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公开转让
发布时间:
2025-12-25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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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竞买记录

发布单位: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50196

转让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内部决策情况

*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高铁新城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转让持有的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高铁新城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决定,同意公开转让持有的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开通会员可解锁*,苏州高铁新城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苏州高铁新城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持有的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高铁新城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所持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的30%股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1225

挂牌终止日期:2026122

转让方名称

苏州高铁新城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MA1Y8HYKX6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法定代表人

余文兵

住所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8号(融瑞大厦)1001室东AK号

经营范围

金融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和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投融资信息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设备安装、维修(需行政许可项目除外);金融软件类的技术开发、技术设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8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其他

标的公司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苏州高铁新城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30%

苏州微翔齐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未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

负债总额(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510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592.841795

负债总额(万元)

102.202603

净资产(万元)

490.63919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22.460072

利润总额(万元)

-91.491342

净利润(万元)

-91.491342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56 30日)

资产总额(万元)

686.922840

负债总额(万元)

204.906481

净资产(万元)

482.016359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93.99895

利润总额(万元)

-100.114175

净利润(万元)

-100.114175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汇信能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汇信能评字(2025)第GT0085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686.68

净资产:481.7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人民币144.531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3条

其他重要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600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备查文件

1、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苏州高铁新城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3、苏州高铁新城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4、苏州高铁新城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5、苏州高铁新城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请示;

6、苏州高铁新城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请示;

7、苏州高铁新城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转让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批复(苏高铁财〔2025〕16号);

8、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议徳审字[2025]第A-1665号);

9、《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汇信能评字(2025)第GT0085号);

10、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1、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2、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3、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14、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5、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6、《上海日盈(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高铁新城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江苏小微云链金融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17、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模板;

18、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挂牌转让参考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基础服务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若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的,加收服务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收费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收费办法》执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一次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若最终受让方未按规定时间内签约并履行合同,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应承担的违约金。

3、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按本公告要求向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份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前述材料应在本次挂牌公告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送至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508室)。纸质材料应与系统中提交的一致,如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效材料送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5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400-828-0799

公告附件:

1、承诺函(法人).docx

2、承诺函(自然人).docx

3、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docx

4、基本情况登记表(自然人).docx

5、授权委托书.docx

6、股权转让协议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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