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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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率,根据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安财绩〔2025〕15号)要求,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市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根据中央及陕西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实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同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项目价格,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以理顺比价关系,并逐步构建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的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切实保障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医保基金可承受、人民群众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二)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为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开通会员可解锁*,安康市正式启动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全面实行药品(除中药饮片外)零差率销售。截至2024年,该政策已连续稳定实施8年。市卫健局依《安康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安政发〔2016〕32号),每年为市级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予以定额补助。四家医院均能严格按照改革要求规范使用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经核实,各公立医院已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例(以下简称“药占比”)控制在30%以内,出院患者次均费用持续降低,改革成效逐步显现。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根据《安康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安政发〔2016〕32号)规定,市财政局财每年安排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定额补助资金共计308万元,具体分配为:市中心医院172.96万元、市中医医院86.44万元、市人民医院42.94万元、市妇幼保健院5.66万元。截至2024年末,补助资金已全部足额拨付到位。各医院均将资金专项用于当年药品采购成本补偿,未出现资金结余,预算执行率为100%。

(四)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2024年度,市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围绕既定目标扎实推进。在产出方面,四家市级公立医院全面实行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零差率销售,药占比控制在30%以内。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按规定用途精准使用,预算执行率达到100%。在效益方面,公立医院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得到有效控制,呈现逐步下降趋势,在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门诊与住院患者满意度均稳定在90%以上,反映出公众对医院服务质量和改革成效的认可。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4年度市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6.66分,综合评价结果等级为“B”。

2-1 2024年度市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2.00

12.00

100.00%

过程

24.00

22.88

95.33%

产出

29.00

22.91

79.00%

效益

35.00

28.87

82.48%

合计

100.00

86.66

86.66%

绩效评价得分:86.66 综合评价结果等级:B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市直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项目,其立项依据充分、内容客观实际,立项程序完整、审批文件齐全、内容规范。项目制定的绩效目标合理且具备相关性,指标值清晰可衡量,具备量化基础。预算编制依据较为充分且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编制程序规范,项目资金分配方法科学,能够保障项目有序推进。

(二)项目过程情况2024年度预算资金执行率100%。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专款专用。四家医院均制定并落实《医院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覆盖官网公布的全部医院,覆盖率达100%。此外,四家医院均建成药品监控系统,功能涵盖用药监测、审方等功能,整体过程管理达标。但药品净收入补偿不均衡,部分医院需自行消化药品净收入损失压力突出。

(三)项目产出情况药品集中采购完成率均超85%,药占比均低于30%,均严格执行药品零加成,执行率达100%。医疗收入结构调整基本达到医改政策目标,但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仍有进一步优化完善的空间。部分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消耗未达预期,基本药品配备及使用金额占比与考核要求存在差距,且对合理用药监测不足。

(四)项目效益情况四家医院住院次均费用均呈下降趋势,医保自费率控制良好,重视人才建设,患者满意度较高;但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次均费用及药品次均费用上升,未达增幅管控要求,除中心医院外其余三家运营成本占比上升、收支压力突出,医务人员满意度有待提升。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政策执行上,全面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彻底破除 “以药养医”,并通过门诊电子屏、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机等线上线下渠道,构建立体化价格公示体系,保障患者知情权与监督权;二药品监管上,按医院特点搭建差异化监控系统,集中采购完成率均超85%,推行处方点评与考核,用药精准性、安全性持续优化。三人才建设上,开展政策与业务培训,确保医务人员知晓政策、提升技能,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定期表彰先进,形成政策落地有抓手、人才成长有路径的良好机制。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医院基本药品配备还有欠缺。市中心医院基本药品配备比例与使用金额、市中医医院基本药品使用金额未达目标要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次均费用控制稳定性不足。根源在于,医院整体规模扩大、轻症分流后病例复杂度提升、以物耗为主的收入结构惯性、基本药物配备比例下降及患者流失与报销比例影响。此外由于投入不足,2024年除妇幼保健院外,其余三家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卫生材料消耗降幅未达预期目标。

二是药品净收入补偿不均衡,收入结构优化承压,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因药品销售规模小且价格调整拉动明显可覆盖损失,但中心医院、中医医院因医疗服务价格未调整及降价项目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增量收入难以对冲药品加成取消的收入缺口,财政给予定额补贴后医院需自行消化药品净收入损失的压力仍然突出。叠加DRG医保支付政策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压缩收入调整空间,导致收入结构优化内生动力不足、外部保障不健全,改革持续性与稳定性承压。

三是运营管理精细化水平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弱,全流程成本管控机制缺失、信息化支撑薄弱、核心资源配置与业务结构适配性不足,除中心医院外,其余三家医院收支平衡压力突出;未形成合理用药监管闭环,医疗质量管控存在短板;政策实施内生动力与执行积极性欠缺,医务人员满意度偏低。

六、有关建议

(一)精准管控药品及耗材,稳固医药费用控制成效。

强化基本药物保障,将基本药物配备比例纳入考核,引导临床优先使用,稳定就医黏性;规范高值耗材使用,建立费用预警机制,实施差异化费用调控,为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制定专项控费目标;优化服务与医保衔接,完善分级诊疗分流轻症,专科医院聚焦核心业务提升竞争力,加强医保报销政策运用与衔接,降低患者医药负担,增强就医吸引力。

(二)优化补偿与收入结构,破解结构性失衡难题。

聚焦技术劳务价值提升,梳理医疗服务项目,结合DRG病组成本核算结果,精准测算成本缺口并申请差异化价格调整;深耕专科特色,拓展康复护理、远程医疗等增值服务,培育非药品收入增长点;健全DRG适配运营机制,优化病种组合与诊疗流程,提高病例入组准确率与资源使用效率;加强药品与耗材全流程成本管控,通过集中采购、库存优化等方式压缩非必要支出,同时积极对接主管部门,争取基于实际补偿缺口的专项财政支持,稳步对冲药品净收入损失。

(三)提升运营精细化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搭建整合财务、耗材、医疗数据的运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覆盖采购、库存、使用全流程的成本管控体系,推行科室成本责任制,精准压缩非必要支出;结合业务结构调整优化人力、设备资源配置,聚焦核心专科提升服务效率,针对亏损情况制定专项减亏计划,筑牢财务可持续基础;完善合理用药监管闭环,引入智能审方系统,将处方合格率与绩效挂钩,强化专项培训与整改;优化薪酬分配机制,提高技术劳务性收入占比,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定期开展政策宣讲与诉求调研,提升医务人员满意度与队伍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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