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道路照明技改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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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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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道路照明技改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1分钟前 招标预告-需求 湖南 -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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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道路照明技改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采购清单

产品名称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高光效LED模组式道路照明灯具

1

50W高光效LED灯具

331

根据施工现场要求确定灯具外形及尺寸要求

2

50W高光效LED灯具

4334

3

50W一体化LED灯具

215

4

50W隧道灯

129

5

100W高光效LED灯具

3633

6

100W高光效LED灯具

1041

7

100W一体化LED灯具

279

8

50W+50W双光源灯具

110

9

120W高光效LED灯具

1805

10

150W高光效LED灯具

1837

11

150W一体化LED灯具

43

12

180W高光效LED灯具

4646

13

180W一体化LED灯具

468

14

200W高光效LED灯具

353

15

250W高光效LED灯具

42

16

300W高光效LED灯具

42

17

100W+100W双光源灯具

458

18

200W投光灯

1709

★投标人拟投本项目灯具须通过CQC认证,提供认证证书。

采购数量是依据上游招标资料及现场大致踏勘得出的预估数,预估数量与实际可能会存在一定偏差,按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二、相关标准:

灯具执行标准(满足但并不仅限于以下)

(1) CJJ45-201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2) QBT3741-1999 《灯具电镀、化学覆盖层》

(3) GB/T 17743-201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4) GB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5) GB 17625.2-2007《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6) GB/T 5702-2003 《光源显色性评价方法》

(7) GB/T 18595-2014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8) GB/T 7922-2008 《照明光源颜色的测量方法》

(9) JJG 211-2005 《光亮度计检定规程》

(10)JJG 245-2005 《光照度计检定规程》

(11)GB 7000.7-2005《投光灯具安全要求》

(12)GB 7000.1-2015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13)GB 7000.5-2005 《道路与街道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

(14)GB 7000.203-2013《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

(15)GB/T24827-201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

(16)GB/T24907-2010 《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

(17)GB/T 35269-2017《LED照明应用与接口要求非集成式LED模组的道路灯具》

(18)GB 31832-2015 《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

三、技术规格:

灯具技术参数

1、道路照明的LED光源及灯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源的显色指数(Ra)≥70;

投标人拟投本项目灯具须提供满足上述第(1)点要求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2)光源的色温要求为3000K-3500K;

投标人拟投本项目灯具须提供满足上述第(2)点要求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3)选用同类光源的色品容差<5SDCM;

(4)在标称工作状态下,LED灯具连续燃点3000小时的光源光通量维持率≥96%,灯具连续燃点6000小时的光源光通量维持率≥95.8%;

(5)LED灯具的寿命≥50000h;

(6)在现行国家标准《均匀色空间和色差公式》(GB/T 7921)规定的CIE 1976均匀色度标尺图中,灯具寿命周期内的色品坐标与初始值的偏差≤0.012,在不同方向上的色品坐标与其加权平均值偏差≤0.007;

(7)灯具输入功率≤额定值的110%,其功率因数≥0.95。

(8)整灯光效≥170lm/w。

(9)以整灯形式经过盐雾测试,测试时间≥1000小时并合格。

(10)确保灯具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道路照明LED灯具的驱动电源应满足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

3、道路照明LED灯具的外壳及防护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整灯壳体采用压铸铝合金材质压铸成型,光源散热模组为压铸铝材质,表面喷塑处理、涂层吸附性强、防紫外线老化、抗风性强;

(2)灯具透光罩应具有良好热稳定性、耐老化、防紫外线、透光性好;

(3)灯具应釆用耐热、不易老化、具有足够压缩量的硅橡胶材料的防水防尘密封圈;

(4)灯具的整灯防护等级≥IP65;

投标人拟投本项目灯具须提供满足上述第(4)点要求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

(5)灯具宜采用上翻盖,便于灯内电器部件拆卸、更换,并采取防坠措施;

(6)灯具灯罩采用不易破碎材质;

(7)灯具与灯杆的安装接口直径应为60mm或76mm,且优先采用60mm接口,接口插接深度应大于插接处接口直径尺寸的1.5倍;

(8)灯具应采用耐腐蚀性能材料。

4、道路照明LED灯具宜选用可互换模组的产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任何可互换模组被替换后,LED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降低;

(2)灯具接口要求、电器性能及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LED照明应用与接口要求非集成式LED模块的道路灯具》(GB/T 35269)的规定;

(3)LED模块之间的电气连接采用并联方式;

(4)驱动电源、控制、通信模组均应具有完整的防浪涌措施。

5、道路照明 LED 灯具选型应符合下表规定:

道路照明 LED 灯具常用规格选型表

类型

色温(K)

标称功率(W)

其他

常规照明灯、半高杆 照 明灯和高杆照明 灯具

3000K-3500K

50

100W(不含) 以下灯具的实测功率偏差为标称功率的±10%以内;100W(含)以上灯具的实测功率为标称功率的95%~110%以内;灯具宜预留1-10V调光功能。

70

100

120

150

200

250

300

6、常规照明灯、半高杆照明灯和高杆照明灯的 LED 控制装置,其输入、输出线在电器腔内通过接线端子连接,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道路照明灯具的 LED 控制装置要求

序号

控制装置标称功率W

适用 灯具 标称 功率W

输出电流mA

输出电压最小范围Vdc

输出电流mA

输出电压最小范围Vdc

最大外形尺寸mm

最低电源效率

最低功 率因素

高压版

低压版

1

70~75

50

700

55-100

1050

36 48

180x70x40

90%

0.95

2

70

1400

36 48

90%

0.95

3

100

100

700

75-143

2100

36 48

200x70x40

90%

0.95

4

150

120

700

107-214

2450

36 48

240x70x40

92%

0.95

5

150

3150

36 48

92%

0.95

6

200

200

1050

96-190

3850

36 48

255x75x45

92%

0.95

7

240~250

250

1050

119-229

4900

36 48

255x75x45

92%

0.95

8

300~320

300

1050

228-304

5600

36 48

255x100x45

92%

0.95

注:

l、一个灯具可使用2个及以上控制装置 ,但必须是表中对应规格的,例如250W 灯,可使用一个250W控制装置,也可使用l个100W控制装置和1个150W控制装置;

2、电流输出偏差小于±5%。

★7、道路照明LED灯具应满足长沙市路灯控制中心照明监控系统的控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智慧照明管理平台接入要求

所有灯具可对接智慧照明管理系统软件和智能远程控制系统,实现单灯级智慧管控;实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完成本级在管路灯设施“一网统管、一网通感”。对路灯专变、灯杆、灯具、配电柜、线缆等建立数字化台账,实现智慧管控。

1、网络通信保障

路灯可实现远程启闭、电流电压数据回传及设备状态监测等功能,且均依托通信基站实现远程数据传输。中标人须具备以下能力:

(1)具备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运营与维护能力,满足远程设备数据传输需求,确保运营期内市本级路灯准时启闭,24小时不间断监测终端运行,及时发现并处置故障,防止因开关灯或故障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及安全隐患。

(2)提供路灯故障报修热线,热线记录全部接入智慧路灯照明管理平台后台,后台可查询,确保报修及投诉得到及时处置。

注: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中标人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交货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4)供货时需具备相关资质人员完成此项内容。

五、服务标准: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项目涉及灯具设备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起5年,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质量需现场处理,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培训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结合考核办法组织履约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3、项目验收标准按合同履约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工作总结和结算申请,采购方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完成后拆除的各种弃件,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处理清单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报备。

5、违约责任

(1)如遇不可抗力和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其工期顺延。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应按合同金额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本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赔偿)。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至第三人,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交付的产品或系统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或者部分/全部解除合同。若甲方要求退换导致乙方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要求全部/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第三方向甲方主张的赔偿)。

(4)任何第三方就本合同的产品或服务主张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利,认为产品或服务侵权或涉嫌违法的,乙方应积极解决,保证甲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和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与诉讼相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在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不足抵扣部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予以交纳。

七、其他要求:

1、服务前,中标人应根据服务地点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详细的服务方案及计划,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服务。

2、人员要求:

(1)本项目中标人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

(2)本项目中标人需配备其他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

(3)如涉及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如:带电作业需低压电工证(低压)、登高需登高作业证、焊接作业需焊工证等),持证上岗,人证合一,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付款人: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项目分批供货分批结算。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供货批次采购清单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价款的15%,乙方根据甲方的采购清单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价款的60%,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参数符合招标及合同要求,资料移交齐全,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价款的92%,乙方根据质保期开具该批次设备价款8%的经甲方认可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的独立的质量保函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价款的100%。

4、项目验收完成后,中标人需将相关资料一次性移交给采购人。

5、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6、在服务过程中,若由第三方原因造成路灯照明设施损坏的,如交通肇事事故等,中标人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做好安全处理及修复工作并负责与第三方协调赔偿事宜,第三方赔偿费用由中标人收取,但须上报采购人备案。如果出现造成路灯照明设备设施损坏的第三方不明或其他不能明确责任的情形,由中标人负责修复,修复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列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393/sNBL7JoBg7S5K-63-tE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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