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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竞买记录
| 项目名称 | 晋城一中丹河校金属钢构房招租 | 项目编号 | N0349FCZZ250183 |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共延长3个周期 | ||
| 标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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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35916.00元/年 | ||||||||||||||||||||||||||||||||||||
|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评估机构 | 山西中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租金底价(元/年) | 35916.00 |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晋城市第一中学校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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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晋城一中丹河校区金属钢构房(出租标的名称)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房屋招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4、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涉及优先承租权人未放弃优先承租权的,我方承诺按照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中场内行权的有关规定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优先承租权人;6、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晋城一中校委会会议纪要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晋城市财政局 | |||||||||||||||||||||||||||||||||||||
| 特别 告知 |
1.乙方应按承租用途合理地使用房屋,人为损坏或不合理使用房屋的,除应负责修复还原或照价赔偿外,还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使用房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得违规经营,不得造成噪声污染、烟气污染、光亮污染等,营业时间必须按照甲方规定时间营业,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作息,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清退,且租金不退。 3.乙方严禁使用租赁房屋售卖以下商品:烟酒(包括含酒精类饮料和功能性饮料),自热类食品、各类带刃刀具(如水果刀,裁纸刀等),腌制品(如鸡爪,鸭脖等),三高产品(高盐高糖高脂),需要现场制作的产品(如烤肠,奶茶,豆浆等),假冒伪劣、变质过期、“三无”产品。甲方有权基于校园管理、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变化等实际情况,单方对上述严禁售卖商品清单进行合理调整,并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遵照执行。 4.乙方应当自觉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清洁维护,确保室内环境卫生整洁和安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堆放货物及安装电器设备等要符合消防规定,绝不能让租赁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如乙方不履行以上责任或履行不到位的,经查实,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帮其进行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施工,乱搭、乱建、乱拆、破坏房屋结构或超负荷使用房屋,乙方不得对房屋结构造成危害,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清退,租金不退,同时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有义务保证己方工作人员礼貌待人,并在经营期间主动引导、维持学生有序消费,避免现场发生矛盾。如果现场发生冲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员并维持现场秩序避免冲突扩大。 7.乙方承诺对房屋结构及相关情况已经充分了解。租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人身伤亡、邻里纠纷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8.房屋交付使用后,由于装修、经营活动产生的水、电、暖、燃气、暖气、通讯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交纳并承担。 9.乙方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原则上要低于租赁房屋周边大型商超标价。乙方商品售价高于租赁房屋周边大型商超标价,如经查实,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拒绝整改或长期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清退。 10.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自费购买并维持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的足额保险且将甲方列为“附加被保险人”。乙方应在投保完成后立即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副本及保险费支付凭证。在整个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确保所有保险持续有效,不得中断或取消。每次保险续期后7日内,应向甲方提供新的有效保险凭证。 1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限内持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到晋城一中丹河校区实地考察,并就资产现状及合同要求进行确认,经双方签字方可报名。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发出承租通知书后15日内签订合同并支付一年租金,先付款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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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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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以实物现状为准 |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若挂牌期间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除原租户之外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首先由该意向承租方单独进行报价,该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再由原租户就此价格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征集到除原租户之外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首先由非原租户意向承租方进行竞价,产生最终报价,再由原租户就此价格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到市财政局开具承租通知书,之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将首年租金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没有原租户的由出租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本次中标承租方承担; 3)同意本次标的出租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出租房、承租方各自承担; 4)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5、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6、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6: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7、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1、展示地点:泽州县丹河新城学苑街与中昌路交叉口晋城一中丹河校区内2、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3、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6: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万元 2、缴纳截止时间:资格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3、缴纳方式:按系统提示缴纳4、保证事项: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①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后续承租义务的;②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③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规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文件及租赁合同的;⑥未按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未支付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的;⑦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⑧相关法律法规及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承租方违约的其他情况。5、处置方法: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计息)在支付首期承租租金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缴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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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增价幅度(元)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服务费 | 月租金减半 | ||||
| 附件下载 |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房屋租赁协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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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申先生 |
| 咨询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 |
| 咨询地址 | 晋城市政务大厅东4楼436室 |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 其 他 |
(以公告内容为准)
承租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等。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若挂牌期间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除原租户之外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首先由该意向承租方单独进行报价,该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再由原租户就此价格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征集到除原租户之外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首先由非原租户意向承租方进行竞价,产生最终报价,再由原租户就此价格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到市财政局开具承租通知书,之后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将首年租金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递交承租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出租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没有原租户的由出租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本次中标承租方承担; 3)同意本次标的出租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出租房、承租方各自承担; 4)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出租无法进行时,出租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租赁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5、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不依赖于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6、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6: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7、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