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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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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沈河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3-00120 项目名称:沈河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1312000 最高限价(元):21312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lnfk1010@126.com,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自行选择开标方式现场或腾讯会议:659-308-343 2.投标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或加密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如因系统突发故障,经财政部门允许,备份文件可用于评审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电子投标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解密,也可远程操作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间30分钟。 4.关于备份文件启用的说明: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因此各投标人须在项目评审过程中保持手机畅通,已经解密使用的备份文件不再退回,将用于存档。 5.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细阅读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采购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采〔2020〕219号)、《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熟悉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中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操作,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未熟悉新版系统操作流程等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198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500号祥运热力公司对面小马刺篮羽中心(楼上三楼)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 lnfk1010@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玲、王浩、吴梦、王怡、魏巍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