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源上源(内蒙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国有股权转让
发布时间:
2025-12-18
发布于
内蒙古通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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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特别告知

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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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源上源(内蒙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国有股权转让
标的编号 N0109GQ250109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源上源(内蒙古)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万华上都A座915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秋甲
成立时间 2020/01/20 注册资本+币种 30000000.00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50502MA0QLHGC1N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经营范围 谷物种植、水果种植;种子、种苗培育;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种植技术服务;畜牧规模化养殖、养殖小区建设;网络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农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农产品、预包装食品、谷物、豆类、油料、薯类、蔬菜、水果、肉类、食用菌、园艺作物;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不含食宿);企业营销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农业开发;土地整治服务;土地开发服务;土地综合治理、开发、建设;农业机械销售及租赁;农业灌溉服务;农产品初加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国内货运代理;物联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维护;供应链管理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互联网信息技术及相关业务服务;企业总部管理;电子商务服务;国内一般贸易服务;粮食收购、销售;酒水用料 、日化用品、医疗器械、冷藏冷冻食品、新鲜水果蔬菜、米面粮油食品销售;计算机产品、数码产品、化肥、种子、初级农副产品、农具、粮油制品销售。
职工人数 0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和朋农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95
2 内蒙古通科农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
内部决议 股东决定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5.50 -10.72 -10.72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696.51 1962.78 -266.27
审计机构名称 深圳腾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11/30 5.31 -5.95 -5.95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85.31 1957.53 -272.22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5/09/30 5.31 -5.95 -5.95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685.31 1957.53 -272.22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3.7615
评估基准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评估机构 深圳市永铭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内蒙古通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1682.30 1957.53 -275.23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通科农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50502MA0Q3UW026
注册地(住所)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000%
内部决策形式 董事会会议纪要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2025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通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转让方5%国有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5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未实缴对应认缴出资额。本次转让股权该部分应由转让方出资未实缴的部分,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及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实缴义务。受让方未能按期缴纳出资,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本项目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资料,备查资料仅供参考。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标的公司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 以上相关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

3、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企业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向中心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受让;如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股东行权方式如下:(1)原股东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股东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受让方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股东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受让方无更高报价时,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如其他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而原股东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

4、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首期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8、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元) 10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产权交易合同》原件、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转受双方须在转让方收到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转移登记手续。

5、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本次标的转让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7、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受让申请书.doc

授权委托书.docx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000.00元,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

5、受让方不提供纸质报名资料的,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无以上违约情况,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 按成交价5%收取,最低收取3000元服务费。
附件下载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丽娟、白斌
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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