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小学等学校蔬菜、调料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陕西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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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小学等学校蔬菜、调科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Z-J2026039C)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 - - - - - - - -

一、招标条件

本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小学等学校蔬菜、调料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小学。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小学等学校蔬菜、调料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合同 包 1); (002)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小学等学校蔬菜、调料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合 同句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小学等学校蔬菜、调料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合同 包 1)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合同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项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 证明;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 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

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002 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小学等学校蔬菜、调料等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合同 包 2)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合同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 证明;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 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 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时 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 (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合同包、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以及获取人身 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PDF 格式)发送至 3878263695@qq.com 邮箱,资料审核无误后 须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并进行线上支付,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 30分

递交方式:汉中市南郑区南郑大道南300米(南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二楼)开标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 30分

开标地点:汉中市南郑区南郑大道南 300米(南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 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 号):(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 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 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 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 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 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 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号: (14)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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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3、(合同包1)配送(蔬菜)区域为:宁强县第三初级中学,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小学,宁强 县大安镇中心幼儿园,宁强县大安镇庙坝小学,宁强县大安镇南屏小学,宁强县大安镇宽川 小学,宁强县大安镇桑树湾小学;(合同包2)配送(调料、干杂、水果)区域为:宁强县 第三初级中学,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小学,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幼儿园,宁强县大安镇庙坝小学, 宁强县大安镇南屏小学,宁强县大安镇宽川小学,宁强县大安镇桑树湾小学。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如响应人对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最多可成交1个合同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强县教育体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强县大安镇中心小学

地 址:汉中市宁强县大安镇新民村

联 系 人: 王守军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马敏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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