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州阿克陶县某冶炼厂改扩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JYGCG2025003483)
新疆克州阿克陶县某冶炼厂改扩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标准与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新疆克州阿克陶县某冶炼厂改扩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
2.项目概况:
(1)主要生产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磨矿间、浓缩池、浆化车间、化合车间、压滤车间、静置池、合格液池、阳极液池等。
(2)辅助生产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库、上料系统、原料库、辅料仓库、酸碱罐区、双氧水罐区、机械维修间、压缩空气站、一期化合1-5号转运站、磨1、磨2转运站、磨矿变电所、浆化、压滤变电所、静置液池变电所、220KV变电所、废水处理系统及泵站等。
(3)公用系统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厂区管网、通廊、总图、部分单体项目桩基及地基处理、综合楼、中试车间、测分中心、门卫室、地磅房等。
(4)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厂区部分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倒运等。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建设地点: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疆克州阿克陶县某冶炼厂改扩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工艺管道工程、电气工程、仪表自动化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总图工程、原有厂区部分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倒运等。
6.报价要求及定额采用:
6.1本项目计量计价采用:执行的定额及估价表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版)、《新疆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试行)(2020)》、《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定额》、《新疆抗震加固工程定额2000版》、《新疆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99》、《新疆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安装工程执行已发布《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装工程补充消耗量定额》(2020 版),其中大型设备安装缺项执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颁布的《有色金属工业-建安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9》、《有色金属工业-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材料及台班基价汇总表2019》及其适用于本地区的估价表及费用定额和计算规则相关计价文件”如无相关估价表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或意见执行。
6.2 安装类工程的拆除费用(不包括建筑工程中的安装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保护性拆除按相应定额基价的50%计算,静置设备与工艺管道保护性拆除按相应定额基价的50%计算,电气仪表保护性拆除按相应安装定额基价的50%计算,其他保护性拆除按相应安装定额基价的50%计算。安装类工程的非保护性拆除均按安装相应定额基价的30%计算。安装定额基价仅计取安装综合工日、氧气、乙快气、砂轮片、机械设备(仅计取拆除能使用到的机械设备)。
6.3本项目报价采用工程总造价优惠率报价方式,即工程总造价优惠率。投标人应按照以下3个方面(不限于)分别报价(阐述):
(1)企业管理费、利润等以新疆2020版定额区间费率下限计取。
(2)投标报价:投标人按照本公告招标项目简介6.1、6.2条款中适用的相关定额及费用定额,报出“投标总价优惠率”,其中拆除工程总价下浮率与相关专业相同。工程竣工结算时,采用定额子目单价与实际工程量结算之后再扣除一定比例的优惠,所得结果就是最终结算价。
(3)除建设单位已确定的部分材料单价外,施工过程中主要材料按照当地政府投标基准日期发布的信息价为准。
7.质量标准及工期要求:
(1)质量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关于该类工程质量验收的强制性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252—201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3)、《矿山机电设备工程安装及验收标准》(GBT50377-2019)等。
(2)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
1.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行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 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问题,自行提供相关承诺函。
2.人员要求
现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2名(具有建筑施工员证)、专职安全员2名(具有安全员C证)。
(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应是投标人正式聘用的在职员工,与投标人签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能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至少近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五年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及实施团队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管理人员体检报告、劳动及社保关系证明。
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至少3项,必须附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增值税发票。以上4项证明材料至少提供2项。
5.信誉要求
不接受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截图需显示时间,时间为公告发布后至该项目开标前)。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
6.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组织勘查现场,费用自理,风险自担。
6.3投标人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报送册或承诺签订合同时提供进疆备案报送册给招标人的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质、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都应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予以列示,否则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 (https://www.xjygcg.com/)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新疆阳光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新疆阳光采购平台投标人(会员端)注册操作手册”。已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全部项目中搜索所参加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报名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点击所参加的项目进入招标文件下载页面,点击网上支付,支付宝支付或银行卡支付招标文件费,完成支付后点击招标文件进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招标平台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及CA数字证书申领手续(重要提示:CA数字证书申请需经平台审核,审核过程需一定时间。为确保能够按时参与招标活动,意向投标人请尽早完成报名及相关申领工作,若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30(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
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购买费、平台服务费(投标保证金:¥ 800000.00元;招标文件:¥4800.00元;平台服务费:¥ 200.00元)。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的支付;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缴至系统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准时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同步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孟庆意、马玉伟、高晶(报名联系人)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陈先生(现场踏勘、技术联系)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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