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苏中资评报字(2026)第12093号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如下: (1) 本次评估利用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具的上会常报字(2026)第0005、0006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和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2)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其中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对应认缴资本已经全部缴足,本次评估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在考虑上述事项后按照以下公式确认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中晟光电股权价值+尚未到位的出资总额)×持股比例 (3) 截止到评估基准日,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抵质押事项:
序号 |
标的物 |
出质人 |
抵质押权利人 |
登记日期 |
1 |
一种GaN基发光二极管外延结构及其制备方法 |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支行 |
2025/5/14 |
2 |
一种在蓝宝石衬底上生长氮化镓材料的方法、氮化镓材料及其用途 |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支行 |
2025/5/14 |
3 |
MOCVD设备、温度控制系统 及控制方法 |
中晟光电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支行 |
2025/5/14 |
4 |
沪(2021)市字不动产权第000819号土地 |
中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临港支行 |
2023/8/24 |
5 |
沪(2021)市字不动产权第000819号1幢全幢 |
中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临港支行 |
2023/11/15 |
6 |
沪(2021)市字不动产权第000819号2幢全幢 |
中晟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临港支行 |
2023/11/15 |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果产生的影响。 (4) *开通会员可解锁*,根据《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苏04执恢60号)裁定,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46.365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6168.94万元)过户给北京集成电路装备产业投资并购二期基金(有限合伙)。本次评估未考虑此事项对评估结果产生的影响。 (5) 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承诺不存在抵(质)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截止评估报告日也不存在其他对评估结果有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我们通过核查也未发现上述事项。 4.上会常报字(2026)第0005、0006号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5.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6.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10.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常报字(2026)第 0005、0006号); (2)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6)第12093号); (3)标的企业*开通会员可解锁*财务报表; (4)法律意见书; (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 (6)职工安置情况说明、债权债务承诺函; (7)《江苏中晟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