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医院血液净化装置(进口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2-23
发布于
云南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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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XZBZC—TC2025【132】号

2.项目名称:腾冲市人民医院血液净化装置(进口产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5.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采购血液净化装置1台,详见“第五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6.2采购清单

6.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4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开具发票,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设备运行正常12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设备正常运行2年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

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质保期: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质保期≥3年(以项目通过验收签字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故障,成交单位无偿更换零部件及无偿保养维护、维修。

10.服务要求

10.1售后服务

10.1.1 质量保修期:保证售出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按采购和合同要求的供货时间,免费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产品型号及参数与磋商文件相符;质保期最低为三年,终身维修。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10.1.2 同一货物的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必须予以更换新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产品。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卖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类故障保证由卖方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在(12)小时内修复,特殊类故障保证由卖方或厂家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在(1)天内修复。

10.1.3 如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用户方管理人员同意。如须增加非报价方的设备,报价方应协助解决。

10.1.4 如设备数量、规格或型号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非全新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最短时间免费更换有缺陷的产品。

10.2到货要求

10.2.1 到货要求:项目生效后用户指定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10.2.2成交单位必须为采购人提供有关保养所需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说明书、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等)。

10.2.3成交单位负责项目产品的安装,一切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

10.2.4成交单位安装时必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产品、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10.2.5 采购人将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年-2024年任意1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免税。享受政策规定延期缓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

(2)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享受政策规定延期缓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承诺函及证明材料;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

(1)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供应商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供应商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提供相应资质证件,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

3.2若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授权文件之一:

a.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b.进口设备制造商的国内子公司出具的授权函;

c.制造商(含进口设备制造商国内子公司)对授权的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及该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函;

d.投标人取得的产品代理证书(代理属于二级的,必须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二级以下代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24日至2025年123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云南文星招标有限公司(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

3.方式:现场获取

采用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到云南文星招标有限公司(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进行报名登记,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信息情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云南文星招标有限公司(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云南文星招标有限公司(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磋商保证金缴纳:

磋商保证金:3000.00 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帐

开户名称:云南文星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云南省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3*开通会员可解锁*12

八、公告发布媒体

磋商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腾冲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tcsrmyy.cn/)进行公示。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腾冲市人民医院

地 址:腾冲市腾越街道天成社区明和小区139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文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腾冲市西源街道观音塘社区花园小区328号

联 系 人:付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腾冲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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