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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妇产科大楼住院大厅电梯采购项目(四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 | ||
| 行政区域 | 成都市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5 |
| 首次公告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更正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黄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附件: | |||
| 附件1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开通会员可解锁*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妇产科大楼住院大厅电梯采购项目(四次)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后续候选人的有效承诺,为保障采购效率与项目紧迫性,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候选人排序,采购人将中标人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万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成都苏迅电梯有限公司,更正为:成都万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 1,690,000.00元 ,更正为: 1,488,000.0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合同包一)评审总得分(第1候选人):89.93,更正为:89.4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开通会员可解锁*034874[2024]06547,预算品目:电梯。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说明:本项目报价为总价,电梯单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6(元/部),公告中“四、主要标的信息”的单价为系统四舍五入后的数值。
名称: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成都市妇幼保健院、成都市妇产科医院、成都市儿童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7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黄琴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