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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JNSZ2501583-01SGGH
| 项目名称: | 南京机场翔鹰四路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20
招标文件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10分包”修改为:“不允许”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修改为:“当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评委或招标人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时,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3.5.2项目负责人资料表材料要求”中取消职称证书要求,新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7.3.1履约担保”修改为: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等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支付担保的形式:同履约担保形式
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
差额担保:不采用”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8”第12条修改为:“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各自按比例承担。”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8”新增“13、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支付标准:以中标价为计价基础,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计算的费用乘以55%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公示发布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全款支付。”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做如下澄清:“报价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以抽签方式确定。”
八、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协议书补充项目相关信息
九、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合同协议书“七、承诺”中第4条修改为:“承包人承诺在施工现场不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涂料和胶粘剂。”
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为:“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等形式。”
十一、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调整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后的前2次支付进度工程款时分别按照预付款总额分2次等额扣回,如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扣回,后续进度款继续扣回,直至扣完为止。”
十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附件格式有所更新。
十三、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有所调整。
十四、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2.2.2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45:00”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45 已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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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1232*开通会员可解锁*5F
E32*开通会员可解锁*640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