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沙中心校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26
发布于
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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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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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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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沙中心校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雄县教育局(本级)
行政区域 雄县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2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
开标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xiongan.zcygov.cn)
预算金额 ¥73.9615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宁珊珊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雄县教育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雄县北沙口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88号金桔商务2层2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以所投产品名称为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K-2025-81

项目名称:北沙中心校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如有):*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投标单位依照相关规范条文要求提供合格产品。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采购本国货物、支持节约能源、支持 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68%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执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具体要求如下:①制造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68%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分包合同金额的60%。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②制造商为中型企业的,供应商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占合同总金额的40.8%以上。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③制造商即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④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注: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分包的比例(必须满足上述相应要求)、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具有《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具备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xiongan.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本项目平台支持北京CA(雄安政采版),供应商拨打CA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按提示办理,合理预估CA办理时间,以免影响投标。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CA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CA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供应商放弃投标并承担一切后果。2、供应商打开政采云平台网址→使用河北省主体库信息登录→关联政采云账号(如无政采云账号,则需在政采云平台先进行注册)→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下载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CA锁签章加密形成JMBS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3、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供应商使用谷歌或Edge浏览器→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开标评标”→进入对应项目→阅读“开标活动纪律”,点击“同意”并继续→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显示“等待组织机构经办人开启解密”,参加开标仪式。4、本项目属于异地评审。5、各供应商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在省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6、潜在供应商对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受理部门为雄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鑫义路86号),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质疑联系方式同采购人信息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7、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雄县教育局(本级)

地 址:雄县北沙口乡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鑫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88号金桔商务2层206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珊珊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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