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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衡阳绿色盐碱产业基地项目合成氨标段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EPCC)总承包(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绿色盐碱产业基地项目合成氨标段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EPC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衡阳绿色盐碱产业基地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11-43*开通会员可解锁*-34664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238418.731819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绿色盐碱产业基地项目合成氨标段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EPCC)总承包;
2.2 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
2.3 项目的建设规模: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衡阳绿色盐碱产业基地项目年产60万吨合成氨装置。拟采用的关键路线包括空分、粉煤加压气化、等温变换、低温甲醇洗、液氮洗、硫回收、氨合成、氨冷冻、全厂火炬、管廊、罐区、合成氨循环水、空分热电循环水及相关的辅助设施。
本项目采用EPCC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建设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进行全过程承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试运行正常(试运行应达产能要求、质量标准要求、能耗要求等)、生态环境修复及整体移交、工程结算、工程决算、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等全过程工作完成的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码头输煤项目、江边取水工程、净水站、化学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站、消防水站、汽车卸煤棚、原料煤及燃料煤干煤棚、原料煤/燃料煤输煤系统,空分、煤气化(磨煤、粉煤加压输送、气化、渣水处理、板框压滤、界区内相关装置)、变换、低温甲醇洗、液氮洗、二氧化碳压缩、氨合成、氨冷冻、硫回收、临时渣库、甲醇罐区、LNG气化系统、氨库、氨水罐区、合成氨循环水、空分热电循环水、合成氨界区汽车装卸站、全厂火炬,化学品库、气化净化变电所、合成氨机柜间、变电所4、机柜间2、空分变电所、空分机柜间、空压站、热电初期雨水池、润滑油库、危废暂存间、合成氨事故水池等,及相关界区内所有土建、构建筑物、道路、给排水、设备、工艺、热工、管道、暖通照明、防雷接地、仪表与自控、电气、分析化验、外操室、消防、电信及通讯等,界区黄线内道路之间区域的场地回填、装卸车场地、道路、车间引道、人行道、检修地坪等硬性铺砌等。为完成本装置建设并实现试运行(单体时试车、联动试车、开车正常、72小时性能测试合格后稳定运行3个月)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还包含热电装置、净水站、化学水处理站、江边取水工程、码头输煤项目、中水回用站、污水处理站等装置的开车后6个月的机电仪维保等全部工作(开车正常:是指装置流程打通,持续72小时出氧气、氮气、液氨产品,开车正常日与本合同约定的出产品日期为同一日,下同)。详见技术标书附件8“工作范围分工及原则”。承包内容包括该装置界区内所有总图、工艺、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验、防腐保温、HAZOP分析、APC、数字化交付等设计、采购、施工及运维,负责设备清洗吹扫钝化、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正常和72小时性能测试合格后稳定运行3个月。完成招标方操作人员培训、操作维护、吹扫、钝化、清洗、煮炉、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等方案手册的编制、达标达产、质量保修、运行维护及技术支持全过程、施工管理及技术要求中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总承包工程。乙方对项目负有总体统筹实施、协调和管理职能,对实现项目工期、质量、安全以及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总体控制目标承担全部责任。
2.4工期要求:(1)相关码头输煤项目、江边取水工程、净水站、化学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中水回用站、消防水站满足项目装置调试开车要求。(2)在本装置机械竣工前,锅炉等装置运行正常的前提条件下,合同生效后540日历天内打通全流程出合格氧气、氮气产品,合同生效后600日历天内打通全流程出液氨产品。
2.5 开工时间:/。
2.6招标范围:衡阳绿色盐碱产业基地项目合成氨标段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EPCC)总承包工程,工程范围所有设施的设计(含安全控制措施及职业病控制措施)、采购、施工、安装、培训、调试,试运行(单体试车、联动试车、开车正常、72小时性能测试合格后稳定运行3个月),以及热电装置、净水站、化学水处理站、江边取水工程、码头输煤项目、中水回用站、污水处理站等装置的开车后6个月的机电仪维保等全部工作。同时承担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控制;并同时做好消防、安全、环保验收、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的检测及备案注册等专项工作,符合验收条件。即从设计起至工程验收并达到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且质保期满为止;建设黄线范围内衡阳绿色盐碱产业基地项目合成氨标段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设计、三通一平(厂区红线范围)、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各专项验收、质量监督、安保(项目建设期)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附件初步设计相关文件及工程范围划分图。(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有1个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后签订合同并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建成投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30万吨及以上煤制合成氨项目全流程(全流程是指空分+粉煤加压气化或水煤浆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液氮洗+合成+硫回收,下同。)的详细工程设计或全流程EPC或全流程EPCC工程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该业绩只认定为牵头人的业绩。
(2)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1、合同协议书;2、支付记录(支付记录是指提供合同项目任意一次付款凭证或发票);3、中间交接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性能考核合格证书或建设方开具的证明文件。
3.1.4施工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具有1个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后签订合同并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化工类装置承包合同总额8亿元及以上的PC业绩或EPC业绩或EPCC工程的业绩。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1个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后签订合同并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化工相关装置承包合同总额8亿元及以上的PC业绩或EPC业绩或EPCC工程业绩,或4亿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3)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1、合同协议书;2、支付记录(支付记录是指提供合同项目任意一次付款凭证或发票);3、中间交接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性能考核合格证书或建设方开具的证明文件。
资格要求中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1.5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信息为准,自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有效。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或化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工程总承包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煤化工EPC或煤化工EPC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煤制合成氨装置的详细设计业绩,时间不限。
(2)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任职资质证书。2、提供能够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3)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或化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煤制合成氨装置的详细设计或合成氨EPC或合成氨EPCC工程业绩,时间不限。
(2)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任职资质证书。2、提供能够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3)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化工类的施工工程或化工类PC或化工类EPC或化工类EPCC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不限。
(2)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任职资质证书。2、提供能够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3)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单位人员。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专职安全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专职安全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2)拟任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提供的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3)拟任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4)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在本项目兼职其他岗位,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中标后能按时到岗履职书面承诺。(5)至少配备一名土建专职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6)至少配备一名安装专职负责人,具备国家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具备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工作分工及承担各自合同内容具体实施、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相应工程维修责任、履约担保、发票的开立、收款、结算等,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工作内容的单位。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见外网公告(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见外网公告,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8.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宁国路创新创业园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201室 |
地 址: |
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B3栋1801-1805室 |
| 联 系 人: |
杨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张灵敏 |
| 项目组其他成员 |
王磊、周加乐、李丹、康心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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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3321776405@qq.com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