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齐齐哈尔银鹤乳业稀奶油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克东县克东镇保安街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164800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银鹤乳业稀奶油深加工项目
(2)建设单位:齐齐哈尔银鹤乳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克东镇庆祥街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厂内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齐齐哈尔市灵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建设性质:改扩建
(6)工程组成:齐齐哈尔银鹤乳业稀奶油深加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克东镇庆祥街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厂内,项目东侧、南侧为空地、西侧为飞鹤乳业厂房、北侧隔鑫源路为飞鹤乳业家属区。主要建设内容有:利用黑龙江飞鹤食品有限公司(米粉加工建设项目)原有厂房设施进行改建,淘汰原车间前处理磨浆设备,湿法混料设备,辊筒干燥设备和粉输送接粉设备。改造新建无水奶油、黄油生产线,奶油奶酪、马斯卡彭生产线,奶酪酱、淡奶油生产线;项目供热依托飞鹤乳业原有4台20t/h天然气锅炉(2用2备),年新增使用燃气66万m³;废水依托飞鹤乳业原有日处理规模2500m³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建成后年产无水奶油4000吨、黄油3000吨、奶油奶酪马斯卡彭8000吨、奶酪酱2000吨、淡奶油15000吨;配套改造供水、供电等辅助设施。
2、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真空脱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水制备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CIP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下水管网;生产废水排入飞鹤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指标满足《克东县污水处理厂入厂水质控制指标》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下水管网进入克东县污水处理厂接续处理。
(2)废气:废气主要为工艺粉尘(干燥、包装粉尘)、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和燃气锅炉烟气。干燥粉尘通过现有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处理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由14米高烟囱DA006、DA007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采用加盖集中收集+生物滤池恶臭处理工艺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包装产品粉尘通过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3)噪声:主要为各类泵体、风机、干燥设备和包装机等生产设施机械噪声。设备均布置于设备房间内,同时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厂界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侧、南侧、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渣渣及污泥、废膜和化验室废液。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污水处理站渣渣及污泥暂存厂内现有固废暂存间,经消毒干化处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废膜暂存厂区现有固废暂存间,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化验室废液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公司统一处置。
附件:齐齐哈尔银鹤乳业稀奶油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齐齐哈尔市克东生态环境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