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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视频专网光缆改造项目 更正公告 项目概况 原项目名称: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视频专网光缆改造项目 原项目编号:GSTY-DL-2025-009 原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变更内容: 原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内查询结果为准); (8)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 (10)非联合体承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现变更为: (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内查询结果为准); (8)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 (10)非联合体承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甘肃省兰州新桥监狱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556号 联系人:魏警官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甘肃腾越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陇能家园C区21号楼501室 联系人:米宝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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