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值班工作信息业务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1-26
发布于
新疆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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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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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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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系统值班工作信息业务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
预算金额 ¥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天山区中山路4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系统值班工作信息业务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1023-1

项目名称:系统值班工作信息业务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系统值班工作信息业务平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系统值班工作信息业务平台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评估平台运行状况。为被测系统的安全提供科学评价,规范网络安全应用和管理行为,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编制被测评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证书》。(2)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投标的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线下获取无效。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翔晟CA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新疆CA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远程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或确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 址:乌鲁木齐天山区中山路479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302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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