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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100万套充电枪组件技改项目 |
海盐县望海街道电庄工业园 |
浙江以琳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嘉兴优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以琳汽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充电枪组件技改项目选址于海盐县望海街道电庄工业园,项目利用企业自身现有9896.19平方米厂房进行本项目的实施。项目主要采用铜材、铝材、钢材、碱性清洗剂、塑料粒子(ABS、PA66、GF30)等为主要材料,经机加工、清洗(碱性)、烘干、电镀(外协)、混料、注塑、上料、破碎、组装、检验等工艺,购置双主轴数控车床、走心机、注塑机、吸塑机(实为上料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套充电枪组件的生产能力。 |
在注塑废气产生点(注塑机)处安装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厂内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区域;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老化引起的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原料及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各类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一般废包装物、废塑料、废金属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含水废油、废清洗剂、浓缩废液、危险废包装物、废油桶、废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木屑、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