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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钟前 招标结果-中标 吉林 - 长春市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国省干道路网运行监测和综合管理(三期)采购项目 | ||
| 省份/直辖市 | 吉林 | 地区 | 长春市 |
| 代理机构 | 中国铁塔公司 | ||
| 所含内容 | 道路招标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吉林市中丰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价格 | 1636.48万 |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导出pdf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国省干道路网运行监测和综合管理(三期)采购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5年国省干道路网运行监测和综合管理(三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ZH-2025-TT05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吉林省中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 评标情况
本项目*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经评审,吉林市中丰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名第一;吉林省钧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排名第二;长春市明超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
(二) 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吉林市中丰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
不含税投标总价(元):16364801.00
增值税税率(%):6、13
含税投标总价(元):18207505.38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4)工期/供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测,运维保障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保修期/质保期: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质保期64个月。
(6)服务地点:吉林省各地市(除四平)。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吉林市中丰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吉林省钧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
不含税投标总价(元):16365247.00
增值税税率(%):6、13
含税投标总价(元):18208018.60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4)工期/供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测,运维保障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保修期/质保期: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质保期60个月。
(6)服务地点:吉林省各地市(除四平)。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吉林省钧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长春市明超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
不含税投标总价(元):16362882.00
增值税税率(%):6、13
含税投标总价(元):18205407.96
(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4)工期/供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测,运维保障服务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5)保修期/质保期: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质保期60个月。
(6)服务地点:吉林省各地市(除四平)。
(7)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8)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长春市明超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 否决投标情况
无
(四) 其他
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3天。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王菲
联系方式:交通公路招标采购https://www.122bid.com
异议接收邮箱:343664852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候选人公示.pdf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1909/aBDkyJoBJ4i9JSOwNqfv.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