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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1.招标文件对财务的要求以第二章前附表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财务要求”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地方有不同要求的,以此条款为准。
2.本项目报价以招标文件中供货清单为准。
3.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乐山高新创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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