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成效,适应新时代行政执法规范化、数字化、智能化工作要求,我局需采购国产移动执法终端26台,采购预算价格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人民币),以最低价确定中标方。
一、终端设备参数要求
屏幕:6.78英寸 1.5K直屏
摄像头:5000万像素
电池容量:电池7100mAh;90W闪充+40W无线充电
运行内存+机身存储:16GB+512GB
二、终端设备其他要求
1、终端设备须为全新出厂无拆封、无激活的产品。
2、能正常登录运行湘易办APP、湘办通APP、湘农执法通APP等工作软件。
3、为保证湘易办APP、湘办通APP、湘农执法通APP等工作软件的运用及工作的延续性,移动终端设备使用者现使用手机电话号码须保持不变,若中标人提供的通信服务运营商与浏阳市农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有手机电话号码的运营商不一致的,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携号转网工作。
三、售后要求
1、调试及技术服务要求:在调试阶段,中标人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与采购方共同验收设备,对所供设备进行调试指导,并对采购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提供相应资料,保证以上人员掌握设备的操作,维护设备正常运行。
2、售后服务的要求:浏阳市内常驻售后工程师,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5--8小时的现场支援。质保期一年,安排专职客户经理提供每天24小时一对一服务。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不超出成交金额前提下部分调整增减服务配置,据实结算。
5、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
四、验收要求及程序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验收程序: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文件执行。
五、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日历天)内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完毕。
2、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经甲方内部财务审核、报销流程完成,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因甲方内部财务审批、报账流程所需时间导致的付款延迟,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
六、时间及联系方式
1、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时止(北京时间),响应文件一式两份,自行密封,当面送达。
2、提交地点:浏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浏阳市金沙北路971号)。
3、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浏阳市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