序产生的含砷废气。重点关

注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氟

化物、氯气、挥发性有机物、氰化

物、氨等特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

况。

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应符合《大

GB

16297

)要求;项目工艺过程产生

的氨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

化氢等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要求;涉及使用

VOCs

物料的,厂

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

制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放控制标准》(

GB

37822

)要求;

锅炉烟气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

13271

)要求。有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废气排放

还应符合地方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转轮

+TO

的方式进

行处理;清洗、湿法刻蚀等工序产生的氯化氢、

氟化物、氮氧化物、硫酸雾、磷酸雾等酸性废

气以及氨采用

氧化

+

还原

+

中和

三级塔串联

装置处理;化学气相沉积、干法刻蚀、扩散、

离子注入、热氧化、干法去胶等工序产生的氟

化物、氯气、氯化氢、硅烷、磷化氢等特种废

气经设备自带的处理装置处理后进入相应的

末端处理装置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经处理

后氮氧化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氯气、

挥发性有机物、氨等特征污染物能够满足《半

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中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排放的工艺废气执行江苏省地标《半导体

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3

标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

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放控制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

标准》(

GB

37822

)要求;锅炉烟气应符合《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

)要求。

第六条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立

完善的废水分类收集、处理、回用

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减少废

水外排量。生产废水优先回用。含

氟废水、含氨废水、有机废水、酸

碱废水、含重金属废水、含砷废水

等应设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

本项目依托杰利公司现有排水系统,杰利厂区

已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本项目一般废水与浓酸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

理,无重金属废水、含砷废水。

一般废水为含氟废水,采用三级化学沉淀法处

理,经处理后总氮、总磷符合《半导体行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氟化物

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18

回用系统。鼓励含重金属废水采用

化学沉淀法预处理,砷化镓芯片制

造产生的含砷废水采用过滤

+

化学

沉淀法预处理;含氟废水采用化学

沉淀法预处理,含氨废水采用吹脱

法或厌氧氨氧化法预处理。根据生

产工艺及废水排放种类,重点关注

氟化物、总氮、总砷、总磷、重金

属等特征因子的达标排放情况。

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染物应符合《电

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9731

)要求。有地方污染物排放

标准的,废水排放还应符合地方标

准要求。

DB32/4440-2022

)中排放标准。

项目排放的废水污染物执行更严格的《半导体

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要

求。

第七条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

化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

物。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危废处

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重点关注

危险废物种类识别是否遗漏。鼓励

通过综合利用的方式实现固体废

物减量化,鼓励废硫酸阶梯使用。

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

GB

18597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

准》(

GB

18599

)等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产生的污泥用于制砖。

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拟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要求建设。

第八条优化高噪声区域及设备如

大宗气站、动力站房、冷却塔、风

机、空压机、锅炉等厂区平面布置,

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

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

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

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

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厂界

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

12348

)要求。

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

改建、扩建项目,应强化噪声污染

防治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

本项目空压机、锅炉等均布置于专门的动力站

房内,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

噪声污染,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

)要求。杰利厂区

厂界外

50m

内无敏感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

小。

第九条严格防控项目环境风险,建

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

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确保环境风险

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针对

项目可能产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

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提出运行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编制要求。化学品库、化学品供

应间等化学品存储区应设置事故

本项目针对可能产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拟制定

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出运行期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化学品供应间等

化学品存储区拟设置事故废水收集池、截流沟

等应急储存设施。现有化学品库已事故废水收

集池、截流沟等应急储存设施。本项目在风险

预测过程中已计算氯气、磷化氢等有毒有害气

体的泄漏影响范围并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

急措施。

19

废水收集或应急储存设施,以及采

取其他防液体流散措施。应计算氯

气、砷化氢、磷化氢等有毒有害气

体的泄漏影响范围并提出环境风

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第十条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应

坚持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

测和应急响应的防控原则。项目应

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使

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

放的装置、设备设施及场所,提出

防腐蚀、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

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具体措

施,并根据环境保护目标的敏感程

度、项目平面布局、水文地质条件

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提出有效的

土壤、地下水监控和应急方案,避

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对于可能受

影响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应提

出保护措施;涉及饮用水功能的,

强化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饮

用水安全。涉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

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

提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

下水自行监测相关要求。

本项目依托杰利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依托

杰利厂区现有的分区防腐防渗措施。

厂区已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使用、贮

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的装置、设备设

施及场所,提出防腐蚀、防渗漏、防流失、防

扬散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

防渗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地下水不涉及饮用水功能。

杰利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第十一条改建、扩建项目应全面梳

理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或减

排潜力,提出有效整改或改进措

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第十二条明确项目实施后的环境

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根据自

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废

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厂界噪声监

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位置应符

合技术规范要求。排放全氟辛酸及

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

PFOA

类)

等新污染物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

单位,还应依法依规制定周边环境

监测计划。电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运营企业应按照《电子工业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9731

)开

展废水综合毒性监测。

本项目实施后拟明确环境管理要求,并按照自

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

术规范要求,制定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及厂

界噪声监测计划并开展监测,监测位置应符合

技术规范要求。

本项目废水排口、厂界噪声的责任主体为杰利

公司,因此本项目不单独监测废水排口和厂界

噪声,由杰利公司负责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监测,并对达标排放负责。

本项目不涉及排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

化合物(

PFOA

类)等新污染物。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不属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无需开展废水综合毒性监测。

第十三条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有关规定接受监督。

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20

应规范,基础资料数据应符合实际

情况,内容完整、准确。环境影响

评价结论应明确、合理,符合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

南要求,需要开展专项评价的还应

符合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要求。

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要求进行编制,大气专

项、风险专项按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要求进行。

2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

、项目基本情况

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下文简称

杰利公司

)和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下文简

杰冠公司

)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扬杰公司”)独立子公司。

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于

2015

年在扬州北山工业园内征地

97

亩,并于

2020

年新上

能源汽车电子及大功率半导体晶圆生产线

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获得批复,文号为

扬环审批〔

2024

05-04

,目前该项目已于

2025

5

月完成竣工环境验收。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3

月租用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生

产车间一一层部分闲置区域作为改项目的生产车间,建设“年产

200

万只功率模块封装项目”,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获得批复,文号为扬环审批〔

2025

05-16

号,目前正在建设中。

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

100000

万元租用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现有闲置生

产车间二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采用高能离子注入、高温退火、干法刻蚀、

光刻及衬底减薄等先进工艺技术,引进离子注入机、激活退火炉等进口设备

15

台套,购置刻

蚀机、清洗机、显影机、涂胶机、显微镜等国产设备

150

台套,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

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片的生产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部

部令

16

号),本项目属于

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9

’80

电子器件制

397

’”

中的

使用有机溶剂的

,应编制报告表。

2

、项目主体工程内容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

2-1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主体工程(生产线或车间)

产品名称

型号

设计能

年生产时间

h

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

片生产线

1

碳化硅

MOSFET

芯片

6

6

万片

/

7200

2-2

本项目涉及构筑物一览表

构筑物

名称

占地面

积(

m

2

建筑面积

m

2

层数

高度

m

火灾

危险

备注用途

生产车

间二

9201.6

29535.67

3

16.4

芯片生产,本项目独立

使用。

一层布置一般原料库、

产品库、中间库、气库、

危废库;二层是技术夹

层,主要功能为无尘室

100

100

1

4.8

22

回风,无生产设备;三

层布置生产线。

动力站

3645.6

8051.53

2

15.1

与杰利共用

废水站

(废水

池)

2604.81

7845.43

2

(地

下一

层)

/

丁类

污水处理,与杰利共用

化学品

739.04

739.04

1

6.1

甲类

(防

爆)

与杰利共用

一般固

废库

50

50

1

4

独立使用

注:生产车间二为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未规划生产内容,杰冠公司拟租赁作

为本项目生产车间。生产车间二、一般固废库边界范围内的环保责任主体为杰冠公司,与杰

利公司共用区域(动力站、化学品库、废水站)以及雨污排口、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噪声

的环保责任主体为杰利公司,双方已签订环保责任划分协议书。

3

、项目公辅工程

略。

4

、主要设备

略。

5

、原辅材料

略。

23

6

、物料平衡

略。

7

、水平衡

略。

8

、工作制度

拟定员工

368

人,三班,每班

8h

,年工作

300

天,设备工作时数为

7200h

。厂区不设食

宿。

9

、平面布置

本项目所在厂区呈矩形布置,占地面积

64459.29m

2

(合

97

亩)。

厂区按功能分区分为生产区与辅助生产区。其中西侧为生产区,自南向北依次布置生产

车间一、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与生产车间四;东侧为辅助生产区,自南向北依次布置制

氮区、动力站、仓库、废水站。其中,仓库为甲类仓库,生产车间四为甲类厂房。

厂区主要出入口位于南侧,面向新甘泉东路。在厂区西北侧面向徐庄路设有次要出入口。

厂区内各主要建构筑物四周设有环形消防道路,道路宽度及净高大于

4m

,转弯半径大于

9m

根据《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及大功率半导体晶圆生产线安全条件论

证报告》,本项目总图布置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

2018

版)、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2013

)以及《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等标准规范要求。

24

【生产工艺流程】

略。

25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一、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项目情况

(一)环保手续执行情况

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于

2020

年在扬州北山工业园内征地

97

亩,新建

新能源汽车电子及大功率半导体晶圆生产线项目

,该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于

2024

年取得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文号为扬环审批〔

2024

05-04

),项目已于

2025

5

23

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13

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现有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生产规

批复

验收

情况

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新能源汽车电子及大功率

半导体晶圆生产线项目

600

/

扬环审批〔

2024

05-04

已验

证书编号:

9*开通会员可解锁*76902H002Q

2024.8.15

完成备案,备案编号

321003-2024-026-M

(二)公辅工程建设情况

略。

26

(三)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水依托杰利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废气依托杰利公司现有污水处理

站废气处理设施,本环评重点介绍与本项目相关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的环

保工程运营情况。

1

)废气

2-15

杰利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方式一览表

污染

风量

m

3

/h

地理坐标

m

m

排气

温度

出口风

m/s

经度

纬度

5

#

氨、硫

化氢、

臭气

浓度、

氟化

物、

NOx

乙酸、

硫酸

雾、氯

化氢

+

+

25000

119.40864

3

32.47749

4

2

5

0.8

5

20

12.2

验收检测期间,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委托扬州三方检测有限公司对厂内废气污染源

进行了检测。

从上表可知,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

NOx

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3

标准,乙酸排放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中标准,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标准限值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从上表可知,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氨、氯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半导体行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4

标准,氟化物、

NOx

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表

3

中标准,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

1

标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7

2

)废水

验收检测期间,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委托扬州三方检测有限公司对厂内废水总排口

进行了检测。

从上表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总排口中

pH

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

磷、溶解性总固体的排放浓度符合《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1

标准限值,氟化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40-2022

)表

4

中标准,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二、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情况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其控股子公司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位于扬州市

北山工业园(启动区)新甘泉东路

56

号的生产车间一闲置区域,建设年产

200

万只功率模

块封装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获得批复,文号为扬环审批〔

2025

05-16

号,目前

正在建设中。

2-20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有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批复

建设进度

年产

200

万只功率模块封装项目

扬环审批〔

2025

05-16

在建

三、本项目租赁厂房情况

本项目拟租赁杰利公司北山工业园厂区现有闲置生产车间二及配套设施。本项目建设前,

本项目生产车间二处于闲置状态,未从事过生产活动,无设备、废水、废气及固废遗留,无

原有污染情况和遗留环境问题。

28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

、空气环境质量

1

)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本次评价引用《

2024

年扬州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中公布的数据,详见表

3-1

3-1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

μg/m

3

标准

/

μg/m

3

占标

%

达标情

SO

2

年平均浓度

7

60

11.7

达标

NO

2

年平均浓度

28

40

70

达标

PM

10

年平均浓度

54

70

77.1

达标

PM

2.5

年平均浓度

32

35

91.4

达标

CO

24h

平均浓度

95

百分位数

1000

4000

25.0

达标

O

3

最大

8h

平均浓度

90

百分位数

170

160

106.3

不达标

2024

CO

NO

2

SO

2

PM

10

PM

2.5

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

要求,为大气不达标区。

为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进一步做好全市污染天气的管控工作,扬州

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扬州市臭氧

夏病冬治

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

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污染控制措

施。待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本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2

)其他污染物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其他污染物数据来源于扬州三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12

08

日~

12

15

日实测

数据。

①监测因子

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氨、硫酸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采

样监测同时记录风向、风速、气压、气温、湿度等常规气象要素。

②监测布点

在项目所在区域布设

1

个大气监测点,见附图

1

29

3-2

大气补充监测布点情况表

监测点名

监测点坐标

监测因子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

界距离

/m

经度

纬度

G1(

竹棵

庄居民

)

119.400257

32.471371

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氨、硫酸

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SW

760

③监测时间及频次

大气连续监测

7

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氨、硫酸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测小时浓度。小时浓度每天采样

4

次,每次

45

分钟,监测时段为

02

08

14

20

时。

④检测结果

补充监测的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氨、硫酸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环境

质量现状浓度均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2

、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

2024

年扬州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

2024

年,长江扬州段、京杭运河扬州段总体

水质为

类。

15

个国考断面水质优

类比例为

93.3%

、无劣

类水体,

47

个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优

类比例为

97.9%

、无劣

类水体,均为

十四五

以来最好水平,符合考核标准。

扬州三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受扬州生态邗江生态环境局委托对槐泗河的进行了监督监

测,数据见下表。

3-4

槐泗河环境质量数据一览表

检测日期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

mg/L

溶解氧

化学需氧量

氨氮

总磷

氟化物

2024.12

槐泗河(槐泗河

S611

标准值

S611

GB3838-2002

)表

1

类标准。

3

、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由于本项目租用杰利厂区闲置厂

房进行生产,后续需叠加杰利厂区现有厂界声环境质量进行预测,根据《扬州杰利半导体有

30

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及大功率半导体晶圆生产线项目验收检测》(

SFJCBG250015

),现有

声环境质量见下表,验收期间工况稳定。

3-5

声环境质量一览表

检测点位置

检测结果(

dB(A)

2025

02

25

2025

02

26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Z1

东厂界外

1

Z2

南厂界外

1

Z3

西厂界外

1

Z4

北厂界外

1

4

、生态环境质量

本项目位于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启动区)规划工业用地范围内,不属于产业园区外新增

用地项目,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包括。

6

、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

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

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

本项目根据项目使用到的原辅料(主要包括酸类、有机类、氟化物)以及可能存在的污

染源、污染途径,选取八大离子、

pH

、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

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作为监测因子,并在污水处理站布

点监测,留作背景值。

1

)监测项目:地下水埋深、

K

+

+Na

+

Ca

2+

Mg

2+

CO

3

2-

HCO

3

-

pH

、高锰酸盐指

数、氨氮、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

化物。

2

)监测点位

共选取

1

个监测点位,具体见下表。

31

3-6

地下水监测点情况

监测位

距离

m

实测因子

D1

厂区内

(污水

处理站)

/

/

地下水埋深、

K

+

+Na

+

Ca

2+

Mg

2+

CO

3

2-

HCO

3

-

pH

、高

锰酸盐指数、氨氮、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

挥发性酚类、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

3

)监测时间及频次:监测

1

天,每天

1

次。

4

)监测和分析方法

监测方法和分析方法,按《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2004

)执行。

5

)监测结果

从上表可知本项目

D1

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

)中

标准。

7

、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开

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建设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结合污

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

本项目根据项目使用到的原辅料(主要包括酸类、有机类、氟化物)以及可能存在的污

染源、污染途径及周边敏感目标,选取挥发性有机物(

27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

11

种)、

pH

、氟化物作为监测因子,并在污水处理站以及周边敏感目标布点监测,留作背景值。

1

)监测项目:挥发性有机物(

27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

11

种)、

pH

、氟化物。

2

)监测点位:在项目所在地以及周边敏感目标共选取

2

个土壤监测点,具体位置见附

5

3-8

土壤监测点情况

布点位置

与本项目位置

m

取样深

监测因子

T1

厂区内(污水

处理站)

/

0~0.2m

挥发性有机物(

27

种)、半挥发性有机

物(

11

种)、

pH

、氟化物

T2

南庄(居民点)

N

80m

0~0.2m

挥发性有机物(

27

种)、半挥发性有机

物(

11

种)、

pH

、氟化物

3

)监测时间及频次:监测

1

天,每天

1

次。

4

)监测和分析方法

监测方法和分析方法,按《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32

GB36600-2018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

执行。

5

)检测结果

由上表可知,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

2018

)表

1

中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标准筛

选值要求;氟化物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DB32/T

4712-2024

)表

1

中第一

类用地、第二类用地标准筛选值要求。

1

、大气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3-10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环境功

能区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厂界距

/m

经度

纬度

南庄

89

下龚家庄

235

明州康复

医院

180

上龚家庄

169

唐庄

418

注:上表为至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厂界的距离。

2

、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

下水资源。

4

、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启动区)规划工业用地范围内,不属于产业园区外新增

用地项目,新增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33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产工艺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异丙醇、

TVOC

、硫酸雾、氟化物、氨、氯化氢、

NOx

、颗

PH

3

DB32/3747-2020

)表

3

标准,乙酸、磷酸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DB31/933-2015

)中表

1

及附录

A

中标准,

SO

2

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表

1

标准,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氨、氯化氢厂界无组

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4

标准。氟化物、

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表

3

中标准。

污水处理站排放的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

NOx

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半导体行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3

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

2

标准。

天然气锅炉排放的烟尘、

SO

2

NO

x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385-2022

1

中相应标准限值。

TO

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的

SO

2

NOx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表

1

中标准。

进入

VOCs

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含氧量可满足自身燃烧、氧化反应,不需另外

补充空气的(燃烧器需要补充空气助燃的除外),以实测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但装置出

口烟气含氧量不得高于装置进口废气含氧量。

进入

VOCs

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氧气(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

排气筒中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下式换算为基准含氧量为

3%

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

浓度。

O

O

-

21

-

21

2

式中:

——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单位为

mg/m

3

O

——干烟气基准含氧量,

%

O

——实测的干烟气含氧量,

%

——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单位为

mg/m

3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2

中标准。

建设项目废气排放标准值详见表

3-11

、表

3-12

、表

3-13

34

3-11

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编

污染物名

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

mg/m

3

最高允许排

放速率

kg/h

执行标准

1#

(本项

目)

硫酸雾

5.0

/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氯化氢

10

/

10

/

氯气

5.0

/

颗粒物

20

/

NOx

50

/

磷化氢

1.0

/

氟化物(以

F

计)

1.5

/

PH

3

1.0

/

SO

2

200

1.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磷酸雾

5.0

0.5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乙酸

80

/

2#

(本项

目)

非甲烷总

50

/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异丙醇

40

/

TVOC

100

/

SO

2

20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NOx

200

/

颗粒物

20

1

3#

4#

5#

(本项目)

SO

2

35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385-2022

NOx

50

/

颗粒物

10

/

烟气黑度

≤1

/

5#

(杰利现

有)

氨气

10

/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硫化氢

/

0.9

25m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臭气浓度

/

6000

25m

氟化物

1.5

/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氯化氢

10

/

氮氧化物

50

/

硫酸雾

5.0

/

注:本项目

TVOC

主要包括异丙醇、乙酸乙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本项目

3#

4#

5#

排气筒正常情况下,

2

1

备。

3-12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执行标准

监控点

浓度(

mg/m

3

非甲烷总烃

边界外浓度

最高点

2.0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硫酸雾

1.2

35

氯化氢

0.2

1.0

氟化物(以

F

计)

0.02

NOx

0.12

硫化氢

0.0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臭气浓度

20

(无量纲)

注:监控点位置为杰利厂区厂界。

3-1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

mg/m

3

污染物

项目

监控点限值

mg/m

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

位置

执行标准

NMHC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

控点

DB32/4041-2021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注:监控位置为生产车间二外。

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北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区域污水管网送扬州市北山污水处

理厂处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预处理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1

中间

接排放限值后接管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具体见表

3-13

,如后续与维扬经济

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商定接管限值,并签订协议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按协

DB32/3747-2020

)表

2

中相应标准,具体见表

3-15

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40-2022

)标准。其中

CODcr

、氨氮、总氮、悬浮物《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

标准》(

DB32/4440-2022

)表

1

A

级标准,氟化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40-2022

)表

4

中标准,从严要求总磷达到

0.2mg/L

。污水处理厂尾水经生态尾水湿

地净化后从入河排污口(大官桥往东

200m

(槐泗河北岸))排入槐泗河。具体见表

3-16

3-14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

放协议

接管浓度

mg/L

接管浓度来源

1

DW001

(生活

污水总排口)

COD

400

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SS

200

氨氮

35

总氮

45

36

总磷

5.0

2

DW002

(生产

废水总排口)

pH

6

9

(无量纲)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COD

300

SS

250

氨氮

20

总氮

35

总磷

3.0

TOC

90

氟化物

*

1.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2/4440-2022

溶解性总固

体(

TDS

150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

准》(

GB/T31962-2015

)中

A

标准

注:接入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前,氟化物按照现行

1.5mg/L

执行,待接管维扬经

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后,可执行其协议标准。

3-15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序号

产品规格

单位

单位产品基准

排水量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6

英寸芯片生产

m

3

/

3.2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一致

注:本表中规定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值应按照满产情况进行测算。

3-16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

放量

-

(万

t/a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污染

物种

国家或地

方污染物

排放标准

浓度

/

mg/L

1

DW001

119.407859

32.474939

0.798

/

COD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50

10

4

6

0.5

12

15

37

2

DW002

119.408922

32.475070

17.626

/

pH

COD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氟化物

TDS

TOC

6~9

30

10

*1.5

3

0.2

*10

12

1.5

/

/

注:

*

每年

11

1

日至次年

3

31

日执行括号内限值。

3

、噪声排放标准

本项目租赁杰利厂区现有生产车间二作为本项目生产车间,以杰利厂区的大厂界作为监

控点,其达标排放由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负责,杰利厂区四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昼间

65dB

A

)、夜间

55dB(A)

4

、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规范暂存于危废库内,危险废物包装、贮存场所等应符合《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的相关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

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

2019

149

号)、《省生态

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20

401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21

207

号)、《关

于印发

<

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

>

的通知》(苏环办〔

2024

16

号)等相关

要求。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暂存、处置需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

护要求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

2023

327

号文)的要求。

38

江苏省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

COD

)、氨氮(

NH

3

-N

)、

总磷(

TP

)、总氮(

TN

)、二氧化硫(

SO

2

)、氮氧化物(

NOx

)、挥发性有机物(

VOCs

等主要污染物。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

)废气:总量控制因子:

VOCs

0.493t/a

SO

2

0.206t/a

NOx

1.67t/a

、颗粒物

0.757t/a

备案因子:氟化物

0.789t/a

、乙酸

1.781t/a

、硫酸

0.225t/a

HCl

0.08t/a

、磷酸

0.383t/a

、氨

0.463t/a

氯气

0.176t/a

、异丙醇

0.031t/a

、硫化氢

0.0002t/a

TVOC

0.078t/a

2

)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约

176261.6t/a

本项目新增废水污染物接管量为

COD

2.558t/a

SS

3.942t/a

、氨氮

0.728t/a

、总氮

2.191t/a

总磷

0.132t/a

、氟化物

0.184t/a

TDS

55.678t/a

TOC0.53t/a

。经维扬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有效处理后,本项目最终外排量为:

COD

5.255t/a

SS

1.763t/a

、氨氮

0.264t/a

、总氮

1.763t/a

总磷

0.035t/a

、氟化物

0.264t/a

TDS

55.678t/a

TOC0.53t/a

本项目

COD

、氨氮、总氮、总磷外排放量拟在邗江区总量库内平衡。

3

)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废综合处置率

100%

39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工程内容是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施工期污染因素很少,

本报告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作详细分析。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

、废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达标因子为

O

3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异丙醇、

NOx

、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乙酸、磷酸、

HCl

、氯气、氨气、硫化氢、颗粒物、

SO

2

经采取措施后,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异丙醇、硫酸雾、氟化物、氨、氯化氢、

NOx

、氯气

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3

相关标

准,乙酸排放浓度,磷酸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以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中表

1

及附录

A

中标准;热水锅炉产生的颗粒物、

SO

2

NOx

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385-2022

)限值要求;废水处理设

施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中相应的标注限值,距离本项目最近

的大气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约

89m

,不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详细分析见《年产

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片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0

2

、废水

1

)源强核算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废气吸收水、地面冲洗水和生

活污水。

源强核算依据主要为:工艺废水中的总氮、氨氮、总磷、氟化物采用物料衡算法;纯水制备废水、

循环冷却水排水采用类比法,类比企业为与本项目类似的电子生产企业

——

川奇光电科技(扬州)有

限公司实测数据(纯水制备工艺、循环冷却水工艺与本项目类似,可以类比);废气吸收水、地面冲

洗水采用类比法,类比企业为与本项目类似的电子生产企业

——

扬州依利安达电子有限公司实测数据

(与本项目原辅料、废气性质类似,可以类比);生活污水采用排放系数法。

41

【基准排水量计算】

本项目产品为

6

英寸芯片,年产量为

6

万片,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量为

184237.6m

3

/a

,则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为

3.1m

3

/

片产品,小于《半导体行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2

“≤6

英寸芯片生产

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3.2m

3

/

要求。

42

2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4-5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类别

污染

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设

置是否符

合要求

排放

口类

污染治

理设施

编号

污染治理

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1

一般废水

pH

COD

SS

氨氮

总氮

氟化

总磷

TOC

进入厂区

污水处理

系统

连续排放,

流量稳定

TW001

除氟系统

+

生化系统

三级絮凝沉淀(除氟系

统)

+

二级

A/O+MBR

(生化系统)

DW002

业排

2

废气吸收

pH

COD

SS

氨氮

总氮

氟化

间歇排放,

流量稳定

3

地面清洗

pH

COD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进入厂区

污水处理

系统

间歇排放,

流量稳定

/

生化系统

二级

A/O+MBR

(生化系统)

4

纯水制备

废水

pH

COD

SS

进入城镇

污水处理

间歇排放,

流量稳定

/

/

/

5

循环冷却

水排水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进入城镇

污水处理

间歇排放,

流量稳定

/

/

/

6

生活污水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进入城镇

污水处理

间歇排放,

流量稳定

/

/

/

DW001

业排

7

浓酸废水

pH

COD

氨氮

总氮

预处理系

间歇排放,

流量稳定

TW003

浓酸废水

处理系统

中和沉淀

/

/

/

43

氟化

4-6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

放量

/

(万

t/a

排放

规律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

物种

国家或地方

污染物排放

标准浓度

/

mg/L

1

DW001

119.407859

32.474939

0.7978

间歇

排放,

流量

稳定

/

扬州

市北

山污

水处

理厂

COD

50

SS

10

氨氮

4

6

总氮

12

15

总磷

0.5

2

DW002

119.408922

32.475070

17.626

连续

排放

/

维扬

经济

开发

区工

业污

水处

理厂

pH

(无

量纲)

6

9

COD

30

SS

10

氨氮

1.5

3

总氮

10

12

总磷

0.2

氟化

1.5

3

)废水治理措施

①收集系统

杰利公司现有厂区实行

雨污分流制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区域雨水管网。

杰利公司已对现有工艺废水进行分质处理,设有

1

套一般废水处理系统(三级除氟

+

生化)、

1

套含镍

水处理系统、

1

套浓酸废水处理系统、

1

套镀镍废液处理系统。本项目依托其

1

套一般废水处理系统、

1

套浓酸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详细流程为产生的一般工艺废水、废气吸收水经三级除氟系统处理后与地

面冲洗水一并进入生化系统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一并接入市政管网,送维扬经济

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处理系统

各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能力见下表。

44

4-7

本项目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能力表

预处理系统名

处理能力(

m

3

/h

杰利项目使用量

m

3

/h

余量(

m

3

/h

本项目产生量

m

3

/h

设计规

实际建设

规模

1

三级除氟系统

130

160

123

37

25.5

2

生化处理系统

160

160

127

33

25.6

3

浓酸废水处理

系统

0.6

0.6

0.28

0.32

0.06

注:杰利项目使用量来源于《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及大功率半导体晶圆生产线环境影

响报告表》(扬环审批〔2024〕05-04号)。

从上表可知,杰利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有余量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

45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

H1031-2019

)中表

B.2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

采用污水处理工艺属于推荐的废水处理可行性技术。

本项目各污染物源强均不超过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进水水质,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

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中限值要求,氟化物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40-2022

)表

4

中限值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

)依托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工艺、所用的原辅料与杰利现有项目类似,产生的废水水质与杰利公司现有项目类似,

可以依托杰利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本项目建成后,工业废水排放量为

176261.6m

3

/a

,根据

4-7

,本项目各类废水产生量均在杰利公司污水处理站剩余处理能力范围内,可以依托杰利公司现有污

水处理站处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接管至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约

176261.6m

3

/a

587.5m

3

/d

),在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水量范围内;本项目各污染物经厂内预处理后达

到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建成后排放

的废水从水量、水质角度考虑均能满足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对污水厂各相关设施

的正常运行不会造成影响,排入该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本项目废水依托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经生态尾水湿地净化后从入河排污口

(大官桥往东

200m

(槐泗河北岸))排入槐泗河,具有环境可行性。

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于

2024

年取得环评批复(扬环审批〔2024〕05-41

号),设计规模

5

m

3

/d

,处理废水主要为含氟废水、含重金属废水和其他废水等。该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计划

2025

年年底前投产运行,本项目将在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投产运行后按期接入,目前本项目所在

区域扬州北山工业园区正在进行污水管道的设计工作。

【过渡期管理要求】:本项目依托杰利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污水经杰利公司污水排口接

入市政管网,杰利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如果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投产日期

滞后于本项目的投产日期,本项目拟执行杰利公司现有的排水方案,氟化物处理至

1.5mg/L

(《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40-2022

)表

4

标准)作为过渡期管理要求。

3

、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通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治理措施后,拟建项目各厂界噪声预测值

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限值要求,周边

50

米范

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

、固废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是机废液、废靶材、废金属、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物、洁净厂房更换的废滤芯、

废过滤器、废机油、废滤袋(废气处理系统产生)、废填料、一般水处理污泥、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

酸处理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有机废液、废滤芯、废机油、废滤袋、废填料、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其所属类别

委托有处理资质和处理能力的单位安全处置,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废靶材、废金属、废纯水制备产

46

生的废物、洁净厂房更换的废滤芯、废过滤器为一般固废,由有资质厂家回收处置;一般水处理污泥、

为一般固废,交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浓酸废水处理污泥属性为待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鉴别后根据结论按一般

固废或危险废物管理。

拟建项目应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固体废弃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厂内贮存过程中应建立台账制

度,在转移时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

23

号)、《省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21]207

号)执行,按规定填写转

移报告单,报送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

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建设单位拟建一般固废仓库

1

座,占地面积约

50m

2

,高度

4

米,用于收集暂存一般固废。

一般水处理污泥、浓酸废水处理污泥分别暂存于相应的污泥料斗内,装满后外运处理,厂内不设置

专门的污泥库。本项目使用一般水处理污泥料斗

1

个,浓酸废水处理污泥料斗

1

个,每个污泥料斗可存

30

吨污泥,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污泥暂存要求。

建设单位拟建危废暂存库

1

座,占地面积约

100m

2

,高度

4.8

米,用于收集暂存危险废物,建设单位

应结合危废产生周期及时委托处置。

拟建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危险废物最大年产生量为

132.786

吨,小于危废库的存放能力,拟建危废库

大小、分区以及拟定的贮存周期可以满足存放要求。

拟建一般固废暂存库应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

环办〔

2023

327

号文)的要求建设,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拟建危废库应《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

2019

149

号)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

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20

401

号)、《关于

印发

<

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

>

的通知》(苏环办〔

2024

16

号)相关要求设置,满足

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工作,并制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

转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

3

)固废环境管理要求

1

)贮存管理要求

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并采用标识加以区分。

危险废物应与其他固体废物严格隔离;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应分类存放,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

圾混入。

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及其修改单(公告

2023

年第

5

号)以及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

)中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危险废物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无破损容器分类盛装,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

袋等盛装;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

危险废物标志。

47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

100

毫米以

上的空间。

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建立良好的巡回检查制度,按要求对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

理。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厂区内固体

废物临时堆放场,必须做好该堆放场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并制定好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

物转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

厂内贮存过程中应建立台账制度,在转移时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

23

号)执行,按规定填写转移报告单,报送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⑩在明显位置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及其修改单(公告

2023

年第

5

号)以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

)设置警示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

和消防设施;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

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尘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

装置。

危险废物建设时,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应设

计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

1/5

在常温常压下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

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在危废产生源、贮存设施张贴含二维码的标识。

设置气体导出口及净化装置。

2

)运输管理要求

运输单位在运输本项目危险废物过程中应严格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废物的泄露,或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具体措施如下:

①采用专用车辆直接从企业将危险废物运送至处理处置单位厂内,运输过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省生态

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21

207

号)等相关规定。

②运输途中不设中转站临时贮存,避免危险废物在中转站卸载和装载时发生二次污染的风险,及时

由危险废物的产生地直接运送到处理处置单位厂内。

③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必须在车辆前部和后部、车厢两侧设置专用警示标识。

④应当根据危险废物总体处置方案,配备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合理地备用应急车辆。

⑤每辆运输车应制定负责人,对危险废物运输过程负责,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司机等人员应经过合

格的培训并通过考核。

48

⑥在运输前应事先作出周密的运输计划,安排好运输车辆经过各路段的时间,尽量避免运输车辆在

交通高峰期间通过市区。

⑦危险废物运输者应制定事故应急和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丢失、扬散的保障措施和配备必要

的设备,在危险废物发生泄漏时可以及时将危险废物收集,减少散失。

⑧运输车辆在每次运输前都必须对每辆运输车辆的车况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后方可出车,运输

车辆负责人应对每辆运输车必须配备的辅助物品进行检查,确保完备,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检查,

减少和防止危险废物发生泄漏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⑨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应采用不同的运输车辆,禁止混合运输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

废物,运输车辆不得搭乘其他无关人员。

⑩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门,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危险废物。

合理安排运输频次,在气象条件不好的天气,不能运输危险废物,可先贮藏,等天气好转时再进

行运输,小雨天可运输,但应小心驾驶并加强安全措施。

运输车辆应该限速行驶,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在不好的路段及沿线有敏感水体的区域应小心驾

驶,防止发生事故或泄露性事故而污染水体。

危险废物运输者在转移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报

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扩大。

应制定事故应急计划,在事故发生时及发生后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3

)其他管理要求

①对已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及时送至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地进行贮存,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

式转移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

②危险废物在转移时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

23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按规定填写转移报告单,

报送危险废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③建设单位应通过

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通过全生命周期

监控系统扫描二维码转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1259-2022

)要求将

危险废物的实际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

和收集、贮存、转移等部门危险废物交接制度,保存时间原则上应存档

5

年以上。

④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制度,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在厂区门

口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

⑤建设单位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

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通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如实记录相关信息的,视为已经按照规定

建立相应管理台账并履行报送相关信息义务。委托他人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在依法签订的书面

合同中明确污染防治要求、运输责任和利用、处置方式等。在终止前对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的设

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工业固体废物作出妥善处置,将处置情况及时向所在地生态

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鼓励相关单位在终止前对工

49

业固体废物进行利用。

⑥建设单位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风险管理及应急救援体系,执行环境监测计划、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国家和省有关转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等。

5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情况见表

4-23

4-23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识别表

污染源

工艺流程

/

节点

污染途径

全部污染物指标

特征因子

备注

生产车间二

芯片生产

垂直入渗

pH

COD

、氨氮、

TP

TN

、氟化物

氟化物、

pH

事故状

态泄漏

污水处理站

污水处理

垂直入渗

pH

COD

、氨氮、

TP

TN

、氟化物

氟化物、

pH

甲类库

原料存放

垂直入渗

pH

COD

、氨氮、

TP

TN

、氟化物

氟化物、

pH

①分区防控措施

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已严格执行分区防腐防渗要求,生产车间、仓库(甲类)、废水处理站均

作重点防腐、防渗漏措施处理,采用耐酸抗压地面,有效的防止原料腐蚀地面,其他一般防腐防渗区域

应采取有效的混凝土硬化地面措施,本项目依托杰利公司现有车间进行生产,其防渗措施详见表

4-24

4-24

厂区防渗分区表

防渗分区

防渗措施

防渗技术要求

是否

满足

要求

重点

防渗

仓库

(甲

类)

钢筋混凝土垫

+

环氧玻璃钢

防腐地面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

K≤1×10

-7

cm/s

;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生产车

钢筋混凝土垫

+

废水处

理设施

钢筋混凝土垫

+

水泥砂浆

+

环氧玻璃钢防

危废库

钢筋混凝土垫

+

环氧玻璃钢

防腐地面

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

≤10

-7

cm/s

),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的

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

≤10

-7

cm/s

一般

防渗

一般固

废库

钢筋混凝土地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K≤1×10

-7

cm/s

;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简单

防渗

其他区

水泥地面

一般地面硬化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避免含化学物质的废液等渗漏,污染土壤、地下水,综上所述,本项目土壤、

地下水污染可控。

②环境监测与管理、信息公开计划

本项目生产期间应根据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方案定期监测和定期信息公开。

50

4-25

环境质量检测计划表

环境

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

项目所在地(含水

潜水层)

高锰酸盐指数、

氟化物

每年一次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土壤

项目所在地(表层

样)

氟化物

五年一次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6

、生态

本项目在扬州市北山工业园现有厂区内进行生产建设,不属于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

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氢氟酸、盐酸、硫酸、磷酸、氨水、

Al

腐蚀液、硅腐蚀液、

BOE

、光

阻剂、显影液、异丙醇、双氧水、磷化氢、硅烷、氯气、溴化氢、危险废物等。主要事故类型为生产过

程中危险物质的泄露和火灾、爆炸事故。为了防范事故、减小危害,建设项目从总图布置、防火防爆、

消防设施、防静电危害、可燃气体报警安全管理对策等方面设置了详细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

案提出相关要求。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有必要,应采取社会应急措施,以控

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

应急预案后,本项目事故风险可控。

8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包括。

5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

(

编号、

名称

)/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1#

(本项目新

增排气筒)

氟化物、

NOx

乙酸、硫酸雾、

HCl

、磷酸、氨、

颗粒物、

SO

2

氯气

1

套氧化

+

还原

+

中和装置

(风量

70000m

3

/h

)处理后经

1

36m

高排气筒排放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2/3747-2020

)、

上海市地标《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2#

(本项目新

增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异丙醇、

TVOC

SO

2

NO

x

、颗粒物

1

三级过滤

+

沸石转轮

+TO”

装置处理后经

1

30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

(

20000

m

3

/h)

处理后经

1

30m

高排气筒排放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2/3747-202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DB32/4041-2021

3#

(本项目新

增排气筒)

烟尘、

SO

2

NO

x

低氮燃烧器(风量

5600

m

3

/h

)经

1

25m

高排气筒

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2/4385-2022

4#

(本项目新

增排气筒)

烟尘、

SO

2

NO

x

低氮燃烧器(风量

5600

m

3

/h

)经

1

25m

高排气筒

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2/4385-2022

5#

(杰利现有

排气筒)

氨、硫化氢、

臭气浓度、

NOx

、氟化物、

乙酸、硫酸雾、

HCl

、氨

1

套一级碱喷淋

+

除雾

+

一级

活性炭装置(风量

25000m

3

/h

)处理后经

1

30m

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

更换周期为半年。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2/3747-2020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地表水环

DW001

(生活

污水总排口)

COD

SS

、氨

氮、总氮、总

化粪池

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接管

标准

DW002

(生产

废水总排口)

pH

SS

COD

总氮、氟化物、

氨氮、总磷、

TDS

TOC

1

160m

3

/h

一般废水处理

装置,

1

0.6m

3

/h

浓酸废水

处理系统,

1

160m

3

/h

生化

处理系统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2/3747-2020

),

如与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

水处理厂签订协议接管标准

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

案,可执行其协议标准

声环境

冷冻机组、冷

却塔、空压机、

风机、真空泵、

纯水制备系统

等设备

噪声

低噪声设备、减震垫、集中

布置在厂房内、墙体隔声、

厂房周围设置绿化带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

电磁辐射

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拟建一般固废仓库

1

座,占地面积约

50m

2

,高度

4

米,用于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拟

建危废暂存库

1

座,占地面积约

100m

2

,高度

4.8

米,用于收集暂存危险废物。

有机废液、废滤芯、废机油、废滤袋、废填料、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其所

属类别委托有处理资质和处理能力的单位安全处置,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废靶材、废金

属、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物、洁净厂房更换的废滤芯、废过滤器、一般水处理污泥为一般

固废,交相关单位处置;浓酸废水处理污泥固废属性待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前按照危险废物

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2

土壤及地

下水污染

防治措施

拟严格执行分区防腐防渗要求,生产车间二作重点防腐、防渗漏措施处理,采用耐酸抗压地

面,有效的防止原料腐蚀地面,其他一般防腐防渗区域应采取有效的混凝土硬化地面措施。

生态保护

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在生产车间二等危险区域采取风险源监控措施和防范措施;在防火防爆、电气、消防、自动

控制和火灾报警等方面采取有效控制,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可

能性。

供应柜体排风管道、环境点设置毒气侦测系统,剧毒、易燃气体管道使用双套管设计,套管

之间采用负压监测,毒腐性、可燃性、惰性气体间门口,均设有紧急切断装置。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

34

号)、《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DB32/T

3795-2020

)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

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制定火灾爆炸和物料泄漏时的应急措施,且应报环保主管部

门备案。依托现有

1

850m

3

事故池。

雨污排口安装闸阀及视频监控,并与厂区中控系统联网。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1

)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企业内应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监测仪器,厂区应设置安环部,并

设置专职

EHS

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厂区的安全和环保工作,直接向厂长负责,统一负责管理、

组织、落实、监督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各车间应设置兼职环保人员,承担各级环境管理职

责,并逐级向上负责。

专职

EHS

管理人员负责与各车间、污水处理装置、废气处理装置的安全与环保工作。

2

)排污许可制度

本项目建成后,将按照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

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

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3

)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监控制度

项目建成后,必须确保污染处理设施长期、稳定、有效地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

处理设施,不得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处理设施。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

起纳入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的范畴,落实责任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运行经费、设备的备

品备件、化学药品和其他原辅材料。同时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

按照《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

119

号令)要求,规范自行监测或

者委托有关监测机构对其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监测,记录、保存监测数据,并按照规定

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可靠,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3

年。

4

)信息公开制度

本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完整、准确的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

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社会及时公开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

情况,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和整改情况等信息。

5

)本项目建成后以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污水处理站、危废库边界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

53

六、结论

从环保角度,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拟在扬州市北山工业园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

6

万片新能

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片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年产

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片项目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公示稿)

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

0

二五年八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编制依据

..............................................................................................................................1

1.2

评价因子

..............................................................................................................................2

1.3

评价标准

..............................................................................................................................2

1.4

评价等级

..............................................................................................................................2

1.5

评价范围

..............................................................................................................................2

1.6

环境保护目标

.....................................................................................................................

2

2

工程分析

.........................................................................................................................................3

2.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

3

2.2

污染源强核算

......................................................................................................................

3

2.3

非正常工况

...........................................................................................................................3

3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

4

3.1

环境质量达标区判定

.........................................................................................................

4

3.2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

4

3.3

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

5

4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

7

4.1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筛选

.................................................................................................

7

4.2

估算模型参数

.....................................................................................................................

7

4.3

污染源参数

..........................................................................................................................7

4.4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

8

4.5

卫生防护距离

.....................................................................................................................

8

4.6

恶臭物质影响分析

.............................................................................................................

8

4.7

小结

......................................................................................................................................9

4.8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

9

4.9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

11

5

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评述

..........................................................................................................

13

5.1

有组织工艺废气防治措施

...............................................................................................

13

5.2

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工艺

...............................................................................................

15

5.3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

19

5.4

VOCs

治理措施与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

...................................................................

19

6

结论

...............................................................................................................................................20

6.1

项目概况

............................................................................................................................20

6.2

环境质量现状

...................................................................................................................

20

6.3

污染物排放情况

...............................................................................................................

20

6.4

主要环境影响

...................................................................................................................

20

6.5

污染防治措施

...................................................................................................................

21

6.6

总结论

................................................................................................................................22

1

1

总则

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杰冠公司”)拟投资

100000

万元租

用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杰利公司”)现有生产车间二及配套设

施,总建筑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采用高能离子注入、高温退火、干法刻蚀、光

刻及衬底减薄等先进工艺技术,引进离子注入机、激活退火炉等进口设备

15

套,购置刻蚀机、清洗机、显影机、涂胶机、显微镜等国产设备

150

台套,项目

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

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片的生产能力。

1.1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4

4

24

日修订通过,

2015

1

1

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

2018

12

29

日起施

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

1987

9

5

日通过,

2018

10

26

日第三次修订;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17]682

号;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

令第

16

号,

2021

1

1

日起施行;

(6)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

[2014]30

号)

(7)

《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1

(8)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3]37

号)

(9)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

[2021]65

号)

(10)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

[2014]30

号)

(11)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自

2018

11

23

日起施行

2

(12)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管理的通知》(苏环办

[2016]185

号)

(13)

《关于印发省环保厅落实〈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

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苏环办

[2014]53

号)

(14)

《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

的通知》(苏环办

[2014]104

号)

(15)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

政发

[2014]1

号)

(16)

《关于印发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大气

[2012]2

号)

(17)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19

(18)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

VOCs

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

环办

[2022]218

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

7

8

(19)

《关于源头防范建设项目异味扰民的通知》(扬环管

[2024]9

号)

(2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

2016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

2018

(22)

关于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2018

年)》的公告,公告

2019

年第

4

号,

2019

1

23

1.2

评价因子

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因子见表

1.2-1

1.2-1

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因子

项目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总量控制因子

大气

环境

SO

2

NO

2

PM

10

CO

O

3

PM

2.5

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氨、硫酸

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SO

2

PM

10

NO

2

、非甲烷总烃、

氟化物、氨、硫酸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VOCs

SO

2

NOx

、颗粒物

1.3

评价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3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HCl

Cl

2

、硫酸雾、非甲烷总烃、

TVOC

氨、

硫化氢的大气环境质量目前无国家标准,

HCl

Cl

2

、硫酸雾、

TVOC

、氨、硫化

氢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附录

D

中的浓度限

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

2mg/m

3

1.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SO

2

1

小时平均

500

μg/m

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其修

改单二级标准

24

小时平均

150

年平均

60

NO

2

1

小时平均

200

24

小时平均

80

年平均

40

NOx

1

小时平均

250

24

小时平均

100

年平均

50

PM

10

24

小时平均

150

年平均

70

PM

2.5

24

小时平均

75

年平均

35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

1

小时平均

200

氟化物

1

小时平均

20

24

小时平均

7

CO

24

小时平均

4

mg/m

3

1

小时平均

10

1

小时平均

100

μg/m

3

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

HJ2.2-2018

日平均

30

氯化氢

1

小时平均

50

日平均

15

硫酸雾

1

小时平均

300

4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标准来源

日平均

100

硫化氢

1

小时平均

10

1

小时平均

200

TVOC

8h

平均

600

1h

平均

1200

(计算

值)

非甲烷总烃

一次值

2000

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详解》确定

1.3.2

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产工艺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异丙醇、

TVOC

、硫酸雾、氟化物、氨、

氯化氢、氯气、

NOx

、颗粒物、

PH

3

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3

标准,乙酸、磷酸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

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中表

1

及附录

A

中标准,

SO

2

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表

1

标准,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氨、氯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半导体行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4

标准。氟化物、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

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表

3

中标准。

污水处理站排放的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

NOx

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半

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3

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

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

2

标准。

天然气锅炉排放的烟尘、

SO

2

NO

x

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385-2022

)表

1

中相应标准限值。

TO

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的

SO

2

NOx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DB32/4041-2021

)表

1

中标准。

进入

VOCs

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含氧量可满足自身燃烧、氧化反

应,不需另外补充空气的(燃烧器需要补充空气助燃的除外),以实测浓度作为

达标判定依据,但装置出口烟气含氧量不得高于装置进口废气含氧量。

进入

VOCs

燃烧(焚烧、氧化)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氧气(空气)进行燃烧、

氧化反应的,排气筒中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下式换算为基准含氧量为

5

3%

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

O

O

-

21

-

21

2

式中:

——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单位为

mg/m

3

O

——干烟气基准含氧量,

%

O

——实测的干烟气含氧量,

%

——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单位为

mg/m

3

DB32/4041-2021

)表

2

中标准。

建设项目废气排放标准值详见表

1.3-2

、表

1.3-3

、表

1.3-4

1

1.3-2

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编

污染物名

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

mg/m

3

最高允许排

放速率

kg/h

执行标准

1#

(本项目)

硫酸雾

5.0

/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氯化氢

10

/

10

/

氯气

5.0

/

颗粒物

20

/

NOx

50

/

磷化氢

1.0

/

氟化物(以

F

计)

1.5

/

PH

3

1.0

/

SO

2

200

1.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磷酸雾

5.0

0.5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乙酸

80

/

2#

(本项目)

非甲烷总

50

/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异丙醇

40

/

TVOC

100

/

SO

2

200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NOx

200

/

颗粒物

20

1

3#

4#

5#

(本项目)

SO

2

35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385-2022

NOx

50

/

颗粒物

10

/

烟气黑度

≤1

/

5#

(杰利现

有)

氨气

10

/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硫化氢

/

0.9

25m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臭气浓度

/

6000

25m

氟化物

1.5

/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氯化氢

10

/

氮氧化物

50

/

硫酸雾

5.0

/

注:本项目

TVOC

主要包括异丙醇、乙酸乙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本项目

3#

4#

5#

排气筒正常情况下,

2

1

备。

1.3-3

无组织排放标准

单位:

mg/m

3

污染物名称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执行标准

监控点

浓度(

mg/m

3

非甲烷总烃

边界外浓度

最高点

2.0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硫酸雾

1.2

氯化氢

0.2

1.0

2

氟化物(以

F

计)

0.02

NOx

0.12

硫化氢

0.0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臭气浓度

20

(无量纲)

1.3-4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

mg/m

3

污染

物项目

监控点限

mg/m

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

放监控位置

执行标准

NMHC

6

监控点处

1h

在厂房外

设置监控点

DB32/4041-2021

20

监控点处任意

1.4

评价等级

本项目所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

max

=

7.2

%<10%

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

1.5

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点、项目

周边自然、社会环境特征,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等级的划分,确定本

次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边长取

5km

1.6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的周边情况,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边长取

5km

内主要环境

保护目标见下表。

3

2

工程分析

2.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工程内容是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施工期污染因素很少,本报告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作详细分析。

营运期

主要生产工艺详见本项目

报告表

相应章节。

本项目主要涉及的污染物产生环节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库废气、热水锅炉废气、

TO

炉燃烧废气。

2.2

污染源强核算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气(酸性废气、有机废气、含尘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热水锅炉废气、

TO

燃烧废气。

2.3

非正常工况

本项目废气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开车、停车、常见事故、检修等工况下造成排放的废气。本次考虑

1#

5#

排气筒药剂添加设备损坏导致未及时添加

药剂以及未及时更换喷淋液以及

2#

启停炉期间,对各污染物去除效率降为

0

的情况,废气吸收装置采用定期巡查的方式,在生产设备启动之前运行

TO

炉,在生产设备停运后停运

TO

炉。

4

3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1

环境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项目所在区域

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的评价基准年环境质量公

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

本次评价引用《

2024

年扬州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中公布的数据,详见表

3.1-1

3.1-1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

μg/m

3

标准

/

μg/m

3

占标

%

达标情

SO

2

年平均浓度

7

60

11.7

达标

NO

2

年平均浓度

28

40

70

达标

PM

10

年平均浓度

54

70

77.1

达标

PM

2.5

年平均浓度

32

35

91.4

达标

CO

24h

平均浓度

95

百分位数

1000

4000

25.0

达标

O

3

最大

8h

平均浓度

90

百分位数

170

160

106.3

不达标

2024

CO

NO

2

SO

2

PM

10

PM

2.5

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属于不达标区。

为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进一步做好全市污染天气的管控

工作,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扬州市臭氧

夏病冬治

工作

方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扬州市扬尘污

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污染控制措施。待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本区域大气环境

质量将逐步改善。

3.2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大气自动监测站点为市体育局,其基本信息见表

3.2-1

3.2-1

污染物监测站点基本信息表

监测点

名称

监测点位坐标

/m

(经纬度坐标)

监测因子

监测时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

界距离

/km

经度

纬度

市体育局

119.357894

32.399618

PM

2.5

PM

10

O

3

NO

2

SO

2

CO

日均值、

年均值

西南

9.8

2024

年,市体育局站点基本污染物指标情况见表

3.2-2

5

3.2-2

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标准

/

μg/m

3

现状浓度

/

μg/m

3

占标

%

达标情

SO

2

24h

平均数第

98

百分位数

达标

年平均

达标

NO

2

24h

平均数第

98

百分位数

达标

年平均

达标

PM

10

24h

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

达标

年平均

达标

PM

2.5

24h

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

超标

年平均

达标

CO

24h

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

达标

O

3

日最大

8h

滑动平均值的第

90

分位数

超标

由上表可知,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值、

PM

2.5

24h

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超过《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

3.3

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其他污染物数据来源于扬州三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12

08

日~

12

15

日实测数据。

(1)监测因子

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氨、硫酸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采样监测同时记录风向、风速、气压、气温、湿度等常规气象要素。

(2)监测布点

在项目所在区域布设

1

个大气监测点,见附图

5

3.3-1

大气补充监测布点情况表

监测点名

监测点坐标

监测因子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

界距离

/m

经度

纬度

G1(

竹棵

庄居民

)

119.400257

32.471371

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氨、硫酸

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SW

760

(3)监测时间及频次

大气连续监测

7

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氨、硫酸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测小时浓度。小时浓度每天采样

4

次,每次

45

分钟,监测时段为

6

02

08

14

20

时。

(4)检测结果

3.3-3

补充监测因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mg/m

3

监测

点位

污染

监测浓度范

最大

浓度

占标

/%

/

%

G1(

竹棵

庄居民

)

氟化物

1

小时

平均

非甲烷

总烃

硫酸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补充监测的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氨、硫酸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均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7

4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筛选

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

SO

2

PM

10

、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氨、硫酸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4.1-1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段

浓度限值

μg/m

3

标准来源

SO

2

1h

平均

5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及其修改单

PM

10

1h

平均

450

NO

x

1h

平均

250

氟化物

1

小时平均

20

硫酸雾

1h

平均

3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附录

D

HCl

1h

平均

50

Cl

2

1h

平均

100

1

小时平均

200

硫化氢

1

小时平均

10

TVOC

1h

平均

1200

(计算值)

非甲烷总烃

一次值

2000

依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

注:

PM

10

小时值取日均值的

3

倍;

TVOC

小时值取

8

小时平均值的

2

倍。

4.2

估算模型参数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

大气环境》

(HJ2.2-2018)

推荐模式

AERSCREEN

,模型

相关参数见

4.2-1

4.3

污染源参数

根据表

4.4-1

估算结果,本项目建成后,各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

浓度值均远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值,影响最大的为

1#

排放的氟化物,最大

落地浓度为

1.4409μg/m

3

,占标率为

7.2047%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

影响较小,同时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表

4.4-2

估算结果,本项目建成后,无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

度值均远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值,影响最大的为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氟化物,

最大落地浓度为

0.98435μg/m

3

,占标率为

4.9218%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

境的影响较小,同时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表

4.4-3

估算结果,非正常工况下,各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

浓度值较正常情况下增大,但均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值,因此,企业应加强

8

环保设施的日常排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减少非正常发生。

4.4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要求,本项目无需进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

4.5

卫生防护距离

生产车间二各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相差均大于

10%

,因此选择等标排放量最

大的氟化物作为生产车间二的特征大气有害物质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初值,经计

算,氟化物的卫生防护距离初值为

7.068m

,则卫生防护距离终值为

50m

。污水

站各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相差大于

10%

,因此选择氟化物作为污水站的特征大气

有害

物质

计算卫

生防

护距

离初值

,经

计算,

氟化

物的

卫生防

护距

离初值为

6.558m

,则卫生防护距离终值为

50m

。现有厂区无组织排放源以生产车间一、污

水处理站、危废库边界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建成后以生产车

间一、生产车间二、污水处理站、危废库边界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

由项目周边状况可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该卫生防护距离设

置符合要求。

4.6

恶臭物质影响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恶臭物质主要为氨、硫化氢等。经预测,正常工况下排放的氨、

硫化氢的最大落地浓度为

0.00258mg/m

3

0.000003mg/m

3

,叠加本底值后预测值

0.03958mg/m

3

0.005003mg/m

3

,低于下表中的嗅阈值计算浓度。

6.1.10-1

各物料对应的嗅阈值情况表

物质名称

*

嗅阈值

/10

-6

V/V

气味品质

对应浓度

mg/m

3

1.5

尿素刺激性气味

1.06

硫化氢

0.00041

臭鸡蛋刺激性气味

0.00058

注:

*

来源:加藤龙夫等著的《恶臭的仪器分析》(董福来等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92

),

对应浓度计算公式为

X=M/22.4*C*273/

273+T

*

Ba/101325

),其中

X-

浓度(

mg/m

3

),

C-

浓度(

ppm

),

T-

温度(

K

),

Ba-

压力(

pa

),

M-

分子量。

对于恶臭气体的控制,首先通过加强设备密闭,原料密闭桶储存,加料过程

采用密闭管道输送,产生恶臭气体直接通过管道输送至废气处理装置,从源头上

大幅度削减臭气物质无组织排放,还应通过厂区内部及四周绿色植物的吸附作

用,以进一步降低臭气物质的影响。根据类比调查采用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小

9

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7

小结

1

)本项目建成后,各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值均远小于相

1#

1.4409μg/m

3

,占标率为

7.2047%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同

时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

)本项目建成后,无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值均远小于相应

的环境质量标准值,影响最大的为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为

0.98435μg/m

3

,占标率为

4.9218%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同时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

)非正常工况下,各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值较正常情况

下增大,但均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值,因此,企业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排

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减少非正常发生。

4

)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要求,本项目无需进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

5

)本项目建成后以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污水处理站、危废库边界

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由项目周边状况可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

敏感保护目标,该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符合要求。

6

)本项目涉及的恶臭物质主要为氨、硫化氢等。经预测,正常工况下排

放的氨、硫化氢的最大落地浓度为

0.00258mg/m

3

0.000003mg/m

3

,叠加本底值

后预测值为

0.03958mg/m

3

0.005003mg/m

3

,低于下表中的嗅阈值计算浓度,恶

臭影响较小。

4.8

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大气污染排放量汇总见下表。

4.9-3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

年排放量

/

t/a

1

颗粒物

0.757

2

SO

2

0.206

3

NOx

2.051

4

VOCs

0.493

注:颗粒物、

SO

2

NOx

VOCs

为有组织

+

无组织排放总量

10

4.8.1

非正常排放量核算

4.9-4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非正常排放原因

污染

非正常排放

浓度

mg/m

3

非正常

排放速

(kg/h)

单次持

续时间

h

年发生

频次

(次)

应对措施

1#

装置失效,对各污

染物去除效率降为

0

的情况

氟化

9.7

0.676

2

1

定期检查

环保设施

的运行情

况,巡查周

期为

2

小时

一次

NOx

13.2

0.921

乙酸

5.9

0.412

硫酸

4.4

0.305

HCl

0.1

0.009

磷酸

0.8

0.053

1.5

0.108

氯气

2.3

0.163

SO

2

0.4

0.028

颗粒

2.8

0.194

2#

装置失效,对各污

染物去除效率降为

0

的情况

异丙

4.4

0.088

非甲

烷总

27.9

0.557

TVOC

10.9

0.218

SO

2

0.1

0.002

NOx

0.9

0.017

颗粒

1.6

0.032

3#

装置失效,对各污

染物去除效率降为

0

的情况

氟化

0.38

0.009

氯化

0.19

0.005

氮氧

化物

0.32

0.008

硫酸

0.06

0.002

2.08

0.052

硫化

0.004

0.0001

11

4.9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4.10-1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

自查项目

评价

等级

与范

评价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评价范围

边长

=50

km

边长=

5~50

km

边长

=5

km

评价因

SO

2

+NO

x

放量

2

000

t/a

500

2

000

t/a

500

t/a

评价因子

基本污染物(

NO

2

SO

2

PM

10

PM

2.5

CO

O

3

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氨、硫酸

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

2

NOx

包括二次

PM

2.5

不包括二次

PM

2.5

评价标

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

地方标准

附录

D

其他标准

现状评

环境功能

一类区□

二类区

一类区和二类区

评价基准

(2024)年

环境空气质量

现状调查数据

来源

长期例行监测数据□

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

现状补充监测

现状评价

达标区□

不达标区

污染源

调查

调查内容

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

拟替代的污染源□

其他在建、拟建项目

污染源□

区域污染

源□

大气

环境

影响

预测

预测模型

AERMOD

ADMS

AUSTAL2000

EDMS/AEDT

CALPUFF

网格模

预测范围

边长≥

50

km

边长

5

50

km

边长

=

5

km

预测因子

预测因子(

包括二次

PM

2.5

不包括二次

PM

2.5

正常排放短期

浓度

贡献值

C

本项目

最大占标率≤

100%

C

本项目

最大占标率>

100%

正常排放年均

浓度

贡献值

一类区

C

本项目

最大占标率≤

10%

C

本项目

最大标率>

10%

二类区

C

本项目

最大占标率≤

30%

C

本项目

最大标率>

30%

非正常排放

1

h

浓度

贡献值

非正常持续时长

h

C

非正常

占标率≤

100%

C

非正常

占标率>

100%

保证率日平均

浓度和年平均

浓度叠加值

C

叠加

达标

C

叠加

不达标

12

区域环境质量

的整体变化情

k

−20%

k

−20%

环境监

测计划

污染源监

监测因子:

()

有组织废气监测

无组织废气监测

无监测□

环境质量监

监测因子:

()

监测点位数(1)

无监测□

评价

结论

环境影响

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大气环境防护

距离

距(

)厂界最远(

m

污染源年排

放量

SO

2

(0.206)

t/a

NO

x

(2.051)

t/a

颗粒物:(0.757)

t/a

VOC

s

(0.493)

t/a

注:“□”

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

13

5

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评述

5.1

有组织工艺废气防治措施

1

)有组织废气源及处理

本项目本项目碳化硅片

RCA

清洗、去光阻、注入前清洗、

Polymer

去除、

硬掩膜层去除、去牺牲氧化层、湿法腐蚀、正金前清洗、金属腐蚀、前处理等工

序会产生酸性废气以及氨气经密闭设备侧方管道收集,刻蚀、离子注入产生的酸

性废气、含尘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电加热

/

等离子燃烧器

+

水喷淋处理,统一并入

1

氧化

+

还原

+

中和

三级塔串联装置处理后经

1

36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1#

);

本项目淀积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电加热

+

水喷淋装置处理,黄光、

光阻碳化、去光阻、

NMP

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排气口排出,危废库

废气经密闭空间换气收集,统一经

1

套“三级过滤

+

转轮

+TO

”装置处理后经

1

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2#

);本项目设有

3

台热水锅炉(

2

1

备)采用低氮

燃烧,分别经各自的

25m

高排气筒排放(

3#

4#

);污水处理站为杰利现有,

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的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杰利现有

5#

排气筒排放。

5.1-2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污染物

风量

m

3

/h

地理坐标

m

m

出口风

m/s

经度

纬度

1

1

#

氟化

物、

NOx

乙酸、

硫酸、

氯化

氢、磷

酸、氨、

氯、

SO

2

、颗

粒物

70000

119.40716

6

32.47636

3

3

6

1.7

20

8.6

14

2

2

#

非甲烷

总烃、

异丙

醇、

TVOC

SO

2

、颗

粒物、

NOx

20000

119.40808

8

32.47665

8

3

0

1

100

7.1

3

3

#

SO

2

NOx

颗粒物

5600

119.40947

6

32.47600

3

2

5

0.5

80

7.9

4

4

#

SO

2

NOx

颗粒物

5600

119.40946

8

32.47601

3

2

5

0.5

80

7.9

5

5

#

氨、硫

化氢、

硫酸

雾、

HCl

NOx

氟化物

25000

119.40864

3

32.47749

4

2

5

0.8

5

20

12.2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收集走向见附图

5.1-1

RCA标准清洗、去光阻、Polymer去除、注入前清

洗、硬掩膜层去除、去牺牲氧化层、湿法腐蚀、

正金前清洗、金属腐蚀、前处理(氟化物、Nox、

乙酸、硫酸雾、HCl、磷酸、氨)

密闭设备抽风口

(收集率

95%

刻蚀、淀积、离子注入(氟化物、

NOx

、氯气、

SO

2

、颗粒物)

设备管道排出

(收集率

100%

设备自带水

喷淋

1

套“氧化

+

还原

+

中和”

三级喷淋塔

1#

排气筒

36m

)新增

淀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设备管道排出(收集率

100%

设备自带水

喷淋

黄光、光阻碳化、去光阻、

NMP

清洗(异丙醇、非甲烷

总烃、

TVOC

密闭设备抽风口(收集率

95%

危废库(非甲烷总烃)

密闭空间换气(收集率

90%

1

套“三级过

+

转轮

+TO

”装置

2#

排气筒

30m

)新增

热水锅炉燃烧废气(

SO

2

NOx

、颗粒物)

低氮燃烧器

3#

排气筒(

25m

)新增

热水锅炉燃烧废气(

SO

2

NOx

、颗粒物)

低氮燃烧器

4#

排气筒(

25m

)新增

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氟化物、

NOx

、硫酸雾、

HCl

池体加盖

+

密闭吸风口

(收集率

95%

1

套“一级碱喷淋

+

除雾

+

一级活性炭”

5#

排气筒(

25m

杰利现有

5.1-1

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图

15

5.2

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工艺

5.2.1

废气收集

本项目碳化硅片

RCA

清洗、去光阻、注入前清洗、

Polymer

去除、硬掩膜

层去除、去牺牲氧化层、湿法腐蚀、正金前清洗、金属腐蚀、前处理等工序会产

生酸性废气以及氨气,主要污染物为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乙酸、

磷酸、氨等,经密闭设备侧方管道收集后经

氧化

+

还原

+

中和

三级塔串联装置处

理后经

1

36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1#

),收集率

95%

本项目刻蚀、离子注入、淀积等工序产生的氟化物、氯气、

SO

2

、颗粒物、

氮氧化物经设备自带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送入

氧化

+

还原

+

中和

三级塔串联装

置处理后经

1

36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1#

),全部收集。

本项目淀积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

送入“三级过滤

+

转轮

+TO

”装置处理后经

1

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2#

),全部

收集。

本项目黄光、光阻碳化、去光阻、

NMP

清洗过程有有机废气产生,经设备

排气口接入“三级过滤

+

转轮

+TO

”装置处理后经

1

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2#

),

收集率

95%

本项目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空间集中换气后送入“三级过滤

+

转轮

+TO

装置处理后经

1

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2#

),收集率

90%

本项目热水锅炉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

SO

2

NOx

、颗粒物经

1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

3#

4#

),全部收集。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酸碱废气)经池体加盖后经管道

收集后(收集率

95%

),统一送入“一级碱喷淋

+

除雾

+

一级活性炭”装置处理

后经

1

2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5#

5.2.2

废气治理工艺

(一)酸碱废气

本项目生产车间及供液辅房的机台设施排风口接驳酸排系统支管,机台侧

负压

-200pa

-500pa

控制酸气防止外泄。支管内酸性废气通过建筑内主管连接至

屋面集管,集管静压为

-500pa

-800pa

通过排风机送入

1

氧化

+

还原

+

中和

三级喷淋装置处理。

16

工艺原理

:酸碱废气采用三级逆流式洗涤塔内喷出碱性水雾落入填料孔隙

与酸气充分混合接触反应分别流入三级洗涤塔充分处理。利用化学中和、氧化还

原反应来处理污染气体,用以处理酸碱废气为主(如:

H

2

SO

4

HF

HCl

HNO

3

NH

3

等)。本项目选用逆流式洗涤塔具有结构设计强度高,风阻系数低,压降低,

处理效率高等特点。

可行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排放的氟化物、

NOx

、硫酸雾、

HCl

、氨、氯

DB32/3747-2020

)表

3

标准,乙酸、磷酸浓度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中表

1

及附录

A

中标准,

SO

2

排放浓度、

排放速率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1

标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

HJ1031-2019

)附录

B.1

,清洗、刻蚀、薄膜制备环节产生的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氨、硫酸

雾等采用酸碱喷淋洗涤吸收法属于可行技术,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氟化物、

NOx

硫酸雾、

HCl

、氨、氯气等废气采用

1

氧化

+

还原

+

中和

三级喷淋装置处理

后高空排放,为可行技术,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二)有机废气

本项目淀积、黄光、光阻碳化、去光阻、

NMP

清洗、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

级过滤

+

转轮

+TO

系统

处理后经

1

30m

高排气筒排放。二级活性炭作为备用。

工艺原理

:沸石转轮面在物理区间被分为吸附区、脱附区、冷却区域,各区

域比例为

10:1:1

。大风量低浓度的有机废气经过沸石转轮后,由于分子之间的范

德华力,有机物被沸石微孔所吸附,净化后的气体可直接排至排气筒。被吸附在

沸石转轮上的有机物再通过一小股

180℃

200℃

的温度的气体进行脱附。脱附

出来的高浓度废气再送入

TO

焚烧炉进行处理,从而降低了末端处理设备的负荷,

降低了运行能耗,被广泛使用在喷涂行业、包装行业、电子半导体行业。

焚烧炉依据风量、有机气体浓度和处理效率进行设计。转轮脱附出的高浓度

有机

VOCs

废气,通过脱附风机后进入一级换热器升温,升温后废气进入

TO

炉,

气流通过燃烧机进一步升温到热氧化反应温度(

650-750℃

),在

0.75~1.2s

内进

行氧化反应并放热。废气在反应室内转化为高温二氧化碳和水,经过净化的高温

17

气体通过一级换热器预加热将进入

TO

炉的气体,以达到节能的目的。处理后的

气体排放到空气中去。

影响燃烧温度主要有两个因素:

1

、废气成分来;

2

、废气浓度,电子行业内

的废气都具有大风量低浓度的特点,一般我们主要依据废气成分来设定温度,目

前有文献实验证明的,一般烷烃类及含硫化合物,在燃烧温度

650-750

℃,去除

效率可以达到

99%

以上,本项目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烷烃类、酯类,在

650-750

℃下可以做到充分燃烧。

可行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排放的有机废气(异丙醇、非甲烷总烃、

TVOC

三级过滤

+

转轮

+TO

系统

处理后能够满足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半导体行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3

标准,

TO

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的

SO

2

NOx

、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1

中标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子工业》(

HJ1031-2019

)附录

B.1

,清洗、光刻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浓缩

+

燃烧法”属于可行技术,因此

本项目排放的有机废气采用“三级过滤

+

转轮

+TO

系统”处理后高空排放,为可

行技术,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二)天然气热水锅炉燃烧废气

本项目拟设置

3

台天然气热水锅炉(2

1

备),采用低氮燃烧,产生的颗

粒物、SO

2

、NOx

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385-2022

)限值

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HJ953-2018

)表

7

,低氮

燃烧技术为燃气炉的可行技术,本项目天然气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器,为可行

技术,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5.2.3

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

1

)排气筒数量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设置酸碱废气排气筒

1

根,有机废气排气筒

1

根,

3

台(

2

1

备)

锅炉各设置

1

根排气筒。

3

台锅炉单独设置排气筒的理由如下:

①工艺安全

18

共用烟囱的最大隐患是“退火”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会导致烟囱高温和烟气

流速变化,还会对锅炉操作员的生命安全产生重大风险。

②排放不平衡

两台锅炉的工作状态可能不完全一致,如果共用

1

个排气筒,可能会导致排

放不平衡,影响环保排放。

③维护困难

共用

1

个排气筒会使清洗、检修等维护工作变得困难,影响锅炉系统的整体

运行效率。

2

)出口风速合理性分析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13201-91

)中(

5.6.1

条规定,烟囱出口烟速应大于按下式计算得出的风速的

1.5

倍:

Vc=V

2.303

1/K

1+1/K

K=0.74+0.19V

式中:

V——

排气筒出口高度处环境风速的多年平均风速,

m/s

K——

韦伯斜率

Γ(λ)——Γ

函数,

λ=1+1/K

本项目建成后排气筒的出口排气风速

7.1~8.6m/s

。满足《制定地方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大于

1.5

Vc

6.75m/s

)的要求,排气筒出口风速设置

合理。

3

)排气筒高度合理性

根据《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排放氯气、氰

化氢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25m

,其他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

(因安全考虑或由特

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确定”。本项目

1#

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含氯气,排气筒高度为

36m

2#

排气筒

高度

30m

,均能满足《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中相关

要求,排气筒高度设置合理。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385-2022

):“燃油、燃气锅炉

烟囱不低于

8m

,锅炉烟囱的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本项

目拟设置

3

台天然气热水锅炉(

2

1

备),每台锅炉设置

1

根排气筒,高度为

25m

19

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385-2022

)要求,排气筒高度设置合

理。

5.3

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酸碱废气、有机废气等,采取的无组织

废气控制措施如下:

1

)本项目各槽体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大大减少了无组织排放。

2

)采用管道输送液态原料以及更换的有机废液、浓酸废水,减少无组织

排放。

3

)定期对管道、阀门等检查和检修,减少跑冒滴漏。

4

)加强密封材料选型和密封施工质量,保证设备连续安全运行。

采用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地减少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的排放,使污染物的无组

织排放量降低到很低的水平。

5.4

VOCs

治理措施与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

5.4-1

本项目与

VOCs

治理措施与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政策名称

相关内容

本项目情况

《关于印发江

苏省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

知》(苏政发

[2014]1

号)

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

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现役源

2

削减量替代。

物、

SO

2

NOx

、颗粒物总

量在邗江区内平衡。

《江苏省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

防治管理办法》

(江苏省人民

政府第

119

令)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

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

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

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

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

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

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

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

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

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本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工

段均采用密闭设备。生产

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危

废库收集后经

三级过滤

+

+TO

处理

放;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

物料密闭储存,密闭输送

(泵送)。

20

6

结论

6.1

项目概况

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杰冠公司”)拟投资

100000

万元租

用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杰利公司”)现有生产车间二及配套设

施,总建筑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采用高能离子注入、高温退火、干法刻蚀、光

刻及衬底减薄等先进工艺技术,引进离子注入机、激活退火炉等进口设备

15

套,购置刻蚀机、清洗机、显影机、涂胶机、显微镜等国产设备

150

台套,项目

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

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片的生产能力。

6.2

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

2024

年扬州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本区域

O

3

存在超标情况,因此

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为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空气质量

考核目标,进一步做好全市污染天气的管控工作,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

办公室发布了《扬州市臭氧“夏病冬治”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

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污染控制措

施。待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本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补充监测结果,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氨、硫酸雾、

HCl

Cl

2

TVOC

、硫化氢、

NOx

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均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6.3

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气新增排放总量:

VOCs

0.493t/a

SO

2

0.206t/a

NOx

2.051t/a

、颗

粒物

0.757t/a

,在邗江区“减排项目”内平衡;氟化物

0.789t/a

、乙酸

1.781t/a

硫酸

0.225t/a

HCl

0.08t/a

、磷酸

0.383t/a

、氨

0.463t/a

、氯气

0.176t/a

、异丙醇

0.031t/a

硫化氢

0.0002t/a

TVOC

0.078t/a

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6.4

主要环境影响

1

)本项目建成后,各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值均远小于相

1#

1.4409μg/m

3

,占标率为

7.2047%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同

时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

)本项目建成后,无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值均远小于相应

21

的环境质量标准值,影响最大的为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为

0.98435μg/m

3

,占标率为

4.9218%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同时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

)非正常工况下,各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值较正常情况

下增大,但均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值,因此,企业应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排

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减少非正常发生。

4

)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

)要求,本项目无需进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计算。

5

)本项目建成后以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污水处理站、危废库边界

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由项目周边状况可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

敏感保护目标,该卫生防护距离设置符合要求。

6

)本项目涉及的恶臭物质主要为氨、硫化氢等。经预测,正常工况下排

放的氨、硫化氢的最大落地浓度为

0.00258mg/m

3

0.000003mg/m

3

,叠加本底值

后预测值为

0.03958mg/m

3

0.005003mg/m

3

,低于下表中的嗅阈值计算浓度,恶

臭影响较小。

6.5

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本项目碳化硅片

RCA

清洗、去光阻、注入前清洗、

Polymer

去除、

硬掩膜层去除、去牺牲氧化层、湿法腐蚀、正金前清洗、金属腐蚀、前处理等工

序会产生酸性废气以及氨气经密闭设备侧方管道收集(收集率

95%

),刻蚀、离

子注入产生的酸性废气、含尘废气经设备自带的电加热

/

等离子燃烧器

+

水喷淋处

理(收集率

100%

),统一并入

1

氧化

+

还原

+

中和

三级塔串联装置处理后经

1

36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1#

),处理后的氟化物、

NOx

、硫酸雾、

HCl

氨、氯气

、颗粒物

浓度符合

江苏省地方标准《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3

标准,乙酸、磷酸浓度符合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

)中表

1

及附录

A

中标准,

SO

2

排放浓度、

排放速率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1

标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本项目淀积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的水喷淋装置处理后

送入“三级过滤

+

转轮

+TO

”装置处理后经

1

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2#

),全部

22

收集;本项目黄光、光阻碳化、去光阻、

NMP

清洗过程有有机废气产生,经设

备排气口接入“三级过滤

+

转轮

+TO

”装置处理后经

1

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2#

),

收集率

95%

;本项目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空间集中换气后送入“三级过滤

+

转轮

+TO

”装置处理后经

1

30

米高排气筒排放(

2#

),收集率

90%

,处理后

的有机废气(异丙醇、非甲烷总烃、

TVOC

)能够满足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半

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表

3

标准,

TO

炉天然气燃烧废

SO

2

NOx

DB32/4041-2021

)表

1

中标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本项目

3

台热水锅炉(

2

1

备)采用低氮燃烧,分别经各自的

25m

高排气

筒排放(

3#

4#

),产生的颗粒物、SO

2

、NOx

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2/4385-2022

)限值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污水处理站为杰利现有,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的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杰

利现有

5#

排气筒排放,依据《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及大功

率半导体晶圆生产线项目》验收数据,现有污水处理站的废气经“一级碱喷淋

+

除雾

+

一级活性炭”处理后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

《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47-2020

)中相应的标注限值,污染防

治措施可行。

6.6

总结论

综上,本评价认为,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年产

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

低功耗芯片项目符合相关环保政策及规划,总图布置合理、选址合理。在营运阶

段要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使其对周围

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按照本评价结论和建议

进行,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

年产

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片项目

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公示稿)

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

0

二五年八月

1

目录

1

概述

.......................................................................................................................................................

1

1.1

项目由来

..............................................................................................................................1

1.2

编制依据

..............................................................................................................................1

2

风险调查

...............................................................................................................................................

3

2.1

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

.........................................................................................................

3

2.2

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

3

3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

6

3.1

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

6

3.5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

6

4

风险识别

...............................................................................................................................................

7

4.1

风险源项

..............................................................................................................................7

4.2

物质危险性识别

.................................................................................................................

7

4.3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

7

4.4

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识别

......................................................................................................

8

4.5

环境风险类型及危害分析

...............................................................................................

10

6

环境风险评价

.....................................................................................................................................

12

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4

7.1

风险防范措施

...................................................................................................................

14

7.2

环境应急管理

...................................................................................................................

20

7.3

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求

....................................................................................................

27

8

评价结论

.............................................................................................................................................

28

1

1

概述

1.1

项目由来

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下文简称

杰冠公司

)拟投资

100000

万元租用扬

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下文简称

杰利公司

)现有生产车间二及配套设施,总

建筑面积约

30000

平方米。采用高能离子注入、高温退火、干法刻蚀、光刻及衬

底减薄等先进工艺技术,引进离子注入机、激活退火炉等进口设备

15

台套,购置

刻蚀机、清洗机、显影机、涂胶机、显微镜等国产设备

150

台套,项目建成后,

预计可形成年产

6

万片新能源用大功率低功耗芯片的生产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

护部

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属于

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9

’80

电子器件制造

397

’”

中的

集成电路制造

,应编制报告表,根据《关于

印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

[2020]33

号),本项目涉及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在厂区内的存储量(见

3.2-1

)已超过临界量,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1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1.1

(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45

号)

(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国办发

[2013]101

)

(5)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第

17

号令,

2011

5

1

日起施行);

(6)

《关于印发

<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

的通知》(环办

[2014]34

号)

(7)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

(8)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发

[2012]98

号)

(9)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2

[2015]4

号)

(10)

《国务院安委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

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

[2022]17

号)

(11)

<

2024-2026

年)

>

子方案的通知》(安委办

[2024]1

号)

(12)

[2020]101

号)

(13)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应急相关内容编

制要点的通知》(苏环办

[2022]338

号)

(14)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

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

强基计划

年行动计划

>

的通知》(苏环发

[2023]5

号)

(15)

《关于印发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图两单两卡

推荐范例

><

低环境

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意见表

>

的通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应急

办,

2023

12

29

(16)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通知》(苏环发

[2023]7

号)

(17)

《转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

门联动工作的意见》(扬环办

[2020]17

号)

(18)

《关于印发

<

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管控指南

>

的通知》(扬应急

[2023]67

号)

1.2.2

技术标准、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

2018)

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

2018)

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

1995

4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HJ941-2018

5

)《危险化学品录》

(2022

调整版

)

3

2

风险调查

2.1

建设项目风险源调查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氢氟酸、盐酸、硫酸、磷酸、氨水、

Al

腐蚀

液、硅腐蚀液、

BOE

、光阻剂、显影液、异丙醇、双氧水、磷化氢、硅烷、氯气、

溴化氢、危险废物等,各原辅材料厂内暂存量见报告表正文表

2-14

,其理化性质

详见报告表正文表

2-15

2.2

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拟建项目所在厂区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内敏感保护目标见表

2.2-1

和附图

6

2.2-1

拟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目标表

类别

环境敏感特征

厂址周边

5km

范围内

序号

敏感目标名称

相对方位

距离

/m

属性

人口数

1

南庄

2

上龚家庄

3

明州康复医院

4

下龚家庄

5

石庙庄

6

唐庄

7

包家村

8

嘉怡丽景花园

9

竹棵庄

10

凤来村

11

龙尾村

12

庆峰北郡

13

杭庄村

14

胡家巷

15

槐二村

16

金甸园

17

曹庄村

18

陈花村

19

金辉弘扬棠院

20

九溪玫瑰园

21

北湖蓝湾(在建)

22

陈俊学校

23

华建上院

24

沈营村

25

双吉园

26

百瑞景园

27

酒甸中心幼儿园

28

兴达花苑

29

北宸之光

30

聚福苑

31

沈家营

4

32

槐子村

33

林桥村

34

酒甸村

35

荷叶苑

36

九祥苑

37

明月华侨城幼儿园

38

茉莉花园

39

吉兴家园

40

乐槐苑

41

华侨城(在建)

42

新方苑

43

养怡花园

44

印象花园

45

食品站小区

46

运河村

47

江阳佳苑

48

陈院村

49

大官人家

50

方巷社区

51

雷塘村

52

团结村

53

星都名城

54

兴槐苑

55

双塘村

56

石油山庄

57

西苑小区

58

五湖村

59

维扬实验小学开发区分校

60

光辉岁月

61

香堤春晓

62

巷子口居民集中区

63

沁芳园

64

姚湾社区

65

槐南村

66

蜀景花园

67

满芳庭

68

钱冲村

69

朱塘小区

70

花样年华

71

天伦华府

72

丁魏村

73

天鹅湾墅园

74

恒通康城

75

碧玉园

76

平山实验学校

77

先进社区

78

许巷村

79

宝能睿城

80

朗悦华府

5

81

方巷中心小学

82

佳家如意园

83

万江北山园

84

瘦西湖花园

85

金槐村

86

甘泉新苑

87

焦巷村

88

万科城

89

综合村

90

方巷中学

91

西华门

92

堡城村

93

花城村

94

奥园观湖

95

天山国宾一号

96

西湖公馆

97

正大社区

98

佳家北园

99

司徒小区

厂址周边

500m

范围内人口数小计

厂址周边

5km

范围内人口数小计

大气环境敏感程度

E

E1

地表水

受纳水体

序号

受纳水体名称

排放点水域环境功能

24h

内流经范围

/km

1

龚冲河

不涉及跨省界

内陆水体排放点下游

10km

(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最大水平距离

2

倍)范围内敏感目

序号

敏感目标名称

环境敏感特征

水质目标

与排放点距离

/m

1

邵伯湖(邗江区)

重要湿地

重要湖泊湿地

9458

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

E

E2

地下水

序号

环境敏感区名称

环境敏感特

水质目标

包气带防污性

与下游厂界

距离

/m

1

不敏感

G3

/

/

D3

/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E

E3

注:上表距离为杰利厂界与周边敏感目标的距离

6

3

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3.1

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

Ⅳ/Ⅳ

+

级。

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和工艺系统的危险性及其所在地的环境敏感程度,

结合事故情形下环境影响途径,对建设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按

照表

3.1-1

确定环境风险潜势。

3.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环境敏感程度(

E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

P

极度危害(

P1

高度危害(

P2

中度危害(

P3

轻度危害(

P4

环境高度敏感区(

E1

IV

+

IV

环境中度敏感区(

E2

IV

环境低度敏感区(

E3

注:

IV+

为极高环境风险。

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潜势

级,地表水环境风险潜势为

级,地下水环境风

险潜势为

级,项目综合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

级。

3.5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的要求,环境风险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

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型环境风险潜势,按照下表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3.5-1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环境风险潜势

+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

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

A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大气环境风险为一级评价,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为二级评价,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

7

4

风险识别

4.1

风险源项

风险识别范围包括物质危险性识别和生产设施危险性识别。物质危险性识别

范围包括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燃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生产过程排放

三废

污染物等;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范围包括主要生产装置、贮运系统、公

用工程系统、工程环保设施及辅助生产设施等。

4.2

物质危险性识别

根据本项目涉及的原辅材料、中间体、三废污染物和产品的理化性质、毒性、

燃烧爆炸性等数据判断物质危险性,其中危险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及包装类别依据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12268-2012

)确定,急性毒性类别依据《化学品分类

和标签规范第

18

部分:急性毒性》(

GB30000.18-2013

)确定,对水生环境的危

28

GB30000.28-2013

)确定,分析本项目涉及主要物质的危险性。

4.3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性包括生产运行和储运过程等潜在的危险性,风险识

别范围包括本项目的生产系统、贮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环保设施及其它辅助

生产设施。

危险单元分布图见附图

7

1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根据本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各生产装置,物料种类及数量、工艺等因素和物料

危险性的分析,识别出装置的危险性。重点装置的危险性主要体现在:生产装置

超温、超压引起爆炸,易燃物料泄漏后造成火灾爆炸;生产装置损坏后有毒物质

发生泄漏。根据项目工艺流程,识别出生产过程潜在风险事故详见表

4.3-1

4.3-1

各生产单元潜在风险分析

生产

单元

主要危险部位

主要危险物质

事故类型

事故原因

晶圆

生产

各酸洗槽体、黄光设

备、淀积设备、氧化

设备

氢氟酸、盐酸、硫酸、磷酸、氨水、

Al

腐蚀液、硅腐蚀液、

BOE

、光阻剂、

显影液、异丙醇、双氧水、磷化氢、

硅烷、氯气、溴化氢

泄漏中毒

火灾爆炸

设备、阀门

损坏泄漏

8

2

)储运过程中风险识别

1

运输过程中的风险识别

本项目化学品运输均由社会专业运输公司运输,运输过程的风险事故主要来

自于交通事故。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如果在途中发生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车辆倾

覆),风险物质将散落在公路上。在发生车辆倾覆的情况下,及时报告应急急救

中心,有组织地进行清理和处置。

2

贮存过程中的风险识别

本项目使用的主要化学品均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化学品销售公司运输至本项

目所在地,化学品以塑料桶、玻璃瓶等方式储存于专门仓库内(甲类库)内,由

专人集中看管和配送。在化学试剂储存、搬运过程中,包装容器会因种种原因,

发生破裂、破损现象,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情况严重时还会发生火灾,对操作

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当扩散浓度足够大时,将造成暴露人员中毒。因此,对危

险物质泄漏类事故应给予高度重视。

3

)三废处理过程中风险识别

本项目环保设施的主要风险包括废气处理装置失效、污水处理装置发生故

障、危废暂存库发生泄漏等。应加强巡查,及时更换药剂,降低环保设施失效导

致的环境风险。危废库应设置截流沟对可能产生的泄漏液及时收集。

4

)动力和辅助单元风险识别

动力单元主要包括空压系统、电力管网、天然气管线、调压站等设施,多属

于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此外,自动控制系统、消防和供配电系统也是整个工艺流程安全运行不可缺

少的环节之一,如果上述环节出现故障,将引起生产单元的连锁故障,继而发生

以上可能出现的事故。

4.4

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识别

【危废库储存设施危险性分析】

(1)

本公司产生的部分废弃物存在易燃

/

可燃危险特性,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

故。

(2)

危废库的爆炸危险区如有非防爆电气设备,有引发火灾、爆炸的可能性。

(3)

贮存危废的仓库未安装通风设备,可燃气体聚集,遇火源发生火灾爆炸

事故。

9

(4)

如禁忌性物料同库储存,有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如:易燃液体与酸混

存等均会发生爆炸事故。

(5)

危废库作业人员携带火种,或穿带铁钉的鞋,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防

静电工作服,有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可能性。

(6)

液体废弃物在搬运过程中,人员搬运不当或容器破损等导致物料泄漏事

故。

(7)

使用车辆运送物料过程中,如超速、超载、车辆故障、人员无证驾驶等,

可能导致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8)

危废储存时,若危险废物标识不清,禁忌性的物料堆放在一起,危废长

时间放置未定期进行清理,或夏季高温天气导致桶内可燃气体积聚,遇明火等有

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

(9)

地沟、地面若有易燃液体残液,存在着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10)

在危废库的爆炸危险区内违章动火作业

(

如: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未清除

动火区域附近的易燃、可燃物料,未指派动火监护、协调人员,未配备足够的灭

火器材等

)

有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

(11)

危废库内若有超高堆放,则有物料倒塌伤人的危险。储存危废未进行定

置分类堆放,堵塞通道,如发生火灾,有扩大火灾的危险。

【废气处理设施危险性分析】

本项目酸性废气废气采用

氧化

+

还原

+

中和

三级喷淋装置,有机废气采用

三级过滤

+

转轮

+TO

系统

处理装置,涉及粉尘爆炸、有机废气泄漏、燃烧爆炸

风险。

1

)粉尘爆炸危险性分析:根据《关于在全省工贸行业全面调查排查存在

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通知》(苏安监〔

2014

208

号)、《关于印发扬州市

2018

年粉尘防爆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安监〔

2018

47

号)和《关

于印发

<

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管控指南

>

的通知》(扬应急

[2023]67

号)的要求,进

行排查,投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属于可燃性粉尘,该区域的收尘装置如无静电导

除措施可能有燃爆的危险。

2

)若过滤器堵塞压降升高,造成引风机电动机工作电流过大发热,能损

坏电机,人员检修时可能会引发触电事故。

3)

若过滤器堵塞,粉尘不能有效收集,会造成作业场所粉尘超标,可能引

10

发职业危害事故。

4

)除尘器内部属于有限空间,清灰过程中,未办理作业票,检测空间氧

气浓度,有发生窒息的危险。

5

)本项目有机废气组分涉及异丙醇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具有燃爆、

中毒、窒息危险;废气中各组分可能存在相互禁忌,具有燃爆危险性。

6

)静电导除措施不完善,造成静电积累放电,可能产生火花,具有燃爆

危险。

7

)有机废气设施温度过高,会导致有机废气受热反应,有可能引发火灾

或爆炸事故。

8

)有机废气收集管道系统互连,可能会使不同废气相互发生反应,或废

气串入其他设备设施与物料发生反应,若发生事故有可能通过有机废气收集管道

系统进行传播,导致事故扩大。

9

)在爆炸危险区域选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存在电气火花引发火灾事故的

风险。

10

)设备、管道因老化、腐蚀导致有机废气泄漏,存在中毒、窒息、灼烫

等事故风险。

【污水处理站的危险、有害因素】

1

)若废水流经的管道因维修保养不到位失去密闭性或因外力损伤造成孔

洞导致废水泄漏,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

)废水的生化处理过程中会产生硫化氢气体,若检维修时,人员安全防

范措施不到位,或未进行气体浓度检测贸然进入,可能造成硫化氢中毒。

3

)污水池边巡检时,注意力不集中易发生淹溺事故。

4

)污水池清理污泥作业时,未进行作业审批,未对池内进行通风和硫化

氢、氨、氧浓度检测,未佩戴防毒面具,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本项目危险单元分布图见图

4.3-1

4.5

环境风险类型及危害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见表

4.2-2~4.2-3

,根据对同类项目的类比调查、运营

过程中的分析,针对已识别出的危险因素和危险物质,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

类型为:火灾爆炸事故、毒物泄漏及其他伴生

/

次生风险事故。向环境转移的途

径包括:

11

1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危险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等引发伴生

/

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

响。

本项目涉及的氢氟酸、盐酸、硫酸、磷酸、氨水、

Al

腐蚀液、硅腐蚀液、

BOE

、光阻剂、显影液、异丙醇、双氧水、磷化氢、硅烷、氯气、溴化氢等有毒

有害物质泄漏后挥发至大气环境中,或泄漏后遇明火等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次生

产生的

CO

NO

x

、五氧化二磷、

SO

2

排放至大气环境中,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从而造成对厂外环境敏感点和人群的影响。

2

)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时灭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处理不当而排入附近地表

水体时,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

)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有毒有害物质在储存或厂内转移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防渗材料破裂等原因

而下渗,将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5.1-2

最大可信事故情形汇总表

序号

风险类型

风险源

危险单元

主要危险

物质

环境影响

途径

备注

1

物料泄漏

硫酸

仓库

硫酸

大气

/

2

物料泄漏

氯气

气库

氯气

大气

/

3

物料泄漏

磷化氢

车间

磷化氢

大气

/

4

物料泄漏

浓酸废水

污水处理站

酸液

地表水、

地下水、

土壤

/

5

火灾、爆炸

有机废液

危废库

CO

大气

伴生

/

次生污染物

12

6

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发生硫酸储罐泄漏事故后,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到达毒性终点浓度

-2

2082.415m

-1

145.569m

,毒性终点浓度

-1

影响范围内无常住人口分布;在最常见气象条件下到

达毒性终点浓度

-2

的最远影响距离为

473.542m

,到达毒性终点浓度

-1

的最远影响

距离为

67.552m

,毒性终点浓度

-1

影响范围内无常住人口分布。

本项目发生氯气供气管道泄漏事故后,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到达毒性终点浓

-2

的最远影响距离为

417.237m

,到达毒性终点浓度

-1

的最远影响距离

108.122m

,毒性终点浓度

-1

影响范围内无常住人口分布;在最常见气象条件下

到达毒性终点浓度

-2

的最远影响距离为

267.817m

,到达毒性终点浓度

-1

的最远

影响距离为

90.665m

,毒性终点浓度

-1

影响范围内无常住人口分布。

本项目发生磷化氢供气管道泄漏事故后,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到达毒性终

点浓度

-2

的最远影响距离为

331.872m

,到达毒性终点浓度

-1

的最远影响距离为

246.717m

。根据计算,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伤害概率为

1.07

×

10

-8

F

稳定

度下的出现频率为

36.9%

,关心点事故伤害概率为

3.95

×

10

-9

,同一时间段出现在

该区域的最大人数为

453

人(其中厂内

378

人,厂外

75

人)。

在最常见气象条件下到达毒性终点浓度

-2

的最远影响距离为

528.510m

,到

达毒性终点浓度

-1

的最远影响距离为

390.151m

。根据计算,在最常见气象条件下,

D

稳定度下的出现频率为

36.9%

,大气伤害概率为

2.78

×

10

-14

,关心点事故伤害概

率为

1.03

×

10

-9

,同一时间段出现在该区域的最大人数为

403

人(其中厂内

378

人,

厂外

25

人)。

本项目气库发生火灾爆炸产生的次生污染物

HF

,在最不利气象条件下均未

出现到达毒性终点浓度

-2

、毒性终点浓度

-1

的距离;本项目气库发生火灾爆炸产

生的次生污染物

HF

,在最常见气象条件下均未出现到达毒性终点浓度

-2

、毒性

终点浓度

-1

的距离。

本项目危废库有机废液泄露导致的火灾爆炸产生的次生污染物

CO

,在最不

利气象条件下均未出现到达毒性终点浓度

-2

、毒性终点浓度

-1

的距离;本项目危

废库有机废液泄露导致的火灾爆炸产生的次生污染物

CO

,在最常见气象条件下

均未出现到达毒性终点浓度

-2

、毒性终点浓度

-1

的距离。

13

厂内突发性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伴生和次生的泄漏物料、污水、消防水可能直

接进入厂内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但厂内设有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池可用于截留可

能产生的事故废水,且本项目可能产生的事故废水较少,一般不会给园区污水处

理厂造成一定的冲击。事故情况,浓酸废水泄漏后进入水体后,在一定时间、范

围内造成了水体中氟化物含量的增加,影响范围小于

1000m

,但均未超过标准值。

有毒有害物质在储存或厂内转移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防渗材料破裂等原因

而下渗,将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事故工况下,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迁移速度缓

慢,项目场地污染物的渗漏

/

泄漏对地下水影响范围很小。拟建项目周边无地下

水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目标在污染物最大迁移距离之外,不会受本项目的影响。

结合有效监测、防治措施的运行,拟建项目的地下水风险可防控。

综上,本项目位于扬州北山工业园内,在加强管理和严格规范操作,做好各

项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14

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1

风险防范措施

7.1.1

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

)本项目各类原辅材料仓库内的非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分开进行贮

存,库内应分类存放,禁忌混合存放,易燃物与毒害物应分隔储存,尽量减少化

学试剂的库存量,加强流通,以降低事故发生的强度,减少事故排放源强。

2

)原辅料仓库应设置明显的禁火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标示。化学品储

存区域必须通过消防、安全验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同时配备必要的

个人防护用品。

3

)储存可燃液体的仓库、车间应加装可燃气体探头,并设置视频监控系

统,确保在泄漏或火灾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确认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

)储存房间地面采用防滑防渗硬化处理,液体物品设区域围挡,仓库内

内四周设收集地沟,防止液体泄漏后造成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影响。

5

)化学危险品的养护:①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

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②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

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③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

)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8

)项目危险化学品的公路运输,企业委托专业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进行,

签署必须的委托协议和办理备案登记,同时,运输路线尽可能的避让敏感区域和

集中居民点,配备应急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辅助器具和物质材料。

9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的疏散与撤离

事件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及安置地点如下:

①疏散的命令必须通过警报或通报系统迅速传达。

②必须听从指挥官下达的命令,往泄漏源上风方向疏散。

③疏散后集合场所,由指挥官视情况决定。

④疏散时除考虑本厂员工外,还必须考虑访客、承包商及邻近居民、企业职

工。

15

⑤确定厂内疏散路线,集合地点视情况由指挥官决定。

⑥人员清点。由各工序提供人数,其他各部门负责人提供人员去向,人事部

进行汇总交由总指挥进行人数清点核对。

⑦疏散区域由初期隔离和保护行动距离图进行疏散,从离泄漏源最近开始,

然后从下风处逐渐推广。

10

)紧急避难场所

①厂区内设置紧急避难场所,协调厂外紧急避难场所(拟安置于厂区上风向

杭庄村村委),在发生毒性较大物质的泄漏时应向厂内避难场所撤离;

②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人人了解紧急避难场所的地址,目的和功能;

③紧急避难场所必须有醒目的标志牌。

各风险源处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7.1.1-1

厂区内各风险源处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风险源

采取的预防预警措施

液氮

储罐区

设置有气体侦测仪

1

采用防渗设计、周围设置围堰,超压减压装置

设置安全报警、配置联锁系统等

化学品

仓库

采用防渗设计,混凝土浇筑,保证室内通风畅通,室内配备消防设施,防护工具。

安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气库

1

、按照《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布置特气库。采用专用特气柜进行气体输

送,接头和气瓶处于负压状态,保持空间无气体集聚,室内采用防爆电器,尾气

排放采用氮气稀释和连续吹扫装置;

2

、供应柜体排风管道、环境点均设有毒气侦测系统,系统报警连接至厂务中控室,

且报警会联动供气柜连锁停气;

3

、剧毒、易燃气体管道均使用双套管设计,套管之间采用负压监测,可第一时间

发现管道泄露;

4

、车间内使用区域(含机台):毒腐性、可燃性、惰性气体间门口,均设有紧急

切断装置,可在异常发生无法进入房间时远程切断特气系统供应,使用区域内分

配箱排风、环境点均设有毒气侦测系统,系统报警连接至厂务中控室,且报警会

联动供气柜连锁停气;

5

、厂务中控室:可实时监控各特气柜供气压力、温度以及毒气侦测器报警,中控

设有紧急切断装置,可一键停止工厂内所有特气供应。

生产车

生产制造过程均采用

JB-QB/LN1010

型烟感报警系统,关键设备的运行温度进行实

时监控,设置安全报警、消防联动系统;

排放氢气的排气筒采用防爆风机;

装有视频摄像头随时了解现场状况;

设有雨淋阀、消防栓、灭火器、黄沙箱;

车间温湿度控制(装有空调和排风系统,摆放温湿度计,监控环境状况)。

危险废

物暂存

场所

采用防渗设计,周围设置围堰;

装有视频摄像头随时了解现场状况;

采用防渗设施,摆放在

PP

板的托盘中。

污水处

1

)装有视频摄像头随时了解现场状况;

16

理站

1

)建设

1

850m

3

事故应急池以及

1

250

m

3

初期雨水池;

2

)污水设有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局联网。

7.1.2

事故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

)排水系统

本项目所在厂区已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车间、仓库周围设有截流

沟(

0.2*0.2

),一般情况下不会泄露至外环境中。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部分

物料转移至消防水,若消防水不予收集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可能导致水污染或对

污水处理厂产生严重污染或冲击。

事故状态下,非污染区雨水经雨水系统排入附近河道;污染区的事故废水

拦截后(集水井及雨水井均设置切换装置)收集至事故池,经有效处理后再接入

区域污水管网,或直接外运合理处置。

2

)排水控制

一旦本项目发生事故,立即启动事故应急监测,确保废水仍能达标排放;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则立即关闭排水总阀,所有废水送至事故池暂存,事故解决

后直接外运合理处置,或厂区内预处理后的出水检测达标准后,方可打开排水总

阀,进入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

)事故池设置要求

事故废水处置要求: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事故,如泄漏、火灾等,在事故处

理过程中,产生如消防废水等事故废水。事故废水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大,

为防止发生水污染,必须对事故废水进行收集并设置一个事故池。

消防废液及事故收集池储存水量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是消防灭火水

量,二是生产车间消防冷却水量,三是事故产生的废液。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

稳定运行,当本项目预处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要求本项目应关闭污水排放管,

产生的废水先排入事故储池,避免给污水处理厂带来冲击负荷。

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483-2009)

,应急事故水池应

考虑多种因素确定。应急事故废水最大量的确定采用公式法计算,具体算法如下:

V

(V1

V2-V3)max+V4+V5

注: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

中的最大值。

V1——

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或储罐。生产车间二内设有

1

1.5m

3

硫酸储罐,

17

V1

按照

1.5m

3

计。

V2——

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

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临近设备或贮罐(最少三个)的喷淋水量。发生事故时的

消防水量,

m

3

V2

Q

t

Q

——

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

m

3

/h

t

——

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

h

杰利公司已依据厂区现有构筑物及生产设施建设符合要求的事故池,容积为

850m

3

,能够满足全厂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本项目依托杰利厂区现有闲置生产

车间二作为本项目生产车间,与杰利厂区现有构筑物不属于同一风险单元,本环

评拟补充核算该生产车间事故状况下的事故废水进行校核,如能满足要求,则无

需扩容,否则需对现有事故池进行扩容。生产车间二室外消火栓设计水量为

40L/s

,室内消火栓设计水量为

20L/s

,假定在事故条件下,救灾时间为

3

小时,

则消防水产生量为

648m

3

V3——

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储罐所在区域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

(m

3

)

。厂区现有

1

250m

3

初期雨水池,车间内设有

18.1m

3

围堰,车间周边设

20.6m

3

截流沟,则本项目

V3=18.1

(围堰)

+20.6

(截流沟)

+290+250=578.7m

3

7.1.2-1

雨水管网容纳废水量

管径(

mm

管道长度(

m

水量(

m

3

DN300

707

50

DN400

395

50

DN500

164

32

DN600

117

33

DN800

248

125

合计

290

根据《石化企业水体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要求》(

Q/SH0729-2018

),雨水管

道可以作为事故废水排水收集系统,经初期雨水池排入事故水池。

V4——

发生事故时,仍进入收集池的生产废水量,

V4=0

V5——

当地的最大降雨量。

V

10

×

q

×

F

式中:

q

——

降雨强度(按平均日降雨量计算,

q

qa

n

qa

为当地多年

18

平均降雨量,

mm

n

为年平均降雨日数,

d

),

mm

d

根据扬州市历年气象统计数据,多年平均降雨量为

1117.5mm

,年平均降雨

天数为

120

天,则

V

=10*1117.5/112*6.4=638m

3

V

(V1

V2-V3)max+V4+V5

(1.5+648-578.7)+0+638

708.8m

3

目建

区应

量为

708.8m

3

,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已建设一座

850m

3

的应急事故池,可容纳一

旦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废水及消防废水,满足本项目事故废水的收集要求。

本项目拟完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保证发生事故时,泄漏物料或污染消防水、

污染雨水能迅速、安全地集中到事故池,并进行合理处置。

本项目雨水排口设置切换装置,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切断雨水外排口,使

废水全部收集到事故池,并进行合理处置。

7.1.2-1

事故情况各废水封堵系统图

4

)企业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全厂事故状态下废水收集、处置系统由装置区的围堰、截流沟、收集管道、

事故池、提升泵等组成。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

知》(环发

[2012]77

号)要求,在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过程中,企业将

应急防范措施分为三级防控体系,覆盖范围为全厂,即:一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

控制在车间、仓库(漫坡);二级防控措施将污染物控制在终端污水处理站;三

级防控措施是在雨水排口、污水排口处加挡板、阀门,确保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

不外排。全厂三级防控措施具体见下表。

19

7.1.2-1

全厂三级防控措施汇总表

序号

三级防控

具体措施

建设情况

1

一级防控措施

利用车间、仓库内截流沟,储罐围堰或原料桶托

盘作为一级防控措施,主要防控物料泄漏。

新建

2

二级防控措施

建设事故废水应急池、初期雨水池收集池作为二

级防控措施,用于事故情况下储存污水。

依托杰利现

有,已建成

3

三级防控措施

在雨水排口增加切换阀门和引入污水处理站的事

故池管线作为三级防控措施,防控溢流至雨水系

统的污水进入附近水体。

有,已建成

5

)与园区三级防控体系的衔接

本项目位于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区,发生事故后,消防废水可能经雨水管网排

入龚冲河,经北涧河、邗江港汇入京杭大运河,槐泗镇在入龚冲河、北涧河雨水

口安装了闸阀,可防止事故废水对京杭大运河造成污染。

7.1.3

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防范

1

、源头控制

为保护地下水环境,采取防控措施从源头控制对地下水的污染。实施清洁生

产和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从设计、管理各种工艺设备和物料运输管

线上,防止和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合理布局,减少污染物的泄漏途径。

主要包括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

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1

)设备、设施的防泄漏措施

将生产装置区域内易产生泄漏的设备按其物料的物性分类集中布置,对于不

同物料性质的区域进行必要的分隔。

对于储存和输送有毒有害介质的设备和管线排液阀门采用双阀,设备及管道

排放出的各种含有毒有害介质液体设置专门的废液收集系统加以收集。

对于机、泵基础周边设置废液收集设施,确保泄漏物料统一收集至排放系统。

装有毒有害介质设备的设备法兰及接管法兰的密封面和垫片提高密封等级,

必要时采用焊接连接。所有设备的液面计及视镜加设保护设施。设备的排净及排

空口不采用螺纹密封结构,且不直接排放,搅拌设备的轴封选择适当的密封形式。

所有转动设备进行有效的设计,尽可能防止有害介质泄漏。对输送有毒有害

20

介质的泵选用无密封泵。所有输送工艺物料的离心泵及回转泵采用机械密封,对

输送重组分介质的离心泵及回转泵,提高密封等级。

2

)给水、排水的防渗漏措施

完善地表污水和雨水的收集系统,各装置污染区及仓储地面初期雨水收集至

初期雨水收集池,使用过的消防水全部收集进入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及事故应

急池内收集废水应分批少量通过泵提升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所有穿过污水处理构筑物壁的管道预先设置防水套管,防水套管的环缝隙采

用不透水的柔性材料填塞。

2

、分区防渗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表

7“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

照表

,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的区域

提出相应的防渗要求。具体划分情况详见正文。

7.2

环境应急管理

7.2.1

应急监测和管理要求

杰冠公司应急监测力量薄弱,拟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现场

应急监测,对事故性质、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应急

监测要求应满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589-2010

),具体如下:

首先应当根据污染源以及污染物的类型,直接测定该污染源或排放口所排污

染物在空气、水环境中的浓度。其次由于环境化学污染事故发生时,污染物的分

布极不均匀,时空变化大,对各环境要素的污染程度各不相同,因此采样点位的

选择对于准确判断污染物的浓度分布、污染范围与程度等极为重要。这就需要根

据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采样点。

1

)水环境污染事故

当造成水环境污染时,采样时以事故发生地为主,按水流的方向,扩散速度

以及其他因素进行布点采样,根据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可现场确定采样范围。

在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地的下游布设若干点位,同时在事故发生地的上游一定

距离布设对照断面;由于厂外水沟水流速度较小,且河面宽度小,因此需要在同

一断面的不同水层进行采样;另外,在事故影响区域内饮用水和农灌区取水口也

设置采样断面。采样时,需要采平行样品,一份在现场进行检测,一份加入保护

剂后尽快送至实验室分析。若根据污染物质类型需要,应当使用塑料广口瓶对水

21

体的沉积物采样密封后分析。

对于火灾以及爆炸事故,除了执行以上的监测步骤,还必须对消防水采样分

析。

2

)大气环境污染事故

发生液体泄漏引发的气体泄漏或事故性排放时,首先应当尽可能在事故发生

地就近采样,并以事故地点为中心,根据事故发生地的地理特点、风向及其他自

然条件,在事故发生地当日的下风向影响区域、掩体或低洼地等位置,按一定间

隔的圆形布点采样,根据事故发生的严重程度,确定采样点布置的范围。而且需

要在不同高度采样,同时在事故点的上风向适当位置布设采样,作为对照点。在

距事故发生地最近的居民住宅区或其他敏感区域应布点采样,且采样过程中应注

意风向的变化,及时调整采样点位置。

对于火灾以及爆炸事故,首先应当确定事故中可能产生的衍生污染物,再根

据该污染物的性质特征,按照以上的采样点布置原则进行布点。

采样时,应当确定好采样的流量和采样的时间,同时记录气温、气压、风向

和风速,采样总体积应换算为标准状态下的体积。

3

)土壤环境污染事故

土壤污染的采样应当以事故发生地为中心,根据不同的污染物质确定一定范

围,然后在该范围内离事故发生地不同距离设置采样点,并根据污染物类型在不

同的深度采样,另外采集未受污染区域的样品作为对照。除了对土壤进行采样,

还需要采集事故发生地的作物样品。若事故发生地在相对开阔区域,采样应采取

垂直深

10cm

的表层土。一般在

10m×10m

范围内,采用梅花形布点方法或根据

地形蛇形布点方法,采样点不少于

5

个。不同采样点采集的样品在除去小石块和

杂草后混合放入密封塑料袋。

对于所有采集的样品(包括大气样品,水样品和土壤样品),应分类保存,

防止交叉污染。

现场无法测定的项目,应立即将样品送至实验室分析。样品必须保存到应急

行动结束后,才能废弃。

4

)应急监测频率

应急监测的频次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而有所变化,根据污染物的状况,在事

发初期应当增加频次,不少于

2

小时采样一次;待摸清污染规律后可适当减少,

22

不少于

6

小时一次;应急终止后可

24

小时一次进行取样。至影响完全消除后方

可停止取样。

7.2.1-1

应急监测表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监测因

追踪监测

厂区雨水、污水排口

连续监测

2

天,每天

2

小时采样一

废水量、

pH

、氟化

监测浓度均低

于同等级地表

水标准值或已

接近可忽略水

根据当时风向、风速,判断扩散的方向、

速度,在下风向主轴线以及两边扩散方向

的警戒线上布设

3

个监测点,取下风向影

响区域内主要的敏感保护目标和影响范围

线上,设置

1~3

个监测点,对泄漏气体或

燃烧产物下风向扩散区域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为

1

4

次,紧

急情况时可

增加为

1

/2

小时

硫酸雾、

氟化物、

CO

、氯气

连续监测

2

浓度低于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

值或已接近可

忽略水平为止

以事发地为中心,按一定距离间隔布点采

样,并根据污染物特征在不同深度采样,

同时采集未受污染区域样品进行对照。

1

/

应急期

间采样点不

少于

5

pH

、氟化

清理后、送填

埋场处理

7.2.2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

任,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扬环

监察

[2021]30

号)、《关于印发扬州市深入开展常态化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

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扬环监察

[2023]8

号)以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

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突发环境事

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隐患排查职

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避免突发环境

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的生产活动安全进行。

7.2.3

应急物资与装备

杰利公司已根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质配备要求》

GB30077-2023

要求,建立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日常和战时两级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处置、快速

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好应急仪器和设备,使之始终保

持良好的技术状态,确保参加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时救助人员自身安全,及时有效

23

地防止环境污染和扩散。

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化油、解毒、防酸、防碱等试剂材料、快速检验检测

设备、隔离及卫生防护用品等;针对本项目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所属类

别合理贮存,配备正压自吸式呼吸器、特殊化学防护服、沙土、干燥石灰或苏打

灰作为特定应急救援物资。在非危化品仓库、危化品仓库、成品仓库、生产工段

等储存一定数量的灭火器、铁锹、编织袋、防毒面具、防化服等应急设施及物资,

并按规定放在适当的位置,并作出明显的标识;厂区内贮存一定数量的黄沙,在

事故发生的紧急情况下,可以用来在厂区内设围栏(堤)等。

杰利公司现有应急物资可供杰冠公司调用。同时本项目拟在生产车间二类储

存一定数量的灭火器、铁锹、编织袋、防毒面具、防化服等应急设施及物资,并

按规定放在适当的位置,并作出明显的标识。

7.2.4

应急培训、演练及台账记录要求

杰冠公司拟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并进行记录。应急救援办公室依据对从

业人员能力的评估和邻厂或周边人员素质的分析,针对潜在事故的危险特性,定

期进行应急人员培训以及邻厂或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工作。结合企业实

际情况,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救援专业队成员每年组织两次应急培训,员工应急

响应的培训结合每年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一并进行。培训应保存相应的记

录,并作好培训结果的评估和考核记录,

在确保演练效果的前提下,应急演练主要采用实战形式,演练内容包括综合

演练和专项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进行评价、总结并

定期追踪。

通过应急演练发现应急措施存在的问题,对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

进行评估,提出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7.2.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扬州杰冠微电子有限公司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

34

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

发〔

2015

4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

理办法

>

的通知》(苏环发

[2023]7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

行)》(环办〔

2014

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

(试行)》(环保部公告

2016

年第

74

号)、《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24

HJ169-2018

)、江苏省《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

则》(

DB32/T3795-2020

)等要求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突发环境

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制定火灾、爆炸和物料泄漏时的应急措施,且应报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

),建设项目环境

风险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要求详见表

7.2.5-1

7.2.5-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要求

1

预案适用范围

说明环境应急预案的工作范围、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

事件类型、突发环境事件级别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明确环境应急组织机构体系、人员及应急工作职责,

辅以图、表形式表示。

3

监控和预警

1

)明确对环境风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

的预防措施。

2

)结合事件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说

明预警信息的获得途径、分析研判的方式方法,明确

预警级别、预警发布与解除、预警措施等。

4

信息报告与通报

5.1

、内部报告

5.2

、信息上报

5.3

、信息通报

5.4

、事件报告内容及方式(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

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

5

应急监测

制定不同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的环境应急监测方案。

6

应急响应

6.1

、响应程序

6.2

、响应分级

6.3

、应急启动

6.4

、应急处置

7

应急终止

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程序和责任人,说明应急状态

终止后,开展跟踪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的方案。

8

事后恢复

8.1

善后处置

8.2

、保险理赔

9

保障措施

9.1

、经费保障

9.2

、制度保障

9.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9.4

、应急队伍保障

9.5

、通信与信息保障

10

预案管理

10.1

、培训

25

10.2

、演练

10.3

、评估修订

11

预案的评审、备案、

发布和更新

应明确预案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要求。

1

事件特征

说明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征,包括事件可能

引发原因、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事件的危险性和可

能影响范围等。

2

组织机构

明确事件发生时,应负责现场处置的工作组、成员和

工作职责。

3

处置程序

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宜采用流程图、路线图、表单等

简明形式,可辅以文字说明

4

处置措施

说明应急处置措施,应包括污染源切断、污染物控制、

污染物消除、应急监测及应急物资调用等。

1

环境风险单元特征

说明环境风险单元所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生产工艺、

环境风险类型及危害等特征

2

应急处置要点

明确污染源切断、污染物控制、应急物资调用、信息

报告、应急防护等要点。

3

应急处置卡

针对环境风险单元中重点工作岗位编制应急处置卡,

明确环境风险物质及类型、污染源切断方式、信息报

告方式、责任人等内容。应急处置卡应置于岗位现场

明显位置。

1

附图及附件

①环境风险评价文件;②危险废物登记文件及委托处

理合同;③区域位置及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位置

关系图;④重大环境风险源、应急设施(备)、应急

物资储备分布、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管网、污

水处理设施平面布置图;⑤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

区域道路交通图、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⑥内

部应急人员的职责、姓名、电话清单;⑦外部联系单

位、人员、电话;⑧各种制度、程序、方案等;⑨其

他。

7.2.6

环境风险标识牌设置

建设单位应对厂区相关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置标识标牌,如事故应急池、雨

污闸阀等,标明名称、功能、数量、相关参数等信息。同时针对环境风险单元中

重点工作岗位编制应急处置卡,如废气处理设施故障应急处置卡、风险物质泄漏

应急处置卡等,明确环境风险物质及类型、污染源切断方式、信息报告方式、责

任人等内容。应急处置卡应置于岗位现场明显位置。

7.2.7

应急预案衔接管理要求

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北山厂区)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

成备案,备案编号

321003-2024-026-M

,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杰利

26

公司应急预案相衔接。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体现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与地方政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衔接,明确分级响应程序。

扬州杰利半导体有限公司(北山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扬州市北山

工业园及邗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下级预案,当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为企业

级时,及时上报扬州市北山工业园、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由扬州市北山工业园同时启动扬州市北山工业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扬州

市邗江生态环境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同时启动邗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当

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为企业

级时,启动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厂区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厂区其他应急预案(如安全应急预案)为并列关系,当厂区同

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其他事件时,同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其他应急

预案;当突发环境事件级别为企业

级时,只需各车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

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置。

1

)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第一时间指派人员用电话或直接去人

通知监控室值班人员按响警报器。立即通知各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到达各自岗位,

完成人员、车辆及装备调度。同时,应向槐泗镇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

请求园区启动相应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

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

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组织各应急小组

展开工作。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做出车间全部停车的决定,并做出厂内全部停电停

水的决定,以确保灭火抢救中的措施安全有效。下令车间操作人员撤离车间。

2

)由应急指挥部指示疏散通讯组立即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拨打

“12345”

电话,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环境情况,请求救援和支持,同时向当

地政府机关和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3

)在外部救援到达公司前,应急指挥部按企业

级响应程序,指挥各应

急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4

)园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到达事故现场,厂内应急指挥部移交事故现场

指挥权,在园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领导下,按照现场救援具体方案开展抢险救

援工作;

5

)污染事故基本控制稳定后,根据专家意见,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

27

故处置工作。

以上各步程序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可交叉进行或同时进行。

当启动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各车间、工段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启动

级及其以下应急响应行动全力以赴组织救援。

7.3

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的通知》(苏环办〔

2020

16

号)、《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

作的意见》(苏环办〔

2020

101

号)及《关于印发

<

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管控指南

>

的通知》(扬应急

[2023]67

号)要求,企业应做好以下环境风险辨识管控要求:

1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安全

环保全过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

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

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

)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以及拟废弃危险

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3

)企业是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拆除的责任主体。应对

刻蚀、淀积设备等生产装置、喷淋塔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

TO

装置等废气污

染治理设施,对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环境风险管控辨识,建立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

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

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4

)本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要求进行环境风

险评价。生产工艺过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生产操作规程,设置

DCS

控制

系统、电视监控设施、自动联锁装置等。并主动征求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的意

见。项目对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六类环境治理设施进行环境风险辨识,并主

动与应急管理部门联系,邀请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参加项目审查会,开展联合审查。

建议建设单位开展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论证并报应急管理部门。

5

)在治理方案选择、工程设计和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要吸收建设项

目安全评价的结论和建议,对工艺较为复杂、存在潜在风险的,建议企业和第三

方机构组织专题论证。

28

8

评价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生产和储存的各类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

主要事故类型为生产过程中危险物质的泄露和火灾、爆炸事故。为了防范事故、

减小危害,建设项目从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事故废水风险防范、应急预测和管

理、风险防范措施管理衔接等方面编制了详细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提出相关要求。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如有必要,应采取

社会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

安全措施及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应急预案后,本项目事故风险可控。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