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经办服务承办权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辽宁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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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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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经办服务承办权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行政区域 葫芦岛市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31
评审专家名单 宋春梅、刁树生、刘文威、秦溪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月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93-13B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信息
葫芦岛市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经办服务承办权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00-03310

二 、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经办服务承办权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经办服务承办权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6号

中标(成交)金额:3(%)

评审总得分:9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经办服务承办权项目

服务类

名称:葫芦岛市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经办服务承办权项目(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对符合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职工参保人员,年度内住院和符合门诊特定病种及诊疗项目所支出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政策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合规的部分,纳入保险保障范围。

服务要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是指符合诊疗规范、治疗必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按比例支付。包括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和高值药品。不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项目,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不予支付,特殊政策除外。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项目的全部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2026-2028年度

服务标准:1. 保费标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险费根据保险年度承保理赔情况、医疗费用自然增长情况以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等,由医保管理部门确定。2026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人均筹资标准为132元年。 2.保险责任:(1)保险金额: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最高限额后,每位被保险人每个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医保部门确定。2026年本保险每一被保险人的实际支付最高限额为40万元。(2)起付标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起付标准由医保部门确定。2026年当被保险人年度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8.2万元后,其发生的医 疗费用按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规定给付。(3)赔付比例: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报销比例由医保部门确定。2026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比例为85%,外转院和异地急诊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比例为75%,临时外出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报销比例为45%。 3.医疗服务: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并执行葫芦岛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规定。 4.结算方式:(1)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结算实行“一站式”结算方式(2)实现患者出院时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同时结算,以确保参保人及时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3)患者因转外埠就医、异地急诊、临时外出就医及其他原因无法实现即时结算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在进行结算时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一并结算。 5.保险服务:建立专门的职工大额保险业务管理部门和服务团队,主要职责是会同医保经办机构对全市职工大额保险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运行监控、审核赔付,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大额保险赔付患者医疗费用线上线下审核,配备职工大额保险专职审核人员8名,专职审核车辆1台,对大额保险赔付病历全部进行严格审核。6. 承办费用:遵循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职工大额保险运营收费用率不超过3%,该运营费用包含承办机构运营成本和盈利。承办机构运营费用小于收入*中标运营费用率据实提取;大于等于中标运营费用率按照收入*中标运营费用率提取。 7.盈亏处理:于次年三季度前对上一年的经营结果进行清算。清算盈亏金额=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运营费用(保费*≤中标运营用率)。盈余部分返还专户作为盈亏调节资金;确认存在政策性亏损,双方协商通过下一年度调整政策或加强监管等方式进行弥补;非政策性亏损,全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春梅、刘文威、秦溪、刁树生(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经办服务承办权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以及结合(发改价格[2015]299 号)的相关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93-13B门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采购文件:大额.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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