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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农业农村局拟于近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本次增殖放流任务来源于《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漳财农指〔2025〕27号)资金任务。根据《福建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范》《漳州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放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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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地点和放流水域
验收地点:山城镇九龙江流域江滨公园
放流水域:南靖县山城镇、龙山镇、梅林镇等公共水域。
三、放流品种、数量和规格
鲢、鳙鱼(比例3:1):32.44万尾,规格≥12cm。
倒刺鲃:10.52万尾,规格≥6cm。
光唇鱼:21.3万尾,规格≥12cm。
四、放流苗种供应单位
漳州市科兴渔业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根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相关规定,邀请有关专家到现场组织验收工作,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禁止在放流水域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的,将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唐俊峰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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