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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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6
发布于
湖南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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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补充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二(综合评估法)”-“附表 4-9(A):商务评审评分表”-“注:”中:

“3. 同类工程是指 (工程类别参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使用功能分类确定);非同类工程是指除同类工程外的其他工程类别。”

现更正为

“3. 同类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工程类别参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使用功能分类确定);非同类工程是指除同类工程外的其他工程类别。”

2、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二(综合评估法)”-“附表 4-9(A):商务评审评分表”-“注:”中:

“4. 同类工程、非同类工程总投资在 万元(原则上为招标项目可研批复投资额的 70% ,四舍五入取整数)及以上时,投标人、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的业绩才能加分。”

现更正为

“4. 同类工程、非同类工程总投资在6286万元(原则上为招标项目可研批复投资额的 70% ,四舍五入取整数)及以上时,投标人、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的业绩才能加分。”

3、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办法二(综合评估法)”-“附表 4-9(A):商务评审评分表”-“注:”中:

“9.工程获奖情况:获奖项目类别须为 (类别)(无投资额限制)。”

现更正为

“9.工程获奖情况:获奖项目类别须为建筑工程(类别)(无投资额限制)。”

4、补充说明:

1)本次投标报价在上限值*开通会员可解锁*元的基础上报综合优惠率。实际结算金额按照《衡阳市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评审指南(试行)》(衡财评(2024)3号)的标准,结合中标单位的综合优惠率,根据结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及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量据实调整。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发展改革局,电话0734—7221065。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中心医院;

地 址:衡阳市常宁市水口山镇常青路107号;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写字楼科创智谷1308

联 系 人:阳镇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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