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大学一种固态食品杀菌装置等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权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5-12-22
发布于
内蒙古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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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概况

交易指南

联系方式

竞买记录

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学一种固态食品杀菌装置等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N0109ZSCQ250156 产权子类型 专利权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
基本属性 专利名称 一种固态食品杀菌装置
专利权人 吴海霞;张博;于景强;董阿力德尔图 专利号 ZL 2022 2 1741014.5
专利类别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权期限 10年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专利申请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专利期限10年,自申请日起算
基本属性 专利名称 光声耦合冷杀菌系统
专利权人 于景强;王潇栋;吴海霞;乌云嘎;董阿力德尔图 专利号 ZL 2022 2 1495557.3
专利类别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权期限 10年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专利申请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专利期限10年,自申请日起算
转让底价(元) 60000.00(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内蒙古大学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为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3.我方转让知识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知识产权交易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大学

特别 告知

1.依据转让方提供资料显示,本次转让标的为:内蒙古大学一种固态食品杀菌装置等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权转让项目。具体包括2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在有效期内,自申请日起算。

2. 请意向方知悉并承诺,针对本次转让的两项标的,内蒙古大学采用了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并行申请的方案。目前,实用新型专利已获授权。发明专利虽处于审查阶段且尚未授权,但依据法律规定,一旦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就必须放弃已生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最终以发明专利的形式获得保护。

受让方要求:

(1)本次转让完成后,若转让方的涉案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转让方应在收到授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快递)通知受让方。

(2)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上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出具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放弃声明》等资料,并提供必要的签署、盖章等协助手续,确保资料合法有效并能顺利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3)若因涉案发明专利授权审核要求,需受让方将本次转让的实用新型专利返还至转让方名下,转让方应在通知中明确说明返还事由及所需材料,受让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完成实用新型专利权变更登记(返还)的全部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专利权转让协议、提交变更申请文件、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核查等。

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若受让方未按本条款约定的期限出具《实用新型专利权放弃声明》或提供协助手续,每逾期一日,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总价款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专利转让合同,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因发明专利授权延误、权利瑕疵等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预期利益损失等),受让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2)若受让方未按约定的期限配合完成实用新型专利权返还相关工作,每逾期一日,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总价款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受让方需返还已取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及相关技术资料,同时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转让方有权从已收取的转让款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可向受让方追偿。

(3)若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条款约定的配合义务,导致转让方无法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转让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费、审查费、律师费、诉讼费、商誉损失等)。

3.针对以上情况,转让方给予最终受让方补偿机制:待发明专利授权通过后,转让方无偿普通许可受让方使用两项发明专利3年。

4.风险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为实用新型专利,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了解专利应用并尽调专利证书,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图片及专利情况仅作参考,专利实际应用及证书内容以尽调时实际情况确认为准。

6.意向受让方请亲自进行相关尽调,向转让方、相关部门了解标的情况。报名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否则视为违约。

7.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该标的。

8.意向受让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1.转让方在签订交易合同且收到交易价款后10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办理全部资料交接及专利权变更登记工作。如专利权变更登记工作以受让方为主,转让方予以配合。

2. 签订转让合同后转受让双方需根据《专利法》规定,向专利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专利转让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无法登记导致合同未生效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办理专利转让所需支付的费用或其他因办理过户转让需要支付的税费(不包含企业所得税等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受让方承担的税费),皆由转让方承担。

4.专利权变更登记前发生的专利年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变更登记后发生的年费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实际应用及证书内容等标的信息进行全面了解,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所有包含信息,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且不得以不了解标的应用、标的有争议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中心、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知识产权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交易中心;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除保证金转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交易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同时在出具凭证后收到甲方价款转付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本次专利转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方采用e交易系统报价。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9:00-17:00提前预约,可勘验标的,专利尽调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报名手续 1.授权委托书2.申请书(技术成果项目)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4.知识产权尽调确认表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金额6000.00元,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转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转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交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割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处置方法:(1)竟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最终受让方按照公告约定将交易合同提交、剩余交易价款、全部交易服务费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无息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2%收取。
附件下载

1.授权委托书.docx

2.申请书(技术成果项目).doc

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4.知识产权尽调确认表.docx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金经理
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李经理:*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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