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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竞买记录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原相城区方舱医院内部分资产(含拆除清运)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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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SCJX2025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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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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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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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物概况 |
本次公开转让资产为原相城区方舱医院内部资产,包括相城区卫生应急中心构筑物、医疗设备及物资、防疫物资等。资产部分主要包括机电安装设备、配电房设备、净化装修设备等;医疗设备及物资主要包括简易病床、大氧气瓶、全身镜及办公桌等;防疫物资主要包括医用防护服、隔离衣、采样拭子等(部分已过期或即将过期)。上述标的资产位于苏州市相城区何杭路156号,仅个别设备存放于相城区华元路1060号。具体资产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 公告期间每周五9:30 -17:00为集中看样时间,看样联系人:邱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看样安排。看样完成后,转让方出具《现场踏勘确认函》。 转让方为行政事业单位,本次转让不开发票,仅开具非税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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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姑苏明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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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明(苏州)资评报字(2025)第08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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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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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66.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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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三、意向受让方在公告约定看样时间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资产拆卸、清运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 四、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五、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上述工作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实物交割须在合同签订且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双方需签署交割单。受让方拆卸清运等工作须在交割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延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作为逾期赔偿,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完成的,场地内剩余资产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另派人员进场处置,相关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六、受让方在转让资产拆卸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相关安全管理等要求,受让方不得损坏转让资产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受让方若发生逾期交割、损坏非转让资产物品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七、受让方清运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让方应确保转让资产拆卸、清运及后续处置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由此产生的任何安全、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全部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八、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 九、受让方履行合同约定如期完成标的的拆除清运并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退回履约保证金。 十、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所有转让资产具体以现场实物交割为准,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产交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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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266.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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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报名时持有独立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三、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五、意向受让方须满足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装饰装修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任意一项,并提供相应《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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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50万元,产交中心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将在完成实转让方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还(不计息)。未竞得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等额退回(不计息); 二、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三、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产交中心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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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1、 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会会议纪要; 2、 关于相城区卫生应急中心与区级防疫物资相关资产处置的汇报文件; 3、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5〕8号; 4、 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资产处置涉及的苏州市相城区卫生应急中心(原相城区方舱医院)内部分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明(苏州)资评报字(2025)第08001号); 5、 授权委托书; 6、 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 资产权属情况说明; 8、 拟与受让方签订的《国有资产转让合同》模板; 9、 资产处置明细表; 10、关于相城区卫生应急中心与区级防疫物资相关资产处置的转让方案 11、现场踏勘确认函模板 12、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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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3、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产交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4、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5、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产交中心(e交易平台)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标的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现场踏勘确认函》、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送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508室)。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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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刘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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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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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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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400-828-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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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1、承诺函(法人).docx
2、承诺函(自然人).docx
3、基本情况登记表(法人).docx
4、基本情况登记表(自然人).docx
5、授权委托书.docx
6、资产转让合同模板.pdf
7、资产处置明细表.pdf
8、现场踏勘确认函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