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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天汇建筑工程设计(广州)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3 | (主)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承总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主)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广州珠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聚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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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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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招标人名称:广州聚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资格审查报告-副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