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秋筠竹木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25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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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浏阳秋筠竹木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浏阳秋筠竹木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沙市镇莲塘村新屋组

建设单位

浏阳秋筠竹木经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川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浏阳秋筠竹木经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浏阳市沙市镇莲塘村新屋组,租赁湖南美佳陶瓷有限公司厂房建设竹制品生产线,厂区总占地面积9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投产后预计年生产竹条5400m³/a、竹丝100m³/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应加强水污染控制,切实做好雨污分流。项目蒸煮废水喷洒入竹屑边角料中被吸收不外排(增加竹屑边角料湿度抑制转运过程粉尘产生);烘干过程为蒸汽间接烘干,烘干后的蒸汽冷凝水经导流管回到锅炉供水水箱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废水(软水处理废水和锅炉排污水)回用于项目办公生活区冲厕;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他一般生活污水一同进入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后排入收集池,收集池污水回用作附近林地施肥。

(二)项目应加强大气污染控制。项目采用的新鲜楠竹含水率较高,竹料加工产生的竹屑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确保项目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其无组织排放限值;燃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旋风+高温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三)项目应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吸声、消声和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四)项目应加强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和利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项目废包装材料送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渣收集后用于厂区附近花卉苗木作草木灰肥;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喷洒蒸煮废水加湿后交机制炭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应尽快转运,做到日产日清,避免蒸煮废水在竹屑边角料中发酵后产生恶臭气体扩散;废树脂、废布袋交生产厂家回收处置;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收集、贮存,其中可回收成分送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成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作无害化处置。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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