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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审2.2.2(2)“科技创新奖(2.0):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奖的得2分。(上传证明资料,不提供不得分)”现修改为:“科学技术奖励(2.0):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科学技术类奖励的得2分。(上传证明资料,不提供不得分)”
2、本项目企业业绩的时间要求调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答疑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枝江市安福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