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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 | ||
| 行政区域 | 寿宁县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14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黄剑,林金星,吴佳丽 | ||
| 总成交金额 | ¥64.0178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缪艳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寿宁县鳌阳镇东区东郊路6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瀚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 ||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瀚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曲尺塘路8号(君临天下)82幢1-3层101 | 640,178.00元 | 97.63 |
采购包1(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
工程类(福建瀚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房屋修缮 |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 |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 | 从项目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工 | 项 | 李嘉嘉 | 闽2352*开通会员可解锁* | 640,178.00 |
| 采购人代表: | 吴佳丽 |
| 评审专家: | 黄剑 、 林金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根据本项目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银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50492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评审,在最后报价环节,华禹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5.关于报价”的要求在最后报价时按附件《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报价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名称:寿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东区东郊路6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东方商住城5号楼4-5单元205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缪艳丹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源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瀚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