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浑南区柏叶9号米面油干调及预包装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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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21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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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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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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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浑南区柏叶9号米面油干调及预包装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沈阳市纪委监委电化教育中心)
行政区域 沈阳市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预算金额 ¥2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冰雪
项目联系电话 24505089-8025
采购单位 沈阳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沈阳市纪委监委电化教育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1 7.21——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2025年度浑南区柏叶9号米面油干调及预包装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浑南区柏叶9号米面油干调及预包装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7136

项目名称:2025年度浑南区柏叶9号米面油干调及预包装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沈阳市纪委监委电化教育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20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 syhcgj1234@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科技路支行

账户名称: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99114592106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冰雪

电 话: 24505089-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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