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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望州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62*开通会员可解锁*83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价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28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28
采购单位: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望州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核心参数要求:采购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 参数要求:(一)服务内容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望州校区所需服务项目主要包括 1.内宿生准军事化管理服务; 2.保安服务; 3.校方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配置 ▲1.项目主管 配备人数1人,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45岁(含45岁,下同)以下。 ▲2.教官及宿舍管理员: 配备人数9人,其中女教官(宿管)4人,必须是复退军人或警校毕业或持有保安上岗证,年龄45岁(含45岁,下同)以下。 ▲3.保安服务 配备人数7人。年龄45岁(含45岁,下同)以下,持保安证上岗。身高1.65米以上。 (三)人员素质条件 人员各项素质符合行业要求,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没有犯罪记录,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 (四)部分岗位的其他要求: (1)(驻校)项目主管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下,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2)教官及宿舍管理员,配备人数9人,女教官(宿管)4人,必须是复退军人或警校毕业或持有保安上岗证,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管理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 ▲(3)保安员年龄要求为20-45岁; ▲(4)投标人须承诺配置的保安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从事保安工作的业务技能和素质,按要求持证上岗。 (5)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采购人的要求提复退军人或警校毕业或保安上岗证的复印件或者扫描件给采购人备案。 (五)其他参数详见《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望州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文件》;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 |
附件: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望州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文件.doc
响应附件要求: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须在政采云系统内报价的同时还应上传以下投标文件,内容包括: 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物业管理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供应商竞标本项目时上一年度(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七、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供应商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或界面截图。 八、开标一览表 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兴宁区 朝阳街道 望州路北二里14号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一、合同签订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个 工作日内 |
|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服务期): |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
|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 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望州校区。 |
| 四、售后服务要求: | ▲1.质量保证期自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之日起至服务期满经验收合格之日止。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1小时内电话答复,2 小时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
| 五、其他要求: |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物业服务范围内所有的开支。(包含但不限于保安制服、学生宿舍管理等日常用品用具的消耗和折旧费、行政办公用品及资料印刷、服务清单涵盖的所有项目等费用。) 2.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南宁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望州校区实施专业化统一管理。 3.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南宁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按该条款要求充分考虑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投标时请按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提供各类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等费用的预算表。 ▲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有关请款资料及发票,市财政局批复用款计划后10个工作日内按季度支付合同款。 5.中标单位必须按项目要求配足人员,如果中标方不能在中标后1周物业管理交接时落实项目人员,则视为中标方违约,中标方须在1周内落实符合条件的聘任人员到岗,若中标方一个月之内无法落实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岗,甲方有权向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要求解除合同,中标方承担因此带来的各项损失;中标方在合同期有人员缺岗的,应按采购条款及时补齐人员,若出现人员缺岗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无法解决该问题,甲方有权向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各项损失;若中标方聘用的项目主管及军事教官不是部队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生,则视中标方违约,并在1周内调整符合条件的聘任人员到岗,若中标方一个月之内无法解决该问题,中标方在次月支付甲方违约金1万元,甲方有权向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6.以上第5点中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将会书面通知中标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以上违约约定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除外。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