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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标的物介绍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竞买记录
| 项目名称 | 湖南洪源远大科技有限公司一批闲置报废材料 | 项目编号 | N0124WZ250103 |
| 挂牌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截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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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 | 湖南省涟源市七星街镇洪源社区 | ||||||||||||||||||||||||||||||||||||||||||||||||||||||||
| 标的现状 | 转让标的物以实际交接为准,预估数量不是最终实际数量(以实际称重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见标的清单 | |||||||||||||||||||||||||||||||||||||||||||||||||||||||
| 评估基准日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评估机构 | 湖南湘融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B) | 581265.97元(含税价),转让底价以各单项资产评估价×各单项资产对应预估数量之和为参考确定,B=∑QnTn。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洪源远大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海涛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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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司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特别 告知 |
1、本次转让资产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清单内披露的标的资产的质量、预估数量、规格型号、品质等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如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本次资产转让,受让方需在资产所在地与转让方指定人员进行称重交接(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任何一方对称重重量有异议,可选择第三方称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4、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成交后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的合同价格,按各类废旧物资单项成交价格签订。 6、成交价格(D)的确定及各类废旧物资单项成交价格(Pn,n=1…6)的确定。 (1)本次转让采取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方式,最高报价为成交价(D)。 (2)本次转让标的以转让底价成交的,各类废旧物资单项成交价格为各类废旧物资对应的单项资产评估价(Pn)=(Tn,n=1…6)。 (3)本次转让标的高于转让底价成交的,各类废旧物资单项成交价格(Pn)=增值系数×单项转让底价(Tn,n=1…6),增值系数=成交价(D)÷转让底价(B)。(增值系数的计算保留4位小数)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成交总价=∑(各类废旧物资单项成交价×各类废旧物资实际称重吨量)。2、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3、资产交接完毕,按实际交付总量计算成交价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预收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资产交接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价款支付及相关要求: (1)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转让方在湖南联交所收到该笔预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的资产交接工作,资产交接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受让方已交纳的预付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及竞买保证金,将在资产交接结束后按实际数量计算成交额,并计入成交价款。 (3)资产交接完毕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明确本次转让资产成交价款。如受让方缴纳的预付款和部分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大于成交价款,湖南联交所在收到转让方交接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多余款项原路退还给受让方;如受让方缴纳的预付款和部分成交价款不足以抵扣成交价款的,受让方须当场缴清。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税率时,按调整后税率开票。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4、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 湖南洪源远大科技有限公司 展示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朱海涛*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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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10万元。 2、处置方式: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及支付交易价款等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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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方式 | 报名联系人 | 毛女士 |
| 报名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送达)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 项目经办人 | 谭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其 他 |
转让标的物以实际交接为准,预估数量不是最终实际数量(以实际称重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以公告内容为准)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价款支付及相关要求: (1)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预付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支付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转让方在湖南联交所收到该笔预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与受让方的资产交接工作,资产交接工作10个工作日内完成。 (2)受让方已交纳的预付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及竞买保证金,将在资产交接结束后按实际数量计算成交额,并计入成交价款。 (3)资产交接完毕后,转让方与受让方明确本次转让资产成交价款。如受让方缴纳的预付款和部分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大于成交价款,湖南联交所在收到转让方交接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多余款项原路退还给受让方;如受让方缴纳的预付款和部分成交价款不足以抵扣成交价款的,受让方须当场缴清。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8、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务政策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税率时,按调整后税率开票。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4、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